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秦,让我修仙,我却入世成圣>第26章 堆成山的麻雀如何御敌
  “先生,这陇西的麻雀应该都被您给抓完了,都堆成山了。”

  说话的是司马错,而且他现在正和十几个侍卫坐在小板凳上,面前有个大盆,盆里全是麻雀,或者掺杂着一些其他鸟类,泡在滚烫的开水中,这是准备拔毛了。

  赢虔看了眼果真堆成山的麻雀堆暗暗摇头,他已经打算好了,西獂来袭先拼死抵抗,实在不行就只能带着未央逃走。

  赢虔是实在看不懂未央想做什么,这两日整个临洮都动员起来抓麻雀,是真的把这一片的麻雀给抓完了。

  “先生,玩闹归玩闹,就算是吃,也用不着这么多麻雀吧。”

  赢虔不如嬴渠梁那般坚定的信任未央,他只信任自己手中的天月剑,所以他得搞清楚,也好做最坏的打算。

  “又不是给你们吃,赶紧的拔毛去内脏,今晚全部要用上。”

  “啊?这是要干嘛?煮熟了充当军粮吗?这麻雀全是骨头一点肉都没有,吃个啥嘛。”

  司马错确实有些哀怨,年轻气盛,想着跟着未央来陇西可以杀敌建功,没想到除了吩咐手下去抓麻雀,就是和未央在山林子里钻来钻去,一会扒树皮,一会摘树叶,一会儿拔草,七七八八的弄十几种材料,也不知道做什么用。

  反正在所有人眼里,未央就是不务正业,根本就不会战阵安排和指挥,简直就是一窍不通。

  车英自然只有无奈的回去准备,这新任的大良造就是个江湖术士一样的骗子,也不知道君上是怎么把陇西战事就这么放心的教给了这个不学无术的人。

  还鬼谷亲传弟子呢,根本不及庞涓之万一,连基本的战阵之法都不懂。

  未央不懂不安排,车英不能不懂啊,临洮数千人的性命危在旦夕,一旦西獂再次攻来,只要城破就是被屠城的命运,作为秦国边陲的守卫氏族,哪怕人死光也不能后退一步,这是子车氏最后的骄傲。

  十口巨鼎煮着沸腾的水,未央吩咐司马错将采集来的那些树皮树叶和干草草籽一一丢进沸水之中,然后将洗净的麻雀全部倒进去,然后盖上盖子只等最后开锅了。

  虽然司马错不情不愿,赢虔也看不懂,手下侍卫更是云里雾里,但不得不说,当那些树皮什么的丢进沸水中煮了一会儿之后,居然有一股特别浓烈的异香从木盖的缝隙间不断往外飘。

  “这味道...嗯啊...好特别,真他娘的香。”

  赢虔不是故意要咽口水的,只是这十口鼎里传出来的味道实在是让他情不自禁的咽口水,肚子更是咕咕乱叫。

  不光是赢虔,整片营地都飘散着异香,每个人都如同赢虔一样不自觉的望向那十口鼎咽着口水。

  “煮麻雀为什么如此之香?”

  “如此烹饪之法见所未见,好神奇。”

  “奇淫技巧罢了,这一锅麻雀再香有什么用?能抵挡得住西獂游骑?”

  “我看就是江湖骗人的把戏手段,中看不中用。”

  “但是真的好香啊,我都饿了,可是我刚吃饭啊。”

  “要是能尝一口就好了,肯定不凡。”

  时间在流动,十口鼎里的味道越发浓郁,未央微微揭开一个鼎的盖子,浓郁的香味瞬间冲出,呛得想一看究竟的赢虔等人直咳嗽,但没过几秒,适应了味道之后整个人都变得兴奋起来,众人肚子的咕咕响合起来都可以长奏一曲了。

  未央看了一眼,正在收汁的关键时期,一声令下,早就拿着木铲在一旁流着哈喇子的侍卫们同时打开盖板,随后不停的开始搅动,然后撤掉大火,只留下微弱火堆保温即可。

  十口巨鼎同时开锅,那股子浓郁的五香麻辣味瞬间渗透到空气中,微风轻轻一吹,香飘万里。

  整个临洮沸腾了,数千人聚集到城门口的营地旁想要找到香味的源头。

  众目睽睽之下,未央用一根削尖的细木棍从滚烫的巨鼎中穿了一只已经变成暗红色的麻雀,就那么旁若无人的蹲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吃了起来。

  麻雀无肉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数千人看见未央蹲在那仔细的啃食着每一根骨头,咔嚓之声不绝于耳,哪怕隔得很远的人看见未央的动作都能幻想出咬碎骨头时的那种酥脆感。

  特别是当未央掰开麻雀头用指甲挖着脑髓吃的时候,还有把手指放在嘴里嘬个不停的感觉,让所有人都心里莫名的酥痒无比。

  “真的这么好吃么?舔个手指都那么销魂?”

  “这骨头唆的也太绝了吧,居然连骨头都能吃掉?”xǐυmь.℃òm

  “那麻雀头也能吃的这么津津有味,是不是真的如他那般美味啊。”

  “我的哈喇子已经流了一地了,好想吃。”

  “妈妈,我要吃...”

  就在所有人肚子被馋的咕咕直叫的时候,不远处的山涧里传来几种不同的嘶吼声,树林在急速的晃动大地,苍天之上有一只巨鹰在盘旋尖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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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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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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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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