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的嘴巴真没毒>第十章 吃席坐小孩那桌
  鱼眼胡同,吴家

  吴家家境不错,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便做着贩鱼的买卖,主要是从渔民手里收鱼,卖到百里外的凤凰城,大半辈子积攒了不少家财。

  两个儿子子承父业,老大吴良财负责收鱼,二儿子吴良福负责运到凤凰城,平日里也接送南来北往的客人,日子过得是风生水起。

  可就在昨晚,众人刚吃好晚饭,一阵过堂风吹过,吴老爹便像中了邪似的,双眼发白口吐黑气,径直走向自己的孙子,就掐住了吴康宁的脖子。

  吴良财眼疾手快,急忙冲过去抱住老爹,吴良福也跑了过来,使劲的掰扯老爹胳膊。

  也不知吴老爹一把年纪,哪里来的力气,两个年轻力壮的汉子都擒不住他。

  眼瞅着吴康宁两眼翻白,吴良财爱子心切,拿起木椅,冲着老爹的后背砸了下去。

  吴老爹凶性大发,将吴康宁扔了出去,撞在门框之上,就冲着吴良财掐了过去。

  吴良财毕竟有把子力气,能与发疯的老爹抵抗一二,吴良福一边帮忙,一边急忙招呼被吓傻的女眷,让她们取绳子来。

  众人花费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吴老爹勉强制服,捆了个结实。

  被捆绑的吴老爹就像被鬼迷了心智,龇牙咧嘴留着哈喇子,眼神像是要吃人一般。

  可没一炷香的功夫,老头就不再挣扎,吴良财过去一探鼻息,老爹已经断了气。

  天降横祸,吴家连夜设了灵堂,子孙后人哭作一团。

  本以为等过了头七,老爷子下葬之后,这事儿也就过去了,谁知当夜子时刚过,守孝的吴良财,竟然看见断气的吴老爹,身体晃动了一下。

  起初,他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仔细一看没把他吓得魂飞魄散。

  只见吴老爹的花白头发开始慢慢变长,原本没有血色的老脸,也慢慢变成青灰色。

  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么,两兄弟大眼瞪小眼,老爹怕是要尸变。

  所幸熬到鸡鸣之时,吴老爹的尸身又恢复平静。

  不敢耽搁,吴良福特意选了一艘小船,借着月光划船出镇,要去凤凰城请仙。

  今日刚过酉时,吴家开始热闹起来,街坊邻里都过来吃席。

  院子里都坐满了人,就连门外的巷子里都摆了几桌,鸡鸭鱼肉样样都有,可见吴家确实殷实。琇書網

  扎着青玉簪子的老神仙,正坐在院子里的主桌上,大口吃喝,满嘴流油。

  吴良财身穿孝服,举杯道:“老神仙,我再敬您一杯,今夜就拜托了!”

  自称出云仙人的老者,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笑道:“放心放心!包在本仙身上!”

  众人有说有笑,权当是喜丧在办。

  沈娘与浮生也坐在院内,外婆年纪大了不爱动弹,就留在家中。

  见到招呼客人的吴康宁,沈娘笑着拉住他的胳膊道:“康宁啊!姨前阵子给给谈的那位姑娘,你相中没啊?要是没相中,姨再给你去寻寻看。”

  沈康宁红着脸道:“谢沈姨挂念,只是这亲事,都是父母之命,我听我爹的,不过我爷爷刚走,这事儿,怕是得过阵子了。”

  “嗨!咱镇子又没那些规矩,该守孝守孝,该娶亲娶亲,不冲突,回头我就跟你爹说说这事儿。”

  “让沈姨费心了,我这还得去招呼其他客人,你们慢慢吃。”说完便走开了。

  看着吴康宁的背影,沈娘称赞道:“哎!这孩子真懂事儿,也越来越俊俏了,家境也不错,难怪好几家的姑娘,都找上门要说亲,要是我们家浮生也这般吃香,就好咯!”

  此时的浮生,根本没心思听他娘絮叨,正大口的吃着菜,肥肥的油手根本停不下来。

  今日最高兴的,当属门外的破衣乞丐,平日里能吃上馒头就不错了,今日赶上吃席,还能开个荤,实属难得。

  乞丐为了晚上吃席,中午特意没去要饭,还把脏乱的头发理了理,捡了根树枝扎在头上,毕竟人多嘛,总得注意点形象。

  原本他是坐在孩子这桌,可几个孩子都嫌弃他身上有味儿,就捧着碗在各桌间游走,可把破衣乞丐乐坏了,独自享用这一大桌的菜,舒坦!

  “朝吃饱,夕死足矣!”乞丐感叹道。

  吴家人也心善,见到这个熟悉的要饭汉子,特意让吴康宁送来一壶酒,吴康宁还不忘说了句:“丫头叔,吃好喝好!”

  被称作‘丫头’的乞丐笑嘻嘻道:“小康宁不错!你爷爷会保佑你的,等以后长大发了财,可别忘了给咱整点好吃的!”

  吴康宁应了一声,便去招呼其他人客人,留下乞丐独自吃喝。

  不信芳春厌老人,老人几度送余春,惜春行乐莫辞频。

  活在当下。

  双鱼镇的一间客房内。

  这里环境清幽,虽比不上八方居的儒雅,倒也算得上是干净整洁。

  侍女小绵倒了一杯茶水,周蒂接过来饮了一口,便又看向窗外黑漆漆的天空。

  “小姐,你说唐宗主如今是什么修为?”

  周蒂放下茶杯道:“具体不太清楚,不过最少也是金身境了。”

  “金身境?比小姐还高吗?”

  小绵刚接触修行不久,天资不高,只会些浅薄功夫,黄杉少女为其解释了一番。

  这世间修行之人大体分为两类,若是天生灵眸,可识得天地灵气,便可修行法术,否则只能修行武术。

  不论是武术还是法术,皆分为九重境界。

  法术引灵气入眼;武术引灵气入体,便是入了修行之门,入灵境。

  法术引灵气入眉间泥丸宫;武术引灵气入脐下丹田,凝结虚丹,便是第二重,化灵境。

  法术淬炼泥丸宫为精神识海;武术淬炼丹田凝结实丹,便可御灵化物,为第三重,化形境。

  法术由外至内淬炼肉身,武术由内至外淬炼肉身,直至金身护体万邪不破,称为第四重,金身境。

  再往上,便可虚神出窍,可分心控术,便是第五重,虚神境。

  后面的分体地仙,识道天神等等,距离太过遥远,有些连周蒂也不太清楚。

  “唐大哥比我的修为要高深的多,想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要不咱们也去凑凑热闹?”周蒂好奇心作祟。

  “小姐!咱就别去掺和了吧!太危险了,而且你不是不喜欢见到…死人的嘛!”

  “嗯!那咱们就离远一点看看,我有预感,今夜斗法定然精彩,走走走!”

  戌时已过,吴家吃席的人早已散去,众人将院里院外收拾干净。

  院子中央放着两条长板凳,上面架着一口黑棺,棺盖已经合上。

  一个年轻伙计提着一个黑口袋,走过来对吴良财说道:“吴老板,东西我都带了,现在开始吗?”

  吴良财看向一旁的老神仙,对方点点头,吴良财抱拳道:“有劳!开始吧!”

  老神仙似乎对吴家请了旁人有些不满,催促道:“小伙计你快些弄,本仙这边已经准备妥当,即刻便要施法,你莫要误了时辰!”

  年轻伙计淡淡回道:“放心!我这快得很,倒是大仙您待会儿施法的时候小心些。”

  说完,伙计从口袋中取出九根桃木钉,筷子粗细,长七寸,通体成黄色。

  走近黑棺,才看到棺盖之上,乱七八糟的钉了许多铁钉。

  伙计苦笑心道:这能有何用?多半是那老神仙的主意。

  他左手拿着一根桃木钉放在棺头,右手拿着一柄木锤,稳稳的敲在桃木钉上。

  说来也怪,木制的钉子,在木锤敲击之下,像是钉在豆腐上,三两下就将一根桃木钉锤进棺木之中。

  如法炮制,棺尾一根,两边各三根,都轻松钉入。

  伙计拿着最后一根走到棺头处,却不是对着棺盖,而是对准了棺木侧面偏下,正对着里面躺着的吴老爹脑袋位置。

  伙计用力一锤,桃木钉瞬间钉入,七寸长的桃木钉,定然是有一部分钉入吴老爹的脑袋。

  做完最关键的一步,伙计松了口气,从开始到结束,不到半柱香的功夫,却谁也不知,小伙计前胸后背都是汗水。

  收拾好东西,伙计道:“吴老板,我这边结束了。”

  吴良财抱拳道谢,转头道:“老神仙,咱这边…”

  老神仙放下茶杯,缓缓起身,气定神闲道:“起法坛!”

  吴家两兄弟急忙将一旁的长桌抬到院中,长桌上面铺着红布,左右各燃着一根红烛,中间放着五寸高的三足香炉鼎,此外还有两个瓷碗,一碗黑血,一碗白米。

  老神仙缓步走到法坛前,拿起小指粗细的三炷清香,借烛火引燃,插入香炉鼎中。

  “闲杂人等都退下吧!本仙施法之时,法力四溢,不要被误伤。”老神仙告诫众人道。

  可院子里面的人都不肯离去,就连棺材铺的伙计也只是退到一旁。

  看热闹嘛!人多才热闹。

  老神仙见状,心中窃喜,不能怪他们心大,要怪只能怪本仙英姿卓卓,气度不凡,告知有危险还不肯离去,这身白袍,买的真值!

  既然他们爱看,本仙也只能好好展示了,晚饭吃的太饱,刚好活动活动。

  “喝!哈!嘿!”

  老神仙双手紧握,伸出食指无名指,站在法坛面前各种比划,夜风吹过,白衣哗哗作响,当真有几分仙姿。

  院墙外不远处的树杈上,坐着一个蓝衣少年,此时百无聊赖,都快睡着了。

  “就这?就这?”

  苟且鄙夷道:“你就算拿根桃木剑挥一挥,我也敬你是个老江湖,这空手划来划去,这不是老骗子,而是懒骗子!”

  “你嘀嘀咕咕说啥呢?”

  突然从树下传来一个声音,吓了苟且一跳,差点从树上掉下去。

  循声望去,树下不知何时来了个破衣乞丐,正好奇的看着蓝衣少年。

  苟且稳了稳心神,回道:“没说啥,你谁啊?大晚上来这儿干啥?”

  乞丐嘿嘿一笑:“跟你一样,看热闹,你这位置不错啊!给咱挪个位置呗!”

  不等少年回复,乞丐撸起破袖子,数个呼吸就爬到少年旁边,手脚灵活程度都不像是个中年人。

  “过去一点,再挪过去一点。”

  苟且倒不是嫌弃他,只是乞丐身上的味道实在太大,只能给他腾个位置。

  “哎呀!这视野确实不错哈!你小子挺会选地儿,对了,你叫啥?”

  看着他自来熟的样子,少年无奈道:“苟且。”

  “苟且?苟且偷生的苟且?怎取这个名字?被仇家追杀啊?以前没见过你,不是本地人吧?”乞丐的问题像连环炮一样轰过来。

  苟且不知如何回答,反问道:“大叔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丫头!”乞丐自豪说道。

  “丫头?”

  “是啊!咱死鬼爹娘走的早,从小吃百家饭,咱这样的人没啥好衣穿,小时候捡了一条裙子,就穿着去要饭,没想到人家以为咱是个女娃,给的比平常都多,后来索性都穿裙子去要饭,大家伙儿就管咱叫‘丫头’。”

  乞丐摸了摸自己的破衣,接着道:“后来咱长大了,装不成女娃咯!不过丫头这个名字叫的久了,有了感情,不愿意改。”

  看着眼前中年汉子轻描淡写,苟且知道他这辈子过的肯定不容易,没来由的对这个汉子心生好感。

  都是苦命的人。

  “我三岁的时候,爹娘也没了。”少年神情落寞。

  “哟!那岂不是同命相连,缘分啊!哈哈哈!”乞丐乐观的样子,让少年心中舒畅了几分。

  此时天空之中乌云密布,偶有雷光闪过。

  苟且看着天空,心道:不是吧!不会这么倒霉吧?

  他转头对乞丐说:“我说大叔,你要不要换个地方看热闹。”

  “咋咧嘛!咱话说的不中听?那咱少说几句就是了。”

  苟且摇头笑道:“哪有!丫头大叔人很好,只是我怕你待会儿会被雷劈!”

  乞丐急忙拦住他道:“别说话了,快看快看,那棺材是不是在动?”

  烛光之下,院内黑棺之中,发出一阵阵敲击之声。

  “砰!砰!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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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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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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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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