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在酒吧做服务员>第100章 正人君子
  我呆立床头看着身体有些许轻微抖动的古月,而古月抬起头来眼汪汪地望着我,因为紧张她的呼吸有些急促,淡淡地香气让我心神荡漾。

  我不知不觉弯下腰,两只手按在她肩膀上;想要更进一步的时候,一个声音在脑海响起“曹阳,你就是一个混蛋,你用这么卑鄙的手段骗取人家的感情,不觉得可耻吗?”,“曹阳,人生苦短,需及时行乐。”。

  “曹阳,上吧,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是男人不应该拒绝每一次的机会。”,“曹阳,别碰她,她只会给你带来麻烦,你忘记她古怪的脾气了吗?她会给你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有了她你怎么利用陈媛和张婉上位,难道你不要前途了嘛?”。m.χIùmЬ.CǒM

  “曹阳,前别别碰她;碰他对你的事业没有任何的帮助,她只是一个小小的服务员,她会毁了你的前程。”

  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无数念头在大脑闪现。

  我还是松开了手,在她的注视下帮她盖好被子,她喘着气,眼神有些迷离地望着我,我知道此刻的她早已心神荡漾。

  但我还是没有去碰他,关掉房间的大灯,不想再去看她迷人的样子,只留下昏暗的床头灯映照她早已绯红的脸。

  “早点睡吧,我也回去睡觉了。”我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身后的古月没有任何反应,我也无暇顾及她什么反应,回到房间只立马冲进卫生间洗了一个凉水澡,这才好受了很多。

  洗完之后躺在床上蒙着头倒头就睡。

  但一个晚上我并没有彻底睡熟,脑海里一直回响着之前的画面,迷迷糊糊中手机响了起来,抬头一看早已天亮,拿起手机看了看是张婉发来的,说一起去吃饭。

  我连下床洗刷了一下,出门之后发现张婉俏生生地站在那里,今天的她格外不同;头发用一根橡皮筋扎了个简单的马尾,穿着也很简单很青春,上半身是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两条粉色的文胸带子和锁骨露在外面,显得很清纯性感,脚上是一双可爱的平底凉鞋,露出她涂着不同颜色的脚趾。

  看我一直注视着她,张婉撩了撩额前一缕打湿的头发,看着我问道:

  “我今天打扮怎么样?”

  说实话我完全被她的打扮惊艳到,从没有想过三十多岁的成熟少妇也能打扮的如此清纯动人,这一刻我想到了大学时候的张倩,那时候的她就喜欢扎马尾,一块钱一根的各色样式的橡皮筋是她的最爱。

  看着眼前的张婉,我仿佛看到张倩在朝我招手,我不由有些失神,张婉再次问道:

  “不好看吗?”

  “不,是太好看了,我都被迷住了。”反应过来的我急忙应了一句,望着张婉,好奇道:

  “姐,你今天怎么想到这样穿?”

  毕竟她习惯了高跟鞋,习惯了几千上万的大牌,习惯了各种奢侈品。

  “这都是你教我的,今天才发现这样穿着很舒服。”张婉目光嚯嚯地看着我,缓缓说道:

  “自从上次被你扳掉高跟鞋之后,我就喜欢上穿平底鞋,要不是每天要和那些官太太富太太打交道,我爷没必要打扮的那么正式;是你教会我做人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能活的开心,才能活得自在。”

  “从小我就出生在富裕的,父母一直把我当做掌上明珠;住的是别墅,穿的是几千甚至上万的大牌,吃的更是有专门的厨师负责;一直以来我就像一个公主一样,长大之后上贵族学校,穿名牌,交权贵子弟,紧跟时尚潮流我一直以为我自己喜欢的就是那样的生活。直到遇见你,让我见识了很多我从未见识过得,体会到让我从未体会过得快乐;是你让我明白什么才是我真正需要的。”

  我耐心听着,她双眼发亮地看着我说道:

  “我觉得穿平底鞋配t恤真的很舒服,毫无顾忌地随意奔跑真的很快乐;如果老天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一定要会选择这种快乐的方式生活,而不是穿着高跟鞋的拘束生活。”

  我皱了皱眉头,总觉得她话里有话,所谓的“平底鞋”不就是暗指我和她的生活关系吗?而“高跟鞋”指的不就是她现在婚姻中的生活吗?

  想到这里我笑道:

  “姐,高跟鞋穿起来才漂亮呀。”

  她缓步而行,我紧随其后,我们站在酒店走廊的落地窗前,望着这座城市的繁华,她淡淡地说道:

  “虽然高跟鞋穿起来漂亮,但并不舒服;而平底鞋穿起来很舒服。”

  听着她说的我心猛然一沉,张婉不会在暗示她的婚姻吧,她不会因为我的缘故而离婚吧?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麻烦了。

  我有些忐忑地看了她一眼,装作很随意地问道:

  “姐,你不会要长期穿平底鞋吧?”

  “有那个心。”听她说这话我心猛然一沉,她转过头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幽怨地说道:

  “姐虽有心,但却没有那个命;我注定是穿高跟鞋的命,改不了。”

  听她这么说,我不由松了口气,如果她真的因为我选择离婚,那真就麻烦了;恐怕整个京都我都不好待下去了。

  “有人说20岁的女人像樱桃,好看不好吃;三十岁的女人像苹果,好看又好吃;我现在就是那颗即将腐烂的好看又好吃的苹果,还好在好看又好吃的年纪遇上了你,不然早已变成了菠萝,变成了西红柿,那时候自己都不拿自己当女人了。”张婉叹息道。

  “樱桃?苹果?菠萝?西红柿?姐,我觉得你这比喻的真好。”我先是一愣,随即不由一声称赞,三十岁的女人确实是最好的年纪,最好的面容,又是最好的经验。

  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抛开我们恩爱的愉快时光不说;我觉得张婉是一个有着很高文化素养,很深社会阅历的人。其实她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只知道吃喝玩乐的阔太太,她也有着极其敏锐的目光和极其富有深度的思想。

  “得,我没事干跟你说这些干嘛?仔细说说我今天的打扮?”张婉笑着说道。

  “我觉得非常性感,非常年轻,像二十出头的姑娘散发着青春的朝气。”我笑道。

  “那你的意思是不是我以前很老?”张婉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悦。

  我急忙摆手道:

  “不--不是--”

  “小坏蛋,姐跟你开玩笑呢?”张婉伸手捏了捏我的脸,我情不自禁一把拉住她的手,然后低头吻在她手上。

  今天她的打扮实在太吸引人,让我有一股拥抱她,亲吻她的冲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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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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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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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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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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