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珠回去告状,她那个娘亲孙老太太,估计不会善罢甘休,她这么一个小孩,可得回家找靠山。
根据脑海中的记忆,她爹娘可护短了。
沈明烟回到家,就看到自家爹爹穿着一身灰色长衫,正在院子里侍弄花草。
她这个爹爹,可一点儿也不像是农家养出来的孩子,通身的气派清贵温雅,跟她娘一样,喜欢侍弄花草。
杏花村的人都说,爹爹沈铭肯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孩子,当年奶奶李氏把他抱回来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很是贵重,包裹里有一些金银首饰,还有两千两银票,一块玉佩。
当年的沈家,就是靠着这些发家的。
要不然,一个小小的农家,也不会成为如今杏花村的大户,养了好几个读书人,家里还有仆人了。
“爹!”
沈明烟喊了一声,沈铭一抬头,就看到小女儿走了进来,身上的衣服沾了泥土,他眉头一皱,“烟烟,摔倒了?伤着没有?”
“没有,爹,我跟小姑打架了,她还在生气陶家二公子的事情呢!见到我又想打我,我把她打了一顿,扇了她好几个耳光,她跑回家去了,说要找二奶奶告状,要二奶奶把我卖了!”
沈铭一愣,“你打赢了?”
沈明烟:“对呀!”
屋子里的小弟沈长烨刚出来就听到这句话,顿时激动的蹦跶过来,两眼都是崇拜的小星星,“姐,你把小姑给打了?”
“是啊!是她先要打我的,我就把她教训了一顿。”
沈长烨激动的直接蹦起来了,“嗷!姐你太厉害了!太好了,替我多打几下,她经常欺负我,可惜我太小,根本打不过她。”
沈铭也在一旁笑了,“不错,总算长本事了!”
沈明烟:“……”
老爹这么护短,是怎么把家里的孩子都教养的这么好的?竟然没有养歪?
沈明烟有三个哥哥,一个弟弟,大哥沈长枫那是远近闻名的天才少年,十一岁考中秀才,还是第一名的成绩。
十四岁以寒门的出身考进四大书院之一的云山书院,整个青湖县都轰动的不行,不少家族都想趁着这个少年羽翼未丰的时候拉拢他,以沈长枫这天分,将来入朝为官是肯定的。
陶家就是因为这个,才不惜以嫡出二公子来跟沈家联姻的。
二哥三哥虽然天分上没有大哥那么高,但读书也依旧不错,如今都在县里读书。
沈明烟这个小姑娘,从小也是被教导读书识字,别看年纪小,学的可一点儿也不少。
小弟沈长烨才五岁,也懂事的很,跟农村小娃娃那调皮捣蛋的样子一点儿也不一样。
这两夫妻,教导孩子,还真有一套。
沈铭笑道:“不用怕,有爹爹在,没人敢把你卖了,她敢卖了你,我就能把她全家都卖了!”
沈明烟:“……”
看着眼前的爹爹,沈明烟知道,他伤的很重。
沈明烟去厨房端了一碗水过来,加了点儿东西在里面,递给沈铭,“爹,喝口水,待会儿他们来了,要费好一番口舌呢!”
沈铭笑着把水喝了,瞬间就感觉,这五脏六腑的疼痛,好了一些。
他有些奇怪,本来他的伤是必死无疑的,以他的功力,最多撑一个月左右,可是这三天,他怎么感觉,身上的伤在慢慢恢复呢?
正想着,外面就传来了孙氏的叫骂声。
“沈铭,看看你养的什么女儿?小小年纪就如此歹毒,简直有辱门风,这种恶毒的女儿,绝对不能留在沈家。”
听到孙氏的骂声,沈铭冷笑了一声,抬脚出去。
孙氏没有进门,就在院子外面叫嚷,惹的不少人过来看热闹。
沈铭一身浅灰色长衫,清贵风雅,站在院子门口,身上有股读书人的清贵,孙氏每次看到,都很不舒服。
明明都是沈家养大的孩子,凭什么沈铭就能有这样的气质?
沈家的老爷子,有两位夫人,原配夫人李氏,生了长女之后,伤了身子。
而孙氏,是沈老爷子的表妹,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孙氏娘家落败,投靠沈家,便跟了沈老爷子。
孙氏很能生,连生了三个儿子,最后一个还是龙凤胎,带出了沈珠这个女儿,在沈家很是得宠。
而原配李氏,是在抱回来沈铭这个金娃娃之后,让沈家发了家,才稳住了一些地位的。
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儿,但没啥大出息。
最终生了一个小儿子,才稳住了正室的身份。
没能把李氏挤走,是孙氏心头的一根刺,她不喜欢李氏,自然也不喜欢沈铭。
大户人家的孩子又怎么样?
不过是个没人要的弃子而已。
孙氏眼神阴了阴,“沈铭,你出来的正好,你看看你教出来的好女儿,一个晚辈竟然敢打她小姑,珠儿这脸都快毁了,我要对她动家法,小小年纪就如此歹毒,沈家可没有这么恶毒的孙女儿!”
沈铭看了一眼旁边还在哭泣的沈珠,嗯!那张脸已经肿的跟猪头差不多了,他乖巧可爱的小闺女什么时候这么彪悍了?
不错不错,总算长大了哈哈哈哈!
女儿长本事了,沈铭很高兴,脸上就带了笑,“烟烟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她还小呢!年纪小不懂事而已,二娘就别小题大做了,几天前沈珠要杀了我女儿,你不是一样觉得那是年纪小不懂事吗?你给沈珠动家法了没有?”
沈家有个屁的家法,一个农家而已,还家法!
沈铭内心嗤笑。
“你……”孙氏气结,“你少胡说八道,我家珠儿心地善良,什么时候要杀你女儿了?谁看到是我家珠儿把你女儿推下河了?”
沈铭冷笑了一声,“老太太,那么多人都看见了,你再狡辩也没用,你家这闺女到处惹是生非,还不知道是被谁打的呢!”
“我家烟烟才十三岁,大病初愈她能有多大力气?竟然说是烟烟打的,你找茬也得动点脑子!”
周围人一听,看向沈珠的眼神顿时就有点儿诡异。
上次沈珠把沈明烟推下河,现场确实没人,但是却被远处田里干活的人看到了,只不过离得远,看的不清,没能当场抓住而已。
沈明烟伤的可不轻,一个十三岁的少女能把沈珠一个十五岁的姑娘打成这样,说出去谁信?
“烟烟那孩子可听话了,怎么可能出手打人?”
“就算打了也不可能打赢啊!烟烟才十三岁,大病初愈的。”
“就是,上次沈珠把烟烟打成那样,小孩子嘛!烟烟想打回去很正常,但也没本事把沈珠打成这样啊!”
“都给我闭嘴!”孙氏眸光阴沉的看了看周围,众人顿时敢怒不敢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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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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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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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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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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