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义身体恢复的很好,已经能下床走路,再过一日应该可以正常生活。
这便是命法修者与普通大夫的最大区别,苟且不仅用特制的药膏为其疗伤,最关键的是他可以操控天地灵力来修复王长义的身体。
往玄而又玄上面说,无论是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包括人类本身,其实都是由天地灵气所构成,只是存在形式不同而已。
传闻中,整个世界的天地灵气是固定不变的,所以即便在这个灵气浓郁的世界,顶尖强者的数量却一直不多,粥少僧多罢了。
苟且今天又有口福了,小绵不仅乖巧懂事,厨艺也是精湛,可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按照苟且的性格来说,他宁愿在家吃一顿小绵做的家常菜,也不愿意去百鲜楼吃大餐,味道不同,感觉更不同。
在外吃无非是图个热闹,在家吃才有温馨的感觉。
此时小绵正在做饭,小蝶跟着后面打下手,别看人小,摘菜洗菜样样都会,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嘛!
只剩苟且周蒂二人,坐在院子里聊着闲天。
或许是周蒂打开了某个心结,此时又变得活泼外向,丝毫没有了之前的窘迫之色。
她向苟且诉说着自己的往事,事无巨细,包括那段捡垃圾的经历。
还有一段她极少与人提及的事情。
当周蒂还是孩童之时,会经常跟着母亲去外婆家玩。
她的外婆也非凡人,在大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只是被她一言带过,没有细说。
只说外婆家是金陵豪门,院落极大,仆从等人加一起有上百人。
四五岁的小姑娘很喜欢在外婆家到处乱转,也喜欢跟表兄表弟玩捉迷藏。
她有一位表兄比她大十岁,是家里的孩子王,平日里长辈们没时间的时候,都是表兄负责照看几个孩子。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盛夏的午时,吃饭午饭按规矩孩子们都需要睡午觉。
可周蒂顽皮的性子哪能这么乖巧听话,趁着娘亲没注意,自己偷摸翻窗跑出去玩耍。
盛夏的阳光毒辣,蝉鸣阵阵,南风带火。
习惯独自玩耍的周蒂,并不觉得孤单,她对世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
不知不觉,她走了很远,甚至翻过院墙,来到外面。
外婆的府邸坐落在郊外,出了院墙便是青山绿水,千顷良田。
周蒂一路抓蚂蚱逮蛤蟆,摘野花撵鸡鸭,玩的不亦乐乎。
直到她玩累了,便走到一颗大树底下休息。
树下有个枯黄的干草堆,不知是谁从田里搬来的,她想着或许是农夫所为,干活累了可以来这儿躺着歇息。
没有多想,她直接一个小跳,蹦到干草堆里。
落地之时,她感觉脚下踩到一个东西,一个没站稳,跌倒在干草堆上。
那个东西像是木头,她摸着脑袋爬了起来,却没发现,干草堆之下,有一双空洞的眼睛,正盯着她。
她用力的朝‘木头’踢了一脚,‘木头’动了动,她便蹲下身子,将干草扒开,想看看到底是什么。
她用手拨开干草,看到的是巴掌大小的黑色的布料?她伸手摸了摸,不像是木头,没那么硬。
好奇的她手中用力,将干草掀飞,吓得她面如死灰,瞳孔瞬间放大,双腿发软,身体止不住的剧烈颤抖,想要抱头大喊,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干草之下,赫然是一具死尸。
那死尸像是被什么东西吸干了骨髓血液,瞪着双眼,面色发黑,眼神空洞,身体已经僵硬,
周蒂哪里见过这种东西,顿时失了心智,杵在原地一动不动。
好在片刻之后,她的表兄终于赶来,原来家里人发现她不见了,便开始寻找起来,可翻遍府邸所有角落,都没能找到她,这才让人去外面寻找。
表兄运气不错,刚好见在这里找到周蒂,急忙冲过去将她抱在怀里,将她带回了家。
即使回到家中,周蒂依然呆若木鸡,一动不动。
后来还是文王赶来,将她带到一个神秘的老婆婆家中,老婆婆施展了奇妙的法术,才将她的神魂唤醒。
至此之后,天不怕地不怕的周蒂,落下了不敢见到尸体的后遗症。
周蒂与苟且说了很多很多,想要将自己的过去一股脑的说给眼前的少年听,直到小绵将饭菜端上饭桌,喊他们去吃饭。
苟且听到饭好了,急忙要去吃饭,却被周蒂拉住了小手。
苟且感觉那一瞬间,身体像是酥麻了一般,竟然动弹不得。Χiυmъ.cοΜ
周蒂松开他的手,拿出木盒,取出金凤钗。
她笑着说道:“帮我戴上。”
苟且看着她,一时失了神,话也不会说,只是木讷的接过金凤钗。
周蒂转过身去,背对着他。
苟且见她背影,突然有一种冲过去从后面抱住她的想法,他用力的晃了晃脑袋,将杂念摒除。
走到周蒂身后,看着比自己矮半个头的黄裙少女,苟且不自觉的感到口干舌燥,他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将金凤钗戴在少女发髻上。
他嘶哑的说了一声:“好了!”
感觉喉咙不对劲,又咽了咽口水。
周蒂转过身,伸手摸了摸发钗,面带桃红,噗呲笑出了声。
“走啦!去吃饭!”
说完,她拉住苟且的手心,二人向屋内跑去。
临近门口,周蒂才松开小手。
小绵见二人模样,忍不住掩面偷笑。可当她看到周蒂头上的金凤钗,惊讶的说道:“咦?小姐,那发钗…”
周蒂急忙打断道:“好看吧!别人送的。”
苟且还沉浸在刚才牵手的感觉中,没回过神来,只知周蒂的小手,很软很温暖,一旦牵上,就再也不想放开。
他却不知道,周蒂是鼓足了多大的勇气,才走出这一步。
他更不知道,那只金凤钗本就是周蒂之物。
她昨日之所以外出那么久,为苟且挑选银龙簪是其一,还将金凤钗放在了一间首饰铺。
她告诉老板娘,如果过了明日没人来取,便送与她。若是有人来买,不论多少银子,卖的钱也归她。
这便是周蒂与自己定下的约定。
能遇见他,喜欢他,便是缘。若是他能从万千首饰中,挑中这支送与自己,便是分。
命法修者不会为自身起卦,也不算自身姻缘。
可若是有缘有分,那他就是自己天选之人,真命天子。
一个天生吉兆,一个厄运当头,确实是缘分。
老板娘可是过来人,见到苟且的时候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红娘当的称职。
所以,老板娘含泪赚了四两银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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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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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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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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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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