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惊讶不已,再一次将时向初打量一遍:“唉?他是你的老公?你瞧着还很年轻呐,还在上大学吧,这就已经结婚了?那个个子更高,穿着深紫色衬衫的男人,就是你老公吧?”
“嗯,是他。”时向初的脸颊泛红,腼腆的笑了笑,“刚满二十岁没多久,到了结婚的年龄了,后来因为一些事,就被他拉去领证了。”
老爷子扇着草帽,连连点头:“那个男人我看着也不错。内敛沉稳,是个有出息的人。我这把年纪,如果有孙女的话,应该也是你这般大咯。不过我独身一人,这辈子也快到头了,没有家人也算一身轻,就算哪天走了也没有什么好留念的。”
时向初能看出来,虽然老爷子说的很轻松潇洒,但人活在世界上,又岂会真的不希望临终前能有人送送他呢?Χiυmъ.cοΜ
老爷子到底还是有些遗憾可惜的。
时向初安慰他:“老爷爷,既然你和我爸妈是旧识,你又帮他们看守这里十几年,这份感激之情无以言表。老爷爷,你放心,以后我会经常过来看望你,这个是我的手机号,有什么需要随时打电话给我。这个是我现在所住的地方,要是有急事联系不上我,你也可以去找我。”
时向初把手机号和地址写下来递给他。
老爷子守在这废品站几乎一辈子了,对外边的情况并不了解,自然也不知道御家的势力,倒也没什么压力,乐呵呵的收下了她的这份好意。
而他也的确孤独了太久,现在终于有人愿意陪他这个糟老头子,他打心底开心。
时向初又在这里陪了他一会,偶尔会有人过来卖废品,她也会帮着搭把手。
太阳逐渐落山,天色也越发暗淡下来。
御龙臣和时骏将一些重要的东西都收拾出来,放在一个不起眼的塑料袋里面,看上去就是一堆纸和杂物而已。
时向初和老爷子连忙迎了过去,对他们在地底下的事分外好奇。
老爷子盯着他们手里的袋子:“恩人究竟留了一些什么?”
御龙臣的表情已经恢复如常,看不出半点戾气。
他的话和时向初的爸妈一样:“老爷子,就算是为了你的安全考虑,我们也不能把具体的内容告诉你。你就当是一堆旧资料。”
老爷子活了这把岁数了,也知道有些事不去深究反而是幸事。
他摆了摆手,不多问。
御龙臣也没有再提这件事,而是用很平常的语气和时向初说话,对她伸出一只手:“初初,我们该回去了。”
时向初走到御龙臣的身边,很自然的牵住他的手,离开前,和老爷子挥了挥手告别。
时骏看上去很疲惫,一路上都没说话。
等他们离开这片地,回到停车的地方,时向初忍不住回头往废品回收站的方向望去,若有所思:“阿臣,留老爷子一个人在那里会不会有危险?”
“嗯。我们毕竟来过这里。就算已经过去十几年,唐齐两家的人早已不管这件事。以防万一,我已经安排人手过来,暗中保护老爷子,顺便盯着附近的情况,有任何异常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御龙臣做事永远缜密周全,滴水不漏。
有他在,时向初完全不需要担心。
时骏和他们一起回了御家。
之后还有很多事,都需要他的配合才行。而且,既然开始行动,唐齐两家人发现异样也是早晚的事,让时骏跟着他们,也更加安全一点。
回到御家,御裘和叶瑞芝已经在家里了。
听说时骏是时向初的堂哥,热情的招待了他,立马给他安排了房间。
等晚上,时向初洗完澡,慵懒的窝在沙发上吹头发。
她等了好一会也没见到御龙臣回卧室。
犹豫了下,她赤着双脚,踩在地毯上,朝书房走去。
御龙臣果然在里面,时骏也在。
让时向初意外的是,连厉迟和袁帅也过来了。他们是御龙臣最信任的兄弟。
书房门是半掩着的,时向初看他们似乎在商量重要的事,不好打扰他们,准备离开。
袁帅不愧是干侦查这行的,警惕性很高,眼神也好使,已经发现了她。
他敛去了严肃的表情,故意露出玩世不恭的模样打招呼:“小初初,好久不见。这么晚了还没睡啊。是不是来找你老公的?”
御龙臣是背对着书房门的,听到这话立马转过头望去。
在见到她的瞬间,连他自己都不曾发觉,他的眉梢眼神都温柔下来。
“你们好,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时向初用手指挠了挠脸颊,不知道要不要进去。
“以后记得叫嫂子。”御龙臣冷眼斜睨袁帅一眼,语气透着警告,紧接着大步流星的走到时向初的面前,嗓音是截然不同的宠溺温柔,“不会。初初,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打扰。”
屋子里的三个男人皆露出无语又鄙视的眼神。
这双标的未免明显了吧。
兄弟在他的老婆面前,屁都不算!
御龙臣才懒得搭理他们,低头看了一眼她赤着的双脚,不悦的皱起眉头。
“初初,怎么不穿拖鞋。”御龙臣弯下腰,将她单手抱在怀中,另一只大手捂住她的双脚,将她托住。
“地上有毛毯,不冷。”时向初被他抱着离开了书房,回到了卧室。
而三个被冷落在书房的男人,再一次翻了个大白眼。同时又羡慕嫉妒恨。
他们还以为御龙臣会是最后一个结婚的,没想到啊!他竟然是最早认栽的那个!
时向初被御龙臣轻轻放在了沙发上。
他半跪在旁边,用宽大的掌心捂了会她的脚。
时向初的脚心怕痒,忍不住往回缩了缩,但还是被他抓在手里。
御龙臣在想着心事,迟疑片刻后,略微歉意的告诉她:“初初,时家的房子,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帮你夺回来。”
“是因为和唐齐两家有关吗。”
“对。当初产权落到他们的头上就因为其中藏有猫腻。在对付时康山和唐齐两家的时候,这也是证据之一。放在那个时候处理,比现在处理的效果和惩罚力度跟大。”
“好,阿臣,你决定就好,都交给你处理。”
时向初其实一点也不着急。
以前想要回时家,是因为她处可去,总不能天天睡大街睡酒店吧。
而她现在有家了,不怕流落街头。至于时家,要还是要的,但那也是怀念父母的一个念想罢了,已经不着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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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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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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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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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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