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早上起床,时向初吸了吸鼻子,呼吸很顺畅。
她安心了,没有感冒。
在楼上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后,背着包下楼。
本以为御龙臣会像往常一样,已经离开去公司了。
但是时向初下去之后才发现,他还穿着宽松的居家服,坐在那里看财经报纸。
居家服是深v领设计,隐约能窥见一些胸肌和腹肌。
时向初扶着把手,一边下楼,一边朝他那里望去,眼神下意识的就会朝他身材看去。
脑袋里又冷不丁冒出夏羽婷的那句穿耳魔音:御龙臣的屁股好翘啊!
时向初已经无法控制脑海中的这个声音,但她能做到回应这个声音。
她很想告诉夏羽婷,御龙臣不仅腿长,屁股翘,而且腹肌也超级棒,一看手感就不错。
御龙臣察觉到她的目光,抬头朝她看去:“初初,醒了?”
“御总,早上好,你今天不用去公司吗?”时向初回过神,温暾的走到他旁边。
御龙臣把财经报纸放下,对旁边的佣人示意可以上早餐了。
“今天公司的事不是很重要,可以晚一点再去。”御龙臣帮她拉开椅子,手放在椅背上没挪开。
等她坐下后,他另一只手撑在桌上,顺势将她圈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俯下身,和她说话:“今天我送你去学校。”
时向初本来想拒绝,但回想每次拒绝都没用,索性点头:“好,那就麻烦御总了。”
御龙臣的心情很好,眼眸带笑,轻轻捏了一下她的脸颊,转身上楼去换衣服。
不是公司的事不忙,而是昨天时向初因为袁美的事和他生气,好不容易解释清楚,把她哄开心了,他当然要乘胜追击。
至于给他出馊主意的袁帅,等送时向初去学校后,他将会有一整天的时间来慢慢收拾他。
等时向初吃完了早饭,御龙臣也换好了衣服。
里面是标配的深紫色衬衫,外面没有穿西装,而是换了一身黑色休闲外套,比平常少了几分严肃正经,多了几分清朗随性。
毕竟休闲装比西装更加方便行动,待会儿去揍袁帅的时候也容易施展。
平常司机都是把时向初送到校门口,但是御龙臣直接开车进了学校。
大学的校园占地面积很大,私家车进出也很正常,节省了时向初步行去教学楼的时间。
车挺稳后,时向初打开车门走出来。
御龙臣朝她的方向探去:“初初,晚上我来接你,吃过晚饭直接去程川家。”
时向初乖顺的点头:“好。”
约定好时间后,时向初把车门关上,御龙臣心情愉悦的离开。
他们在这里说话的片刻功夫,周围已经围聚了很多路过的学生。
即便御龙臣出门特地选了一辆价格最便宜,也是最低调的车,可豪车就是豪车,还是引来了不少学生的关注。
他们从刚才开始就纷纷侧目,悄悄搜索了一下车的价格,全都咂舌不已。
余珊和她的朋友也在教学楼门口,正准备上楼。
看到刚才那一幕,尖酸的嘲讽:“我记得时向初的爸妈不在世,她和亲戚的关系也不好,穷到没钱住宿舍,就连生活费都是她兼职赚来的吧?怎么忽然就豪车接送了?不知道车里面坐着的是哪个有钱的老男人。”m.χIùmЬ.CǒM
她这话的潜台词再明显不过了,谁都能听出来她的画外音。
时向初就在她的不远处,也听见了余珊这讥讽嘲弄的话。
换做以前,时向初可能就当做没听见,懒得和她废话。
但是她说御龙臣是老男人,她听着就很刺耳。
时向初淡定优雅的走到她面前,脸上带着浅浅的危险,直视着余珊,声音悦耳:“开车的是单身未婚,年轻英俊的男人。余珊同学,有什么问题吗?”
她的话语气和姿态不卑不亢,简单陈述事实。
相比之下,余珊所提的那些污秽不堪的内容,也只会突显余珊的思想肮脏罢了。
周围的学生也纷纷出声,不留余力的嘲笑余珊:“就是。坐豪车有什么问题吗?怎么?余珊你仇富啊?”
“我看余珊不仅仇富,她还仇美。在她眼里,长得漂亮的女生都有罪,连正常谈恋爱,交朋友的权利都没有。”
“我看是余珊自己没有高富帅追,就见不得别人好吧。更何况,时向初她自己就是大佬,这是我们学校公认的事实。也许这车是时向初买的,开车的是她雇的司机呢?”
大家都帮着时向初说话,因为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的性格和为人,绝对不会把她和那种乱七八糟的行为联想到一起。
余珊哪哪都比不过时向初,本来也就是想讥讽一下,出出气也是好的。
谁知,她不过才说一句!就被一群人,你一言我一语了怼了半天!
结果让她更生气,更憋屈了!
余珊狠狠瞪了一眼时向初,跺着脚愤愤的进了教学楼。
时向初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虽然很感激其他校友帮她说话,但是她真的很想解释一句,她不是大佬啊啊啊!
为什么误会这么深!
究竟哪里出错了?
早上豪车风波还没掀起浪花,就已经结束了。
晚上御龙臣又开车豪车,来教学楼下接时向初放学,大家也只是好奇这辆车价值多少钱,倒也没人在背后乱嚼舌根。
御龙臣开车带时向初在附近的一家酒店吃饭,等时间差不多,直接送她去了程川家。
时向初刚下车,等候多时的程川就已经冲了过来。
他没有初见面时的轻蔑,有的都是对时向初的崇拜。
“向初姐,你总算来了!我等你好久了!今天我们先做试卷,还是先预习课本?”程川主动帮她拎包。
御龙臣还没来得及和时向初多说两句话,车门就“嘭”的一声被程川给关上了。
御龙臣:“……”
程川和时向初并肩离开的背影,他怎么看怎么刺眼。
相比之下,程太太和程先生怎么他们怎么顺眼!
时向初被他们一家三口热情的拉进家门。
关门之前,时向初回头看了一眼外面的车,隐约觉得,这辆车在夜幕之下,弥漫出危险森寒的气息。
不知道为什么,一旁的程川忽然打了个寒颤,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怪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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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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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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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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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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