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爷爷,孙同志!!”苏晓酒把儿子放下站起来向两人打招呼。
这位仁和堂的大夫叫孙成,当初苏晓酒伤口复发,差点儿烧成个傻子,就是老大夫把他救回来的,他以前打了猎物,就送给老人,一来二去的,两人关系亲近不少,直到他结了婚,两人再没见过。
“是你小子!这么多年不见,孩子都这么大了,”孙成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糖,这是他哄孩子专门装的,以前碰到个孩子就给糖,“孩子,拿着吧。”
苏晓酒让陈谦拿着,“嗯,这是我儿子,大名陈谦,小名毛毛。今年三岁。孙爷爷,您叫他毛毛就成。毛毛,你叫太爷爷。”
“太爷爷~”
“哎,这孩子长得真精神。”孙成上手摸陈谦的头,“你怎么住这了?”
“乡下地方您也知道,我就想着在城里找个工作,把户口迁到城里,好让孩子上学。”
“嗯,你工作找到了吗?”
“还没呢,我打算摆摊卖凉皮,这两天先了解了解情况。”
“你没找到工作,来我的医馆怎么样?我那里正缺人。”
“这个,可以是可以,不过,毛毛怎么办?”
“这孩子好歹叫我一声太爷爷,我还能把他一个人扔这儿?哼,明天一起出门。”孙成气呼呼的走了。
“知道了,孙爷爷。”苏晓酒惊喜不已,高兴的抱着儿子猛亲。
却突然听到一声笑,苏晓酒转头一看,孙正平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他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个,孙同志,你忙,你忙,我们要睡,呃,进屋了,再见。”
苏晓酒被太阳照着,急忙改口,快速的进了屋子,太尴尬了吧。
“爸爸,画在外面。”毛毛奇怪的看着爸爸的动作。
“哦,那你去拿进来吧,爸爸把铺下床。”苏晓酒从炕上坐起来。
“嗯。”
他住的屋子大概二十平,4x5这样子的,一个炕有八平,长四米,宽两米,把他俩的东西放下,还能睡几个人。
中午陈谦睡觉,他把被子都拿出来了,今天忙这忙那的,都没有把屋子好好收拾收拾,苏晓酒把东西堆在一边,他在另一边,把竹席垫在最下面,铺上一层褥子,再把床单铺上。
被褥不够大,只占了四分之三的面积,席子倒是把炕全遮住了,苏晓酒看着剩下的地方能放些什么,打两个一米宽的柜子,高差不多一米也成,柜子上也能放东西。
他把衣服叠起来放好,之后打个柜子把衣服放里面就行了。
天色已经昏暗,陈谦才回来。
“爸爸,孙叔叔知道的好多,孙叔叔还给我编了一个装蝈蝈的笼子,孙叔叔说有时间带我去抓蝈蝈。”
儿子一进来一口孙叔叔的,苏晓酒有点酸,“儿子,我看看,”他把巴掌大的翠绿笼子拿到手上,确实好看,“给你,自己放好了。”
苏晓酒对这些玩具不了解,他反正是没抓过蝈蝈,第一世灵气复苏,他的童年是在训练中度过的,第二世,他爸妈都没玩过,他更是见都没见过,第三世,也就是这世,干活都把他干傻了,小时候满山找吃的,大了能干活了,他是一刻不能闲,等到他有时间了,早就不喜欢了。
苏晓酒把灯打开,“爸爸去烧水,你先别上炕,看你衣服脏的。”
他烧水的时候,顺便把院子里的衣服收了,又进屋把脏衣服泡上。这时,水烧得冒起了白泡,苏晓酒把水倒盆里,兑了些凉水,再把小伙子泡在盆里。
苏晓酒用陈谦洗过的水洗了一下脚,他在没有洗澡间前,在空间里洗澡。
洗完澡就该睡觉了,苏晓酒把孙老给他的驱蚊药放在枕头下面,这是刚才他倒水的时候,孙正平拿过来的,说是他爷爷让拿过来的。
陈谦躺在床上还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结果,没过五分钟,就没听到他的声音了。苏晓酒转头一看,原来是睡着了。
寂静的夜里,苏晓酒叹了口气,不知道顾璟有没有像他一样,来到这个年代。他看着陈谦睡着了的样子,和年年有点像,他们都是把一只手枕在头下面,年年几十年了都没改过来。
他摇头不再想,转身进了空间,苏晓酒快速的洗了个澡,把头发擦干,出了空间枕在枕头上,不一会儿就沉沉的睡过去了。
第二天,太阳刚升起,有了些亮光,苏晓酒就起来了。他起来做四个人的早饭,昨天他一进院子,干干净净的,好像没人住一样,再加上郑州说他们祖孙晚上才回来,苏晓酒猜测孙爷爷他们去外面买饭吃,他如今也没别的东西报答,做个早饭还是可以的。
你说他的空间不是有药材吗,拜托,他总不能凭空变出来吧,你的底细人家都清楚,时不时的拿出药材,生怕人家不怀疑你吗?
他去了仁和堂,应该会去山上采药,等他把地形熟练了,再找机会把药拿出来,这必须得找个出处,过些年不安全,还是谨慎点好。回头被人翻出来,他们都得玩儿完。
上一世他对比了一下幻境里的时间,沐悠悠横穿马路,重生,这两件事情发生了,其他的事全都没发生。
所以他想,这次应该也是一样的,人民公社,工分制,干旱,上山下乡,红袖章这些事情是会发生的,至于女主程丫丫,现在还是个小豆丁,这本书的故事线开始的时间是60年,到时候,他得观察一下是不是和他想的一样。m.χIùmЬ.CǒM
苏晓酒心里想着事,手里的动作也没停,剩下一个疙瘩汤,其余的都做好了。
“晓酒,你小子还会做饭?我可得好好尝尝。”孙成闻着从窗外传进来的香味儿,实在是睡不着了,干脆收拾起来了。
“孙爷爷醒了?行,那您坐外面等着,您尝尝我做的饭,”苏晓酒以前确实不会做饭,在陈家的那几年,都是他下厨,他第一天来陈家,其他人躲懒不出来,苏晓酒为了讨好王梅,主动接过厨房的事儿,结果,他就没从厨房出来过,他的厨艺就是这么练出来的。他的记忆回来,味道更是直线上升。
苏晓酒用柴把火压住,接着把汤舀盆里,端到外面的矮桌上晾着,这张桌子是屋子里本来就有的。
“孙爷爷,您先吃包子,土豆焰儿的。这是蘸料,您自己放。”苏晓酒把包子,蘸料拿出来,放桌上。
“晓酒过来一起吃,不错,洋芋包包子里也好吃。”孙成吃一口包子,加一勺料,不一会儿两个包子下了肚。
“我把毛毛叫醒了再吃。”
“别急,我们那里学徒工才会整天呆在药铺,我今天带你去主要是让他们认认,现在有正平在,老头子我再放心不过。你力气大,速度快,和我一起上山采药,你采的药按市价算。毛毛跟着正平。”
“孙爷爷,这不太好吧,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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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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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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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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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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