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都是什么?”
沈明烟脸不红心不跳的,“大哥弄回来的粮食,我们带回来给工人发工钱的。”
看到家里有三个下人,沈明烟一愣,“他们是……”
孟氏道:“哦!他们啊!是你爹刚买回来的下人,这是刘伯,这是刘婶,这位是王婶,以后就是咱们家的人了,帮着做点儿家务。”
沈明烟:“……”
沈长柏:“……”
沈长锐:“……”
这么快,他们老爹都把下人买回家了?
这才离开沈家几天?日子就变化这么大了?
好高兴!
沈明烟笑看了孟氏一眼,她娘亲眼里一点点惊讶都没有,仿佛在这个时候买来几个下人一点儿也没什么惊讶的似的,这只能说明,娘亲知道家里不缺钱。
再看看这几个下人,好像对这个家也不陌生,根本就没有一个灾荒年代来到一个农村家里,陌生环境的恐慌感。
难不成这些下人之前就认识爹爹?
把粮食全部弄进小库房,沈长柏跟沈长锐都跑去新房子那里看热闹去了,沈明烟没什么事儿,过了中午最热的那个时候,沈明烟便把负责赶车看门的刘伯叫来。
这三个下人,王婶婶负责厨房,相对年轻点儿,刘妈妈跟刘伯,是一对老夫妻。
“小姐,您找我有事吗?”
沈明烟看着这个刘伯,四十多岁,看着十分憨厚,但是仔细看,却能看出眼底的精明。
沈明烟嘴角带着笑,这爹爹还真是有意思啊!
这刘伯可是个练家子。
沈明烟笑道:“刘伯伯,你去河里多抓点儿鱼过来,越多越好,最好弄几大桶过来给我。”
刘伯一愣,“鱼?要那么多?”
这个地方是没有多少人吃鱼的,因为没那么多调料去腥味,很多老百姓根本就不会做。
而且刺儿那么多,做起来还费油,老百姓根本舍不得。
“对,现在就去弄,我有用。”
刘伯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位小姐他从前也是见过的,记忆中小姐就是个闺阁少女,容貌确实出众,但气质上却并不凌厉。
可是眼前这位看着,那双寒星般的眼眸,总让他觉得有点儿怕怕的。
真是女大十八变,小姐长大了。
“是,我现在就去。”
吩咐完了刘伯,她又把刘妈妈叫来,吩咐道:“你去村子里把家里有鸭蛋的全部买来,并且告诉他们,以后有鸭蛋尽管送来我们家,六文钱一个,我们家长期收。”
“平常人正常收,有几家跟我们家关系不好的,就算了!”
鸭蛋的市场价就是六文钱一个,以前最多三文,但是现在粮食价格上涨的厉害,鸭蛋的价格也涨了,市场上六文钱一个了。
刘妈妈呆住了,“小姐,收这么多鸭蛋做什么?”
沈明烟勾唇笑了笑,“做一种新鲜的吃食,市场上没有卖的,快去吧!”
刘妈妈不知道沈明烟要做什么,但不敢违抗命令,于是照做。
杏花村是个很大的村子,人口也多,但养鸭子的人家,却不算太多,所以整个村子,也不过收上来六百多个鸭蛋。
还有一些人家,是手里没有存货。
孟氏过来,看到这么多鸭蛋,惊讶道:“烟烟,哪儿来这么多鸭蛋?”
沈明烟正在写单子,“是我让刘妈妈去买的,待会儿有用。”
“这个能干嘛?”
“用来做松花蛋,我之前在一本杂书上看到过制作方法,娘,你让王婶去把这些买过来。”
单子上就是制作松花蛋需要用的东西。
孟氏看了下,没看明白,里面的东西她都知道,但是她不知道怎么做。
这些东西价钱不高,女儿想弄,那就让她弄好了。
孟氏十分疼孩子,从来不会强制性让孩子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只要没有危险的事情,她不会拦着家里的孩子有点儿自己的小爱好。
东西买回来,沈明烟就开始制作松花蛋,孟氏跟王婶在旁边帮忙,很快学会了之后,就把活儿给揽了过去。
刘伯抓回来不少鱼,沈明烟已经安排刘妈妈给清理干净,她拿着调好的调料,对刘妈妈道:“刘妈妈,把这些调料均匀的抹在鱼身上,鱼身上用刀多划几刀,方便入味儿,腌制一段时间,就把鱼拿出来晾晒,用小木棒子把鱼身子撑开。”
她调制的调料当中,加了灵泉水进去,灵泉水可以很好的保鲜,不然这么热的天,鱼很快就会烂掉。
等一切的工作做完,已经傍晚,沈铭回来了。
看到院子里挂了那么多的鱼,沈铭一愣,“哪儿来这么多鱼?”
孟氏正在廊下做绣活儿,闻言笑道:“你家宝贝闺女做的,说这样做出来的鱼干,煮的时候没有腥味儿,平常老百姓也吃的起。”
“哦?”沈铭来了兴趣,刚想跟妻子多说几句,结果就看到一个讨厌的人进来了。
来人是李氏,也就是沈明烟那个奶奶,当年把沈铭抱回来养的那个人。
她身边,还跟着一个少年,也就是李氏唯一的儿子,沈光耀。
沈光耀是李氏的心头宝,要什么给什么,走哪儿都带着。
李氏带着沈光耀一进门,就看到院子里挂了不少的鱼在晾晒,顿时一脸的嫌弃,“你们是穷疯了吗?这种东西也弄回来吃?这玩意儿乞丐都不吃。”
沈铭冷笑了一声,“没办法,最近家里穷,都快揭不开锅了!”
李氏:“……”
想着自己来的目的,李氏冷哼了一声,径直进入,来到了沈家的客厅。
沈铭跟孟氏都进来了,李氏跟沈光耀往凳子上一坐,就开始拼命喝水,李氏还不停的拿着手帕给沈光耀扇风。
她看着孟氏道:“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过来给我扇扇子?没见我热的厉害吗?没个眼力见的。”
孟氏没动,李氏这人不能惯着,越惯着她越会作威作福。
李氏气坏了,“我跟你说话呢!我是你婆婆,怎么?这点儿规矩都没有了?不孝的东西,快点儿过来。”
沈铭对孟氏道:“天色不早了,你去厨房做点饭菜给孩子们吃,不然天就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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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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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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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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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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