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把三种机器全部做出来,已经调试成功,等秋收的时候就完全能派上用场了。
沈长枫对那收割机特别感兴趣,沈明烟做出来的主要还是靠人力的,古代没有动力基础,这点没办法。
但是两三个人站在上面踩着,迫使机器前进,同时还能把水稻,小麦都给割下来,相对整齐的倒在一边,机器走过,下面被割好的小麦铺在地上,一次能割两道,当然,这都是还没脱粒的小麦。
后面的要人工去捆起来,然后拿去脱粒机那里脱粒,然后晒干。
这东西比现代的收割机差远了,但在古代已经非常先进了,速度还是挺快的,总体来说省下了几乎三分之二的劳动力,这就比较恐怖了。
这东西做出来,把朝廷的一众老臣看的热泪盈眶,连淮南王楚挚这个大老粗都看哭了。
有了这个东西,就意味着他们天宁的耕地面积可以扩大,耕地面积扩大意味着会有更多的粮食,能养活更多的人,民富则国强,他们已经期待太久太久了,很多年以前的天启,也不是一直都那么弱小的。
榨油的机器出来了,但现在黄豆还没收获,眼下去收购,也是能收购一些去年的黄豆的,但是对于沈明烟来说,还是空间去方便啊!
直接找到了在现代的大美人鱼,拿了一颗顶级夜明珠,让大美人鱼给她采购。
现代的物资实在太丰富了,直接去漂亮国进口的话,用大型货轮给弄回来,所有成本加一起,有些时候,也就两块钱左右一斤。
何况大美人鱼有系统空间在,都不用全部运回国内,她自己就可以去产地收购一部分。
这颗夜明珠在现代价值上亿,美人鱼自己自然是要赚一部分的,可即便这样,给沈明烟弄来的黄豆数量依旧十分可观。
加上她之前也从美人鱼手里得到过黄豆,全部加在一起,数量就多了。
在南边卖了不少给蒋华去做豆腐了,如今空间里还剩下的依旧很多。
沈明烟看着这些黄豆,叹了口气,这个时候她手里的工艺不够,出油率不够高,要是在现代,这么多豆子出来的油可比现在多多了。
但是没办法,眼下没的选,技术只到这一步。
她把大豆都弄去作坊里叫工人榨油,之后便会投放市场,这个是她的私房钱,至于沈长枫那边,暂时还是交给金越泽那些人经营,专门成立的机构,想要建立,还有的准备呢!
这年秋季,整个天宁迎来了大丰收,红薯跟土豆的产量最是喜人,加上机器的投放,小麦跟水稻的收获都变得容易了很多,明年肯定有很多开荒种田的人。
粮食一旦能吃饱了,没有多少仗要打了,人们一旦富足安稳,出生率就会疯狂上涨。
这一整年,天宁的人口,终于在持续多年的减少后,首次迎来上涨。
而沈明烟,婚期定在了明天春天,她趁着年前,跑去了天柱山一趟。
这个地方一直都是沈青衣跟罗永娘在驻守,如今整个山庄已经快要成型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一点儿都不是假的,这么一个荒山野岭,硬生生让沈明烟用钱砸出来一个山庄来。
看着这里的布置,再看看已经开辟出来的药田,沈明烟很是满意。
“我明年就要嫁去大夏了,到时候回来的机会会少很多,不过你们不要放松,好好管理这个地方,将来这里可是要跟药医城比肩的,可不能因为眼前这点儿成就,就满足了。”
沈青衣脸上都是笑容,她比从前比黑了不少,但人却很精神。
毕竟是出生江湖门派的人,一开始让她给沈明烟做丫鬟,其实她更多的是为了报仇,还有就是感激沈明烟的救命之恩。
但是她出生江湖啊!
做丫鬟对她来说实在是有些束手束脚。
现在不一样了,天柱山将来如果能成长成药医城那样,沈青衣就是花再多精力也愿意。
“公主放心,我一定管理好这里,永娘他们都很喜欢这里,我们几个以后是要长期留在这里了吗?”
沈明烟点点头,“当然要留在这里,这里需要人管理,燕无双将来要跟我去大夏,其实你们也不是必须就留在这里,将来我的主场肯定还是大夏京城,用得着你们的地方应该也很多,到时候看情况,眼下安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
以前,她还是不太相信沈青衣的,尤其永娘他们还都是沈青衣的人,她花了这么大的价钱把这里弄出来,最后难不成要为沈青衣做了嫁衣?
所以,她派了燕无双过来镇场子,燕无双包括他手下的那群土匪,绝对是她的心腹,只可能听她的。
但是现在,她去京城身边需要用人,总不能完全用萧靖恒的人,大哥那边肯定还要给她派一批过去,那么天柱山这边,就只能交给沈青衣了。
按照萧靖恒跟大哥的谋划,沈明烟知道,天柱山这一片地方,将来应该是属于天宁的领土。
她大哥就是这里的皇帝,她要是发现沈青衣这些人背叛她,大哥一个命令就能把这里掀了,她好像也不用太过小心翼翼。
沈明烟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不仅仅统计了一下具体花费,还满山看了看规划。
之后就是在山下各地查看,想要建立起一个跟药医城类似的地方,那么周围最好就不能太荒凉,这地方位置还是不错的,东西南北其实都能规划。
等到大夏南边这一片归天宁的时候,天宁就直接跟西边的国家接壤了,到时候,想要联络,就必然要打通一条道儿来。
药医城这里就可以是中间的必经之路哦!
沈明烟站在山顶,看着周围,想着心里的规划,很是满意。
年底是在大都城过的年,这也是沈明烟出嫁之前,在娘家过的最后一个年了,沈家的人都到齐了,大家聚在一起,过了团聚的新年。
第二年春天,沈明烟十六岁了!
婚期就在这年春季,萧靖恒已经派人过来确认很多次了,两国联姻,还是嫡出公主出嫁,动静自然不小。
沈长枫这边会派人送沈明烟过去,萧靖恒不用亲自来天宁接人,但会带着人在路上迎接。
这一年的时间,天宁的官员都跟打了鸡血似得,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向大夏纳贡。
没错,这一年萧霁派了好几拨人过来,威胁恐吓都用上了,可沈长枫就是没松口,坚决不纳贡。
把萧霁气的跳脚的同时,扬言要挥兵南下,灭了天宁!
但是没办法,有萧靖恒在京城给他添麻烦,他根本就没那个精力跟天宁打仗,比起天宁纳贡的那些钱财,他更在乎的,还是眼前的敌人萧靖恒。
这是他心腹大患,以前的萧靖恒至少还低调很多,大部分时间待在北境,可是现在,竟然常驻京城不走了,还娶了天宁公主,他反常的行为,让萧霁危机感大起,根本就不敢轻易对天宁动手。
他真怕他把军队调去跟天宁打仗,北境大军就趁机南下抢他的皇位。
所以天宁没有向大夏纳贡的这一年,啥事没有。
如今,南阳公主嫁去镇国王府和亲,这些官员们就更高兴了,他们当然知道这里面肯定有萧世子的功劳,没有萧世子震慑萧霁,萧霁会好说话?
之前公主还没嫁呢!就做到了这个地步,如今公主正式嫁过去,那萧世子肯定会更卖力的。
公主一出嫁,镇国王府跟天宁的关系就更密切了,萧霁稍微不老实,说不定天宁就跟北境联手,两面夹击把萧霁给灭了!
沈明烟舒舒服服的坐在马车里,大哥是不可能亲自送她去大夏了,送她过去的是二哥跟三哥。
沈长柏跟沈长锐都是沈明烟的哥哥,但是二哥喜欢自由,如今并没有一官半职,他要是真想,让沈长枫给他一个爵位,不要官职,他自己就自由做生意就行,不过目前他也不在乎,还这么年轻,他还想在外面闯荡几年。
那么镇场子的人,就变成三哥了。
这个年轻的少年将军,如今还有永宁侯的爵位在身,送沈明烟出嫁再合适不过了。
车队出了城门,沈明烟掀开帘子看向城门的方向,城楼上,她的家人们都站在那里看着她,包括她的大哥沈长枫。
沈明烟知道,大家是舍不得她的。
穿越过来这几年,其实不管是从前的天启,亦或者后来的云国跟现在的天宁,沈明烟都是没有归属感的。
她是在二十一世纪的华国长大的,无意中穿越到这个地方,前世的所有权势地位瞬间化为虚有,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少女。
一步步走到今天,对于要嫁去那么远的地方,她其实依旧没什么感觉。
但是她知道,虽然对这个地方没什么归属感,但是她对沈家人,却有了感情。
离开他们,从此以后想见面就很难了,她也会伤感。
沈明烟放下帘子坐在马车里,舍不得也要嫁。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不管是爹娘,还是哥哥们,将来都会娶妻生子,都会专注自己的小家庭。
如果在此之前她没有遇到萧靖恒,她自然更愿意选择留在天宁找夫君嫁了,但是没办法,她偏偏就早早的遇到萧靖恒了。
这几年来,萧靖恒对她一直都很好,她观察了这么久,并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前世今生她就谈过这一次恋爱,遇到了如此满意的人,不可能因为距离太远就不嫁的。
她已经去过大夏京城了,对于来回的路程已经体验过一回,她可不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以后想他们了,她还能再回来。
车队一路向北出发,这一路老天赏脸,风和日丽,在半个月之后跟萧靖恒过来迎接的队伍汇合。
看着那挂着红绸的马车,萧靖恒觉得自己的心脏砰砰跳,都快跳出胸腔了。
等了三年,终于把这小丫头娶回来了。
过程十分艰辛,但也值得,萧霁那个家伙,估计此刻又在御书房摔东西了。
萧靖恒才不管那么多呢!
最近他跟萧霁打擂台,打的那叫一个欢天喜地,如今要娶媳妇儿了,他就更精神了。
一路带着人到了驿馆休息,这天晚上,他才见到沈明烟。
“烟烟!”
萧靖恒看着眼前的人,恨不得立刻给娶回家去。
他俩已经有一年没见面了,去年去天宁参加沈长枫的婚礼,他离开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她。
没办法,为了保住这场婚姻,他付出太多了。
萧霁都快被他刺激疯了,他每天都忙着跟萧霁打擂台,是真的没时间跑去那么远见她。
沈明烟在天宁也有很多事业要忙,加上萧霁正在发疯,这个时候沈长枫是绝对不会允许她出天宁国境线的。
更不要说让她去大夏找萧靖恒了,这一点绝对不允许。
萧霁毕竟是皇帝,万一被他发现,绝对会想尽办法杀了沈明烟,四皇子来过天宁,见过沈明烟,可是认识她这个人的。
就这样,两人这一年都没有见面。
如今婚期到了,沈明烟嫁来大夏,那一切都不一样了。
两国联姻,这是官方认可的,萧霁不想答应,但是在这方面却没干的过萧靖恒,还是被萧靖恒保住了这一场姻缘。
这样,沈明烟就是名正言顺的和亲公主,到了大夏的地界,萧霁也不可能轻易派人去刺杀她。
已经成亲之后,萧霁如果杀了沈明烟,那跟沈明烟偷偷来大夏被暗中谋害可完全不一样,一旦沈明烟出事,镇国王府跟沈长枫绝对会联手发动战争的。
萧霁很清楚,沈明烟一旦过来和亲,之后再出什么事情,就算不是他做的,萧靖恒跟沈长枫也绝对会把这个罪名按在他头上,两人好联手灭了他这个皇帝。
萧靖恒上前握着沈明烟的手,“再忍几天,等我们成亲了,你就安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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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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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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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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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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