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热情招待,百里遥也厚着脸皮替自己的孙子谋个军籍,未央早就看中了百里冲,只是具体能做什么还得看百里冲自己的能力。
百里冲也是自信满满道:“百里冲于墨家学艺十载,知兵知战,一身武艺,普通兵卒十来个不成问题。”
未央上下打量了一下百里冲,孔武有力,以一敌十或许不难,这知兵知战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墨家可不是兵家,不过这事先不急,未央倒是想看看到底能不能以一敌十。
未央让司马错喊来五个大秦死士和乌大带着的四个勇士。
“以一敌十,敢不敢?”
“战!”
面对未央的考验,百里冲只能硬着头皮,关键时候不能怂,不能给爷爷和百里氏丢脸,但...这是十个人也太狠了吧。
百里冲默默观察着身前的十个人,五个大秦死士,各个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身经百战悍不畏死,加上跟着未央饮食又好,还有司马错学会的那套训练方法,这五个大秦死士就像五头熊一样。
再看乌大无人,天生魁梧,力大无穷,典型的乌氏血统,能成为部落勇士的没几个差,同样的营养跟上了,训练也跟上了,比大秦死士还要强壮的多。
反观百里冲自己就显得单薄了许多,不过百里冲此时心中也不惧,想要赢不是靠蛮力看谁壮,还是得靠武技和技巧,他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
众人来到营地外的小校场,玄奇带着白虎给自己打个加油,未央捂着大裘和百里遥一边聊天一边看戏。
武器架上武器随便挑,不过都没有开锋,最多轻伤,绝不会出现重伤死亡的情况,司马错做裁判,说了规则,很简单,要么十人趴下,要么百里冲趴下,不准重伤和击打要害其他随意。
大秦死士选了五杆长枪,乌大众人选了刀盾,百里冲可就讲究了,一把一石弓三十只箭矢,一面手盾一把长剑。
见百里冲的选择未央来了兴趣,这个小校场虽然不大,但也容得下自己的侍卫营千人同时演练,加上司马错按照特殊训练之法建设的场地,并不是空旷平地,有许许多多起伏物和遮挡物,以一敌十,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打游击战,百里冲的选择是极为正确的。
接下来就看两遍如何厮杀了,谁胜谁负还真说不定,战场不是比拼人多和蛮力,更多的还是策略和技巧,百里冲所说的知兵知战看来有些实货。
双方间隔百步,司马错令旗一挥迅速离开校场来到未央什么,而战场上两方均无动作,互相观察,或者还在考虑战阵之法。
“愣着干嘛啊,乌大带着人揍他啊,憨憨!”
看台上未央觉得无趣便催促了一声,乌大也没有立刻行动,反而更加谨慎的跟自己的四个伙伴吩咐了什么,随后五名大秦死士和四名乌氏勇士朝百里冲围攻而去。
敌不动我自巍然不动,敌动我便势若奔雷,百里冲并没冲上去硬拼,反身朝着有遮挡物和各自地形跑去,乌大一屁股坐在大盾上闭目养神,任由百里奚一人对九人。
对于未央的命令乌大会毫不犹豫的执行,但是他也有自己的骄傲,如果百里冲能干掉九个人的话,那才会有资格做他乌大的对手,否则他没那个心情陪人玩。
未央也知道乌大的想法自然不去管,加上乌大本身也是给百里冲一种直观上的正面压力,就看百里冲顶不顶的住了。
乌大的身手众所周知,单挑十几个乌氏勇士不在话下,大秦勇士同样可以单挑十几二十个,不让乌大和百里冲正面1v1硬刚,选择群攻也是想在实战上看看百里冲有没有谋略。
当下看来,百里冲的行动还是被未央认可的。
“百里冲的选择和判断都不错,他没来过校场能这么迅速的做下正确的决策还不错。”司马错很看好百里冲,如果换做是他的话他也会如此选择,不过略有不同。
“换做你的话你如何?”未央问向司马错。
“一寸长一寸强,这不是单打独斗,手盾和长剑的配合单对单的话很完美,但在现在这种情况,我会选择弓箭、长枪的搭配,若弓箭射完不能解决所有人,我有长枪在手面对四五个人不成问题,若是刀盾刀剑这种配合,太被动了,会被消耗致死。”
未央点点头表示认可司马错的分析,同时也开口道:“不过这也得看人,你是军武出身,一开始就学习的是战场上的大开大合进击之法,加上长枪的枪刺法,这都是多人协同才能发挥最大威力的战法。”
“如果你一开始就学习的是个人枪法而不是战阵枪法,你的思路或许就会不一样。”
“百里奚没用过枪,自然不知道枪的优势在哪里,但并不能说他的选择不对,如果他面对的不是枪而是戈、戟、剑的话,他的选择还是相当正确的,另外也好他自身所学武艺有很大关系。”
“战场上的选择没有定式,只有最合适的选择,魏武卒百年来一成不变,咱们长枪一出,武卒的辉煌就成了过去,所以要学会融会贯通,因势而为。”ωωω.χΙυΜЬ.Cǒm
“先生教导的是,末将记住了。”司马错言罢仔细观看校场上的比拼,心下揣摩着未央的话,言语简单却大有深意,需要细细琢磨。
旁边的百里遥闻言也是不住的点头,未央的造诣果然高深,称赞道:“师弟这具融会贯通,因势而为,蕴含大道至理,不光光是战阵一途,所指颇多啊。”
“师兄过誉了,百里冲要发力了。”
校场上,百里冲已经射中了四人,两个大秦死士,两个乌氏勇士,还剩下五个人,但是他的箭矢只剩下最后的三支。
在他的计算中,三十支羽箭,一人最多用三支,不中便换人,现在还有三支,也就是说接下来很大可能性一个人都射不中,最好的结果是能够再淘汰一人,如此一对四他就敢正面刚了。
但是当下他已经丧失了距离的优势,五人已经距离自己不足二十步,对方冲锋,顷刻间就能围上来。
每一个呼吸都极为珍贵,百里冲迅速做好决策,从躲藏的小山包后突然冲了上去。
嘭!
弓弦的闷响,五人队各自躲避防御,却没见箭矢射来,停顿了几息再次冲锋。
百里奚一路跑一路虚射,如此反复数次,原本紧张的五人中便有人放松警惕,再次冲锋时不管不顾也没有躲避和防守。
砰的一声,箭矢射中肩膀,出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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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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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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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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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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