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不对劲啊!
他怎么知道她大哥手下有人呢?
“你很了解我大哥?”
萧靖恒笑道:“了解谈不上,只是知道他在这一带很有名,他那么聪明的人,手底下不可能连个信任的人都没有。”
沈明烟没说话。
大哥手下肯定有能用的人,那家伙绝对不简单,但是,别人的人,她依旧不想用。
她靠自己习惯了,可以跟强者合作,但是用别人的人,这感觉总是不踏实的。
见这丫头没说话,萧靖恒就猜到这丫头怎么想了。
明明就是一个很安稳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怎么会这么没有安全感?
这独立意识,强者意识也太强了。
“沈珠在什么地方?你是怎么把她嫁给林家二公子的?”
萧靖恒笑了一下,“其实这种事情,相当简单啊!只要把他们俩扔到一起去,找一帮人去围观一下就可以了。”
沈明烟:“……”
确实简单粗暴。
萧靖恒看着面前的小丫头,教导:“这个世界上,有权势有地位,其实想要收拾一个没权没势的人很简单,就像沈珠这种人,不得罪上层权贵自然没什么,但一旦得罪了,那真的没有还手的余地,尤其还是个女孩子,想毁掉,根本就不用费什么心思。”
有点儿残忍,还不得不说,就是事实。
青湖县,有一个很有名的游玩之地,叫寄畅园,这里有山有水,类似于山庄景点,游玩休息小住避暑,都很方便。
今天青湖县县令公子做的局,请了不少本地公子前来游玩,吟诗作对,喝酒聊天。
这种聚会,在大户人家公子小姐的圈子里很常见,县令公子姓冯,名叫冯焕清,请了青湖县不少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还有各大私塾的学生。
这一次,沈晋也在邀请之列,陶文林熙等人都在,沈珠也跟着过来了。
包括沈明烟的二哥三哥,也在这里。
沈珠这次就是冲着陶文来的,沈晋很清楚,这是冯焕清的场子,县令公子的面子谁都不能不给,尤其是陶家。
陶家只是一个商户,本质上来讲,还不如沈家这样的地主跟读书人,至少,是耕读之家。
如果在这样的场子上陶文跟沈珠发生点儿误会,陶文最好的选择就是娶了沈珠,不然不好交代。
所以,沈珠跟沈晋一直注意着陶文的一举一动。
饮酒作乐之际,一个下人不小心将茶水撒在了陶文的身上,坐在众人簇拥下的冯焕清端着一杯茶,一副翩翩公子的读书人之态,“陶兄去换一身衣服吧!大家都是读书人,待会儿吟诗作对,这样有辱斯文。”
陶文是商贾出身,读书又不咋滴,如今冯焕清把他当成读书人对待,他顿时喜不自胜,立马站起来道:“是,我这就去换身衣裳。”
冯焕清特别像模像样的点头,“嗯!读书人最重仪态,今天心情好,赶紧换了,大家好继续……谈古论今!”
靠,差点儿忘词儿了!
陶文喜滋滋的去了,第一次被冯焕清这么重视,陶文整个人都要飘了,立马就在一个下人的带领下去客房换身衣服。
沈晋跟沈珠见此,沈晋给沈珠使了个眼色,对她点点头。
沈珠立马找借口起身离去。
看着陶文还有沈珠离开的背影,坐在上座的冯焕清嘴角的笑容特别的和煦,那一派仙气飘飘道貌岸然的模样,如果沈明烟在这里,一定可以看出来,有点儿像自家大哥沈长枫。
冯焕清这个时候,心里是相当兴奋的,他最喜欢凑热闹了,没想到他有事离开了一段时间,刚回来就发现,这段时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啊!
沈长枫那个家伙,估计这会儿在书院里笑的合不拢嘴了。
沈家竟然分家了,啧啧啧!
沈珠跟过去之后,就一直追着陶文,到了一个拐弯处,差点儿跟丢了,赶紧快步跑过去,才看到陶文进了一间厢房,她很高兴,想着去跟陶文哥哥说说话,顺便再让陶文去把沈明烟收拾了。
自己顺势再跟陶文发生点儿什么,到时候,他赖都赖不掉,等哥哥沈晋高中,她在陶家的地位也就稳了。
沈珠怀着激动的心情,提着裙子就跑了过去,结果刚准备敲门,就被人从身后捂住了口鼻。
那手帕上带着迷药,沈珠没发出半点声音,就晕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沈珠没回来,沈晋就知道事情肯定是成了,但是还没等他高兴多久,就看到换了一身衣服的陶文已经回来了。
沈晋整个人都呆在原地,他怎么回来了?那沈珠呢?
没成功?
冯焕清喝了杯茶,笑了一下,“诸位,去画舫上吧!那边还有一些朋友在等着我们呢!”
冯焕清带着一众人往湖边画舫而去,湖边停留了一批人,见冯焕清过来,纷纷过来见礼问好,读书人规矩多,一番相互行礼就花了不少时间,大家上了画舫之后,刚一上去,就听到了画舫里一些奇怪的声音。
隐隐有女人娇媚的声音,甚至还有男子的喘息声。
冯焕清脚步一顿,脸色顿时黑如锅底。
周围都是男子,很多人都听出了这声音到底是怎么发出来的,顿时停住脚步,脸色尴尬又有些恐慌的往冯焕清看去。
这位县令公子可是最注重读书人气节与规矩的人,这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在他的宴会上做这等下作之事?
冯焕清自然也是气坏了,身后那么多人呢!他摆出一脸气愤交加的表情,“我倒要看看,是谁敢在本公子的宴会上给本公子难堪。”
冯焕清气的抬脚就往声音来源的地方而去。
众人一看,纷纷跟了过去,尴尬归尴尬,但是这样的八卦,他们也很好奇呐!
沈晋看着众人都跟了过去,不知为何,心里顿时就揪了起来,隐隐感觉要出事,沈珠到现在还没回来呢!
冯焕清带着人,来到了画舫间的一处厢房,这里只是一个小隔间,连门都没有,所以声音才会传的那么远。
掀开纱帘,冯焕清带头进去,吼道:“谁这么大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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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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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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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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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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