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公子在不在?”
刘掌柜一顿,“在,姑娘有什么事情吗?”
“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谈,你带我去见他。”
刘掌柜很谨慎,“姑娘稍等,我去通报一声。”
刘掌柜亲自去通报的,很快秦朗就出来了,带沈明烟去了后院。
闲福楼是临河而建,后面的院子里还有一栋两层的楼房,后院一般是不招待客人的,只有前面这三层楼房是招待客人的。
来到后院二楼,环境可比前院好太多太多了,秦朗直接带了沈明烟去了萧靖恒所在的房间。
进门之后,是一个待客的外间,地上铺着地毯,家具也都是好料子,啧啧啧!
外面正在闹灾荒,这里的生活,可真是一点儿没变。
依旧是一身墨色锦袍,衣摆跟袖口都绣着繁复的暗纹,还镶着金边。
看到萧靖恒,沈明烟不禁再次感慨,真好看啊!
尤其是这一身的贵气,真不是一般男人能有的,尤其还是这个年纪的人。
沈明烟看着他,忽然,就有点儿邪恶的想法,她虽然还小,但将来未必就不会嫁人啊?
如果她哪天想嫁人生个娃,那萧靖恒这样的,生出来的小娃娃一定会很漂亮。
现代那些男人很多都娇生惯养的,娘里娘气的,她不喜欢,她喜欢萧靖恒这种眉目英气,浑身荷尔蒙的男人。
萧靖恒一转身,就看到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小姑娘在直勾勾的盯着他看,那眼神,活像是要吃了他似得。
“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萧靖恒坐下来,问道。
沈明烟背着自己的小背篓过去,毫不客气的坐在他对面,“大事儿,跟你谈笔生意。”
萧靖恒眉毛一挑,对眼前这小姑娘很感兴趣。
他确定,这就是他知道的那个沈家姑娘,沈长枫那个早年去世的小妹妹,可是这一世,似乎有点儿不太一样啊!
“说来听听。”
沈明烟从背篓里拿了几个红薯出来,这是她洗干净的,旁边还有一点红薯藤子,另外,就是整理好能炒着吃的嫩秧苗。
“这个东西,你见过吗?”
萧靖恒看了好一会儿,确定自己不认识,秦朗也过来看了,他也不认识。
沈明烟笑了,“这是一种粮食,产量非常高,人跟猪都能吃。”
萧靖恒:“……”
秦朗:“……”
猪……
沈明烟道:“这东西叫红薯,目前应该还没有被种植,至少天启国是没有的,你们都没见过,那说明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东西。”
“它很耐旱,产量也特别高,好的时候亩产能有五六千斤,差一点的,也能有四千斤左右。”
这一句话,就让萧靖恒跟秦朗彻底不淡定了。
“你说什么?”萧靖恒惊得差点儿站起来。
秦朗也是目瞪口呆。
古代的粮食产量很低很低,这个时候的水稻一亩地也就五六百斤不错不错了。
沈明烟耸耸肩,“我没骗你,这是真的,红薯有很多用途的,生吃也能吃,煮熟了甜滋滋的,可以煮稀饭,加米饭煮也行,烤着吃也可以。”
“外面这层皮可以喂猪,藤子可以喂猪,这个比较细嫩的,可以炒菜吃的。”
“你这里有厨房吧?我可以弄点儿给你尝尝。”
萧靖恒立马让人去安排,秦朗收到命令,立马冲了出去。
几乎是一小会儿,秦朗就回来了,小厨房安排好了。
没有去前面的大厨房,那里人太多了,这里有个小厨房,里面的东西也很齐全,刘掌柜亲自安排的。
屋子里没人,秦朗去烧火去了。
沈明烟的背篓里不算多,但足够做几样尝尝的了。
一部分就放在一个锅里直接煮了,还有一点削了外皮切成片放在米饭锅上蒸,最后,把那一把嫩秧苗外皮撕掉一点,切成小段放锅里炒。
炒的熟的最快,盛出来后,沈明烟尝了一点,“味道还行吧!不算特别好吃,但能尝个新鲜,你们尝尝。”
沈明烟自己都吃了,他们也不担心有毒,刘掌柜率先尝了尝,他是做酒楼的,评价道:“确实不算多么惊艳的吃食,不过偶尔当做小菜也不错。”
沈明烟点头,“对,主要是多,红薯是长在泥土里的,算是根部,上面才是这种藤子,会长的一整片田都是,老百姓吃点儿这个,总比啃树皮草根要好。”
这倒是事实,萧靖恒很赞同。
等煮的红薯熟了,沈明烟拿了几个出来,“都尝尝吧!这种甜滋滋的,软软的,味道还行吧!填饱肚子绝对没问题,就是吃完了得漱口,这东西粘牙,怪难看的。”
萧靖恒看着她的小表情,有点儿忍俊不禁。
煮熟的红薯掰开之后,橙黄橙黄的颜色,有一股红薯的甜香,软软蠕蠕,味道确实不错,甜滋滋的。
“这个很不错,老人跟小孩应该都喜欢吃。”秦朗评价。
刘掌柜也很激动,“我这半辈子了,还没吃过这种东西了,沈姑娘,你这在哪儿弄的?”
沈明烟看了眼萧靖恒,笑道:“无意间发现的,我手里还有很多很多,一百多万斤这样,我大概知道种植的方法,可以教给你,这样明年春天,你就能安排人种植了,秋天就能收获一大批。”
一百多万斤!
秦朗跟刘掌柜都吓了一跳,亩产那么高,这么多都能做种吗?
那……
两人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激动,如今可是灾荒年啊!这么多粮食,可以救活多少老百姓?
这么重要的事情,不用细说他们也懂。
萧靖恒已经尝完了,看了眼米饭锅上蒸的,原理跟煮熟的也差不多,他对沈明烟道:“回去坐下说。”
沈明烟跟着他回了刚才的待客间,秦朗在外面守着,屋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你想卖什么价?”
沈明烟想了想,开口道:“五千两黄金,我把我知道的种植的方法都写给你,包括冬天的保存等等,这批粮食不在我手里,还在土地里没有收获呢!我一个人弄不来,你派人去弄,到时候给我留两万斤,剩下的你全部可以弄走,怎么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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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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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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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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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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