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独属于这个边境小镇乌齐镇的灯火节到了。
尧秦国的西南边睡之地,一个与世隔绝的边睡小镇开始了年节前的预热,腊月初九是个特殊日子,乌齐镇的居民在这一天会宰鸡宰羊,祭祀天地祖先,一家人在祖祠几百了之后便会一起吃一顿团圆饭,随后出门参加镇上的灯火节。
寓意年年顺遂,灯火长明,家家团圆。
小镇的长街上早早的就装扮了起来,等到天色一黑,华灯初上,一个绚烂多彩,缩小版的尧秦国盛世便展现在了世人面前。
饰演男主角的周逸安就在这样灯火长明,古街长巷中出现了。
长街上各处商铺住宅的门口都装点上了各样的花灯,商铺都大开店门,向外招揽着客人。
胭脂水粉,金钗步摇,冰糖葫芦,糖人小吃,应有尽有。
“公子,夜间风大,还是把袍子披上吧。”
“不必,碍事。”
“您别任性,将近年关,可别生病了才好。”侍卫声音焦急了不少,不住的劝着前边走着的男人。
话音刚落,不知哪儿吹来的风刺激到了男人,只见男人忽的抬手抵在唇前,闷闷的咳了两声。
“……”侍卫。
对不住,我真没想过我嘴巴那么灵。
“属下知错。”他抱着手里的袍子,颇有些不知所措,嗫喏了半晌,只能道歉。
“怪你什么事。”男人咳完后随意的挥挥手,不甚在意,只是还是听话的将侍卫手上的袍子披上了。
侍卫把手上的黑色袍子仔细的给自家公子披上,绑好了细带,才低声开口:“公子本来身子就不好,还偏偏要跑来这等苦地,若是回去时身子……”
他顿了一下,又道:“老夫人会责怪的。”
“你呀,我生气你不当一回事,老夫人你倒是怕得很。”宜修有些无奈的撇他一眼,摇了摇头,纤细修长的手从黑色的斗篷下抬起,遥遥的指了一下不远处的人群,“那边似乎有马戏,我们去看看。”
侍卫点头,跟在宜修身后向着人群走去。
长街上的叫卖声不断响起,宜修眼带好奇的看着这个属于边陲小镇的热闹,与都城的热闹不同,都城更爱精奢,满目淋漓,人看到那样的热闹只觉得像是身在黄金国,属于都城的热闹精致,是只有在都城才有的。
而乌齐镇不一样,乌齐镇远离皇权中心,民风淳朴,虽因为此地临近边境,有众多胡商的来往,给他们带来了许多以往见不到的有趣东西,但是心中依旧保有此地最淳朴的生活气息,不管是建筑,或是节日。
只是民风淳朴是一回事,暗地里有些肮脏又是一回事。
这不,人群里的马戏刚刚结束一个,宜修退出人群后,便发现身上的钱袋已经不见了。
“公子……是属下失职,竟然没发现。”侍卫这会儿慌了,乌齐镇的马戏与都城中的不一样,颇为新鲜,要不然,也不会迷得两人连被偷东西了都不知道。
宜修静默不语,他仔细回想了一下,马戏虽好,但他也不是那样心大的人,彼时站他身边的似乎一直都是个半大小孩。
而那小孩……
他左右看了一眼,已经不见了。
侍卫也想起了这回事,冷着脸凝声道:“公子,我去追!”
宜修摇了摇头,淡淡说道:“罢了,不要紧。”
但是因为这事,他的兴致也已经消失,将手拢在斗篷里,吩咐了一声侍卫,抬步向着自己住的宅院走去:“回去吧。”
侍卫连忙跟上他,两人一道慢慢远离了长街上的喧嚣,向着更远一些安静的宅院方向走去,约莫走了一盏茶不到的时间,忽的侍卫顿住了脚步,指着巷子里不远处。
“公子,那小孩在那儿!”
宜修也看到了幽暗的巷子尽头,正蹲在那里不知做着什么的小孩,还未开口,侍卫就已经冲了上去。
那小孩也很敏感,及时的抬头看到了他们,嗖的一下便跑开了。
宜修跟上去,想追上那两人。
奈何可能真因为今晚那股无名风的原因,他又开始咳了起来,原先是闷闷的咳,到最后止不住的咳到喉咙有些嘶哑,先前温雅轻柔的声音不复存在。
不知多久,他终于停了下来,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将捂在嘴巴上的巾帕拿开,只见褐色的巾帕已经染上了丝丝红色。
看着上边的血,男人只能苦涩的笑了一笑,眼里是已经习以为常的平静,正要直起咳弯了的腰,忽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只白皙纤瘦的玉手。
他抬头,忽的顿住。
只见从幽暗的巷子里,缓缓的走出了一个少女。
少女身披一席红色云肩的斗篷,大大的兜帽罩在了头上,将面容遮盖住了一半,这会儿忽的有个人从幽暗的巷子中走出,不管是谁,都应当会吓一跳的。
但是若是有人看到了这少女兜帽下的脸,怕是惊艳更大于惊吓。
随着走到巷口,外头各色的灯火照了进来,少女也抬起了头,露出了兜帽下,那精致绝美的面容。
她面色很白,唇却似宜修帕子上的血一样鲜红欲滴,一双美目,波澜不起,平静无波,就这般黑漆漆的看着宜修。
她手里还拿着一块干净的手帕,宜修可以看见上面隐隐绣着一朵淡紫色的小花。
只见少女忽的皱了眉,奇怪的看着他:“你不需要了吗?”
宜修愣了,他身上其实还有巾帕,只是这时候不知为什么,他抬手接过了少女手中的那块,看着眼前一袭红衣的女孩,淡淡的笑了:“谢谢姑娘。”
少女表情有些怪异,看了他一眼,暗自忍下了什么,什么也没说,只是淡淡点了点头,抬步便不再管他,就要融进人群里。
宜修一愣,连忙喊她:“姑娘等等!”
少女顿住了脚步,疑惑回头,面色淡淡的。
宜修看着那张脸,霎时又忘了自己要说什么,安静在两人之间弥漫了出来,他心中忽的对眼前的女孩产生了莫大的兴趣,想知道的太多了,但最后他只问了一个问题:“……姑娘叫什么名字?”
空气中又是一片安静。
少女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说,沉默半晌,还是回了宜修,一字一句,认真说道:“我叫月语,满月之语。”
说罢她便转身向巷子外走,腊月初九的季节,天空已经落下了小雪,此时飘飘忽忽的落在她的红色斗篷上,仿佛画中一般,一个背影就能勾人心神,摇曳生姿。
忽的,那少女停住了脚步,转头看着身后巷口的男人,又说道:“西巷有家清草堂,葛大夫医术高明,你可去找他。”
末了,她忽的笑了出声,眼睛轻眨,贝齿微露,眼中如灯火一样闪亮:“有缘……再会。”
兜帽边缘有白色的绒毛,白白的围着她的脸一圈,她那面容也似绒毛似今晚的雪一样洁白,只是嘴唇艳红如身上的斗篷,随着她这粲然一笑,伴着身后夜空中绽放的烟火,似散落的的星光,飘飘的,又犹如千斤重,狠狠地砸在了宜修的心上。
她娇娇的一笑,便要了宜修半条命。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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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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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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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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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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