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沉溺在温柔乡中,愿这一刻是永恒。
第二天一早,小乐跟我在宿舍里醒来,她看了一眼时间,惊讶的捂住嘴巴“我昨夜彻夜未归,我妈一定会打死我的。”
小乐的家很近,可以在家里住,也可以在宿舍里住,昨晚,她答应妈妈会回去的,结果食言了。
我安慰她没事儿,实在不行,我送她回去。
她说不用了,今天还要上课,待会儿让她的好姐妹帮忙说一下,就说住在姐妹家里。
这里没有小乐要用的洗漱用品,她需要回到自己的宿舍。
我没办法去女生宿舍,就叮嘱她走路慢点。
她穿好衣服,点了点头,脸依旧很红。
见她走路一瘸一拐,似乎很难受的样子,我开心的笑了。
这都是我的功劳,不是吗?
小乐走后,不停有人来敲宿舍问昨夜啥情况,鬼哭狼嚎的。
我说我带了女朋友回宿舍,昨夜,让兄弟们烦躁了,还请多多原谅。
他们不敢置信的看了我一眼,只觉得世界太过玄幻,因为连御姐都有女朋友,他们却只能当一条单身狗,这是何等的不公啊!
我洗漱完,准备收拾一下床铺,却意外发现,床上有一滩血。
我又笑了,想不到小乐把第一次给我了。
尽管是跟这么一个清纯的女生在一起,我依旧戴了安全措施。
正是饭点,我准备出去过早,打开门,刚好碰到彻夜未归的陆廷海。
他一脸春风得意,却在看到阳台上晒着的一块有湿透痕迹的被子时,狐疑的看向我“王献宝,你不会尿床了吧!”
我指了指隔壁宿舍的男生“你问他们。”
陆廷海错愕的瞪大双眼“你……你们不会吧!”
我拍了一下他的脑袋“想什么呢!我可是直男,你问就对了。”
陆廷海不信邪,就跑去问别人怎么回事?
当得知,我昨晚带了一个女生回宿舍后,陆廷海再联想到我晒的被子,瞬间明了。
他羡慕的跑到我的身边“王献宝,我承认,昨晚我跟酒吧那个妹子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但这位可不是什么清纯之姿,你倒好,睡的还是个雏儿,快教教我,怎么辨别一个雏儿。”
“是不是雏儿我也不知道,我只是告诉他,大学里你正正经经谈个恋爱,找那种清纯老实的女生,十个里面,九个就是雏儿,当然,遇到这样的女生也要珍惜,不能以欺骗感情为代价。”
陆廷海骂我假装深情,自从陆廷海尝到了甜头,他就在我面前夸下海口,要处理掉学校的所有雏儿,让我没雏儿可睡。
我说随便,他还不开心了,一个劲儿的问东问西,句句不离雏儿。
这小子也没吃早饭,我带着他一起到了大学食堂。
我点了一碗素面,给他点了一份虾饺、一份野菌汤,这次,他没有大方的买单,而是让我付钱,说得得了大便宜。
吃着饭,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说道“昨晚那个酒吧里,有一场御姐秀表演,卧槽,那御姐好有趣,我都有点喜欢他了呢!要是再遇到,我一定要跟他睡一觉。”
听到这话,我他妈直接原地爆炸。
那他妈是我呀!
同时,我也应该庆幸,庆幸自己是戴着面具,要是没戴面具,恐怕我跟陆廷海此刻,都要尴尬的掘地三尺了。
“想不到你这么重口味?”
“御姐怎么了?怎么就成重口味了?”
陆廷海不理解。
我跟他解释,说这御姐有两种,一种只是隆胸,一种却是全身变。
他要跟人睡觉,万一碰到第一种,小心觉没睡成,反而成了别人的猎物。
陆廷海被吓了一跳“我只是说说,当不得真的。”
见他对御姐彻底没了兴趣,我这才松了一口气。
吃完饭,我去宿舍拿了一本书,准备去上课。
陆廷海也是金融学院的,只是跟我不一个班。
我们约好中午在食堂碰头吃饭,我特意告诉他我请,实际上我吃饭不要钱的,卡一刷,任由我点。
他欣然接受,当我也是一个富二代。
上午的课很是枯燥,我琢磨着,听懂了不少,把不懂的都记在了本子上,准备回去了上网查。
结束课程,我特意看了一眼小乐的位子,惊奇的发现她并不在。
第一天是如此,直到第七天,发现她人没有来上课的时候,我走到了那群经常跟她玩在一起的姐妹,开始从她们身上寻找我想要的信息。
她们看到我,有点闪躲的意思,在我的追问下,一个女生告诉了我原因。
她说小乐家很穷,家里还有两个哥哥都没有娶媳妇,小乐是个女孩子,她的家人觉得她上学没用,就给她办理了退学,那还是七天前下午的事儿,一开始小乐并不知道,知道后就回家了。
还有一个知情的姐妹说,为了个两个哥哥凑彩礼,小乐的父母决定把小乐嫁给一个有钱的老男人。
听到这个噩耗,我问她们小乐家住在哪里?
拿到小乐家的地址,我当天就请了假,去小乐家里找她。
她家是真的穷,院子破破烂烂,连我过去租的房子都不如。
来的时候,一个中年女人正在院子里喂鸡,我问她小乐在不在,她说小乐已经嫁人了,还让我以后不要再找小乐,小乐现在是有妇之夫,天天跟我们这群太妹玩到一起,迟早会带坏她的小乐。
嫁人了?
短短三个字,让我的心跳都慢了半拍,那一夜,是那么的真实,以至于,在我的人生之中都不可磨灭,怎么就嫁人了呢!
我继续问女人,也猜到女人是小乐的母亲。
“小乐嫁到了哪里,我去送份彩礼钱。”
听到要送钱,女人的脸色立马就变了,她开始讨好我,说只要把彩礼钱给她就行。
我拿了一点钱,差不多有五百块,递到女人手中。
女人指着不远处的一栋二层楼房“小乐就嫁在那家,你想找她玩,就尽管去。”
我没再理会女人,而是发疯了一般跑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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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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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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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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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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