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人活久了见惯了生离死别,看遍了人生百态,应当是变为太上忘情,无悲无喜。
但若是太上忘情,那和路边枯枝碎石又有什么分别。
张辰煊可不管这些,他的情绪都保留着,是人就应该有七情六欲,这才是正常人。
这可以比抛弃情感要困难得多,见识越多,也就习惯了,经历越多,也越发枯燥,保持着自己本来的心性,可谓是比太上忘情难多了,但是张辰煊还是喜欢。
历经千帆,仍是少年!
这才是张辰煊所选择的。
在快要回到家的时候,张辰煊接到了白书南的电话,说这两天她有事去了一趟昆仑山,在那里遇到一只被雷劈的羊,现在那只羊在跟着她,她担心是不是又是爱丽丝生物进化研究中心的实验品,最后还给张辰煊发来了一张羊的照片。
张辰煊看到那只羊的照片后,觉得有些眼熟,但是绝对不会是爱丽丝生物进化研究中心的实验品。因为他好像见过这种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曾经遇到的那一只,就让她养着那只,等什么时候回来就把那只羊带来给自己看看。
回到家,张辰煊去榕树下看了看水坑里面泥鳅的情况,发现泥鳅长得还不错,这都归功于杨晓秧的喂养,风雨无阻。
这对于一个小朋友来说已经是很难得了,小朋友很少能够坚持,大部分都是三分钟热度,由此可见杨晓秧有着其他小朋友没有的特质。
看完泥鳅正准备回家的张辰煊的收到了夏梦玲发来的消息,是一张照片。
照片中少女身处阳光倾泄洒落的阳台,端坐在一张凳子上,双手持山水圆扇在身前,少女的白皙的小腿和玲珑身段展露无疑,一袭青衣,染一树芳华,两袖月光,诉说绝世风雅。
照片就是原相机,犹如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你的手艺是极好的,这是一件艺术品,张辰煊,我超级喜欢这件衣服,当然,更喜欢的是你......”
“我妈偷看我发拍照,真讨厌......”
“我还想多拍几张的,我妈在,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女孩子做事情都是讲究氛围的,自己想要拍一些稍稍有点诱惑的照片,可是妈妈在看着,这氛围就很古怪,夏梦玲哪里还好意思。
张辰煊看完消息,不禁好笑,真是可爱。
等到张辰煊给自己下完一碗面,今天杨晓秧没来这边吃饭,估计是在家吃饱了,长成就给自己做了一碗猪油拌面,撒上一点葱花,真是香极了。
坐下来吃了两口猪油拌面,手机又是震动了一下,张辰煊一看是周怀瑾发来的。
是一张照片,一张是在也是在阳台拍的,衣服也是自己做的哪一件,不过穿的人不再是夏梦玲,这让张辰煊不禁感慨,布料的弹性之好,也确实令人有些担忧会将衣服撑破。
成熟女子的身材,腰身纤细,却丰腴傲人,与夏梦玲风格又不一样,好看的总不会是只有一种好看,春兰秋菊,各有一时之秀也。
女子神情柔和动人,樱唇含笑中带有一丝少女的娇憨,气质优雅,春山秋水间带有说不出的风韵,像是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娇艳却不失华贵。
看完发来的照片,张辰煊在手机上打字回复。
“这是你女儿吗?”
“这是我......”
“真是抱歉,这也太年轻了,我都以为是你女儿了。”
“多谢夸奖,和你聊天真开心,不过我女儿找我了,下次聊。”
世间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不是,抛弃情感属实是错误。
张辰煊将手机放下,将面吃完,去棋牌室找人打牌下棋去了。
第二天,天色看起来要下雨,张辰煊也还是觉要去体育馆,反正是室内的话,风雨影响不大,外加上运动可不能时断时停的,应该持之以恒。
杨晓秧也早早的就喂完了泥鳅,正在榕树下玩,看见张辰煊准备出门,就跑过来打招呼,“辰煊哥哥,早呀。”
“早啊。”
两人蹲在泥鳅坑前,一起喝豆浆。
等到杨雨筠下楼来的,杨晓秧就跟她出门了,张辰煊也一起,到小区门口分开,张辰煊朝着学校的方向走去。
天上开始下起了牛毛细雨,张辰煊拿出自己带的油纸伞撑着,这伞是张辰煊自己做的。
其实这伞倒也算是古董,不过张辰煊保养得倒是很好。
说起古董,其实一开始张晨也是有收集,其实也并非就局限于古董,一些感兴趣的东西他也都收集过。
不过都埋在以往自己的墓中了,可能有些已经被挖掘出来,在博物馆展示。
人是没有死,但是活了这么久肯定是不止一个身份的,甚至于脸都换了无数张,因此也就有着许许多多的墓,这些墓都是张辰煊自己挖,自己埋的,甚至有时候自己还会祭拜自己,很有仪式感。
后来嫌麻烦就没有继续弄这些,也不在意了。
今天夏梦玲来得倒是比张辰煊要早,她在校门口等着,见到张辰煊过来,她连忙挥手示意。
她倒是没有穿那一件旗袍,毕竟今天是来打球的,两人训练完,雨也停了。
张辰煊便和夏梦玲一起市中心逛了逛。
顺便也找一家店铺吃中午,在吃的时候,张辰煊习惯性地发表自己对于美食的一些看法,夏梦玲也习惯听着,明明她就吃不出来有什么区别,到他嘴里就好像有很多不同。
不过今天夏梦玲吃的有些少,甚至于只吃了个半饱,剩下的就吃水果,她觉得自己有小肚子了,要减减肥,应该像妈妈一样,身材好却没有小肚子。
夏梦玲一边吃着水果,一边听着张辰煊在那说着这些菜正宗的做法历史,其实她并不关心这些东西,只是感觉听他东扯西聊就会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嘴角上翘。
两人吃完东西,又继续逛了一圈,尝了尝一些小吃。
这一次张辰煊将夏梦玲送到了她家楼下,他到时候今日有些好奇,为什么周怀瑾今天没有打电话来?
张辰煊将油纸伞送给夏梦玲,夏梦玲笑着接了过去。
回到家的时候,时间是下午不算晚,张辰煊就拿出躺椅到阳台上躺着,拿本书盖着脸。
雨后的空气清新,加上雨后不散闷热,下了场雨,变得凉快了些,正好睡觉。
睡了一会儿,杨晓秧忽然急匆匆地跑过来:“辰煊哥哥,有个漂亮姐姐来找你。”
张辰煊拿下盖在脸上的书本,朝着门口看去,是宋倩。
他依旧是一身职业秘书装扮,白衬衫加上浅灰色的职业裙,腿上穿着一双略显透明的浅黑色丝袜,从这里看去竟然有些看不出那半透明间透露出来的白,是丝袜的反光还是腿的颜色,职业裙紧紧包裹着那完美的曲线,今天她的头发扎起了高马尾,显得干练利落。
忘了这茬了,唐诗逸曾经说过让叶倩来跟自己学做菜,刚开始放假的时候,叶倩没有过来,张辰煊还以为是唐诗逸改主意了,还以为没人打扰自己了。琇書蛧
结果还是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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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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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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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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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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