在消息传到那里的第二天,数万百姓更是自发的跑到,当地的征兵办要求入伍西进,他们和吐蕃康是出自一脉,只不过得到了很好的汉化。
他们依旧保持着对吐蕃王的敬仰,和对圣地的憧憬。
赵洵要西进的话他们肯定支持,复兴康族王室他们义不容辞,很快征兵办都被堵了,要不是当地的族老出面将他们教训了一顿,不知道他们还要怎么闹。
不过赵洵在得到消息后,思索了一番后,说道:“将他们都收了吧,康州和潘松州的百姓和吐蕃是一脉的,他们如此激动也是正常的,目前先给一个国防师的编制,归于国防军设第1独立师。”
不过他们是还没有接受系统性教育的新兵,更是没有接受新思潮的原住民,所以对于他们赵洵非常重视,他们不能用汉人的指导员去。
那么只能从康人里选了,但是需要的指导员数量还是不少,所以这段时间让当地部门抓紧时间去培训一批出来。
赵洵设立这个独立师的目的,其实也是一种大义,表示自己可以接纳所有种族,并且也是向吐蕃百姓表示,自己可不是汉人来抢地盘,我们是正儿八经来恢复王室的。
你看你们的同胞也都在,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呢。
但是赵洵绝对想不到,在日后他会多出一支被人冠以高原之狼称号的精锐。
很快赵洵同意康人组建一支独立师的消息就传了过去,很快征兵处再次围满了人,在族老的维持下他们非常有序,并且再很短的时间完成了征兵等级。
族老也被聘为当地警察署的一名科长。
族老很高兴的接受了,并且成蜀王大同党的一员,他本就是因为感激蜀王对百姓做出贡献,才来维持这群小毛孩的,现在他在接受了全面大同学说教育后,果断了入了大同党。
他从未见过如此的学说,他从心底里觉得想要天下大同非此不可。
作为一个活了半辈子的老头,他见过了太多了,但是他第一次见到能真正为了百姓服务的统治者和学派,他很愿意为了这样目的而付出自己的后半生。
而和他一起接受教育培训的还有,本就信奉大同学的康人。
他们是大同学坚定的拥护者,因为他们也曾经受到了迫害,所以对于大同学是一百个拥护。
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就是为成为指导员或者政委去管理第一独立师,他们的师长更是一位勇猛无比的康人,曾经这家伙带着三个班打退了六次吐蕃人试探性的入侵。
不过虽然是试探,但是却每一次都有一个营的兵力,可见这位的能力多强。
他本就是团级干部,赵洵给他提拔当师长也不过分,而且这位本身就是一个忠诚于大宋的军人,再加上大同学的洗礼,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也拥有了新的信仰。
按理说新兵训练三个月,但是他们没有这些时间,在挑选了一万三千人呢之后,他们白天展开队列训练,下午接受思想教育。
根据参谋部拟定的作战时间,西征将在8月25日出发。
因为打仗需要做好准备,随时应对不可预测的情况,而且根据情报,小夏的妹妹和母亲暂时没有收到迫害,在以为喇嘛的保护下,阿达布鲁暂时还不敢对他们动手。
不过喇嘛的保护也是有限的,如果不能及时的救援,以阿达布鲁的脾性,估计很快就会不顾一切的占有。
康定平和日卓尼玛,在见识到赵洵的部队之后,连连摇头他们不是绝对不好,而是觉得太让人惊讶了,赵洵的部队杀气太浓了。
特别是要出征的第一师,简直是煞气与杀气并存,隔老远都能感觉到他们是不好惹的存在。
王宫侍卫队被全灭了之后,颂和蒲赞只有身旁的两位将领了,所以赵洵,在成都府周边招募了100名康人经过短期训练,临时成为了他的护卫队。
而颂和蒲赞只剩下感激,他的阿哥即便成了雄踞一方的霸主,依旧是他那个温柔的阿哥,他内心打定了主意只要将吐蕃收复了之后他一定会好好报答赵洵的。
而康定平和日卓尼玛两人,也对第一次见到的蜀王的印象十分的好,他不仅帮助了自己王子还对他们俩人有极高的评价,这对他们还是很受用的,毕竟一个有实力直接灭了你全境的男人。
夸奖你也是非常光荣的。
在筹备的时间里,康人的训练已经初有成效,现在的他们已经学会了服从命令,并且还能够做到指哪打哪,俨然形成了不错的战斗力。
本身康人也骁勇善战,而且悍不畏死的精神也是一种战斗力的表现。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三人也深刻的理解了赵洵的新政,以及新式作战的强大之处,康人的热武器军队不算很强。琇書網
甚至有的热武器部队还是火绳枪,冷兵器部队也不少,唯一有精良装备的,只有阿达布鲁的亲卫军,他们的武器全是奥斯曼帝国进口来的。
当然这一点武器掀不起大风大浪,赵洵也承诺了,只要收复了吐蕃,赵洵会提供大量的宏远式步枪。
虽然不如靖国式,但是宏远已经够他们使用了。
二十四日赵洵带着三人,来到了潘松州,他们将在这里举行誓师大会,然后出发西进,这一次赵洵不会去,所以赵洵也是给他们送别的。
在昨天晚上,赵洵拉着他聊了两个小时,他知道自己阿哥的想法,他是非常支持阿哥的,只要自己成为吐蕃王他一定会全力支持阿哥。
25号很快就到了,赵洵带着颂和蒲赞来到了高台上,他们没有太多的激情演讲,只是宣布我们是正义的,并且我们要帮助正统吐蕃王室夺回吐蕃,也是将吐蕃重新收回大宋版图。
ps/感谢系统我大爷送的大神认证,已加更四章,正在赶月亮太阳星星大佬的一章加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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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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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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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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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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