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我准备出去买点菜,做顿好吃的,犒劳一下自己。
我住的出租屋位置很偏,周围有两个垃圾处理厂,清早打开门,率先闻到的并不是新鲜空气,而是恶臭的垃圾味。
尤其是到了雨天,那个味道会越来越浓郁,浓郁到让人根本不想呼吸,不知道这样的地方,宋浩来了后,会作何感想。
从家走到菜市场,整整花了我半个小时的时间。
我买了一些螃蟹跟粉丝,准备晚上做一锅蟹味粉丝煲。
很多人不理解,纷纷朝着我投来诧异的目光,他们觉得我买螃蟹,就一定会买柠檬和辣椒,然后拿回去凉拌。
而我恰恰没有买这些东西,而是买了粉丝、生姜、以及蘑菇和一些乱七八糟的调料。
将东西装在了一个塑料袋里,我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不曾想在下个拐角,我遇到了同为护工的同事阿肯。
阿肯皮肤黝黑,长得很帅,可惜是个弯的。
他是t国本地人,家里是做海鲜生意的,他没事儿的时候也会帮着家里卖一卖海鲜。
我遇到他的这会儿,他穿了一条齐大腿根的牛仔短裤,腿上的腿毛,都快赶上头发了,他还涂了十种不同颜色的指甲油,还特意在眼睑上贴了一对十分夸张的蓝色眼睫毛,就像两个大扑棱蝶子,说实话,我平时看到他,都想躲开。
他实在太热情了,又是个自来熟的人,见到我,先来一个拥抱。
“献宝,你还会做饭?我是真没想到,还以为你跟那些臭男人一样,什么都不会呢!”
阿肯的声音很粗,比男人还男人,只是行为处事却娘的不行,我躲他,但不讨厌他。
他会说我们国家的语言,主要是他做过几年导游。
做导游的那几年,他帮着家里买了房子,买了车子,但家里人,却因为他的取向问题,准备跟他断绝往来。
他一气之下,辞掉了工作,做了收入不怎么好,也不体面的护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跟家里人斗气。
家里人没了阿肯的资助,好日子不再拥有,这下才意识到,阿肯对他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但阿肯却拒绝再当导游,我曾问过他为什么?他说,他之所以解放天性,完全是因为他还有个家,要是家没有了,不管他做什么,都毫无意义。
我有点不理解阿肯,家里人现在接纳他,无非是觉得,他还会去做导游,为什么还要跟这么虚伪的家人待在一起,只为维护那变了味的亲情吗?
“做饭很简单的,你要不要尝尝我的手艺。”
“好呀,我现在就去你家。”
阿肯开心的跳了起来,我一脸无语,在我们国家,这叫卖嘴说的敞亮话,很多人都不会当真,但阿肯却信以为然。
深吸了一口气,任由阿肯挽着的胳膊,和我一起走向回家的路。
到了家,阿肯帮忙清理食材,我则开始起锅烧油。
因为我们两个是不同国家的人,文化有差异,饮食更有差异,阿肯对我们国家的美食充满了好奇,我做菜的时候,他都盯着我一动不动,我怎么炒菜,他就怎么将自己的手在空中比划。
直到将所有食材放进炖锅,他疑惑的看向我“献宝,这么做能好吃吗?真搞不懂你们这个国家的人?”
我笑了笑“好不好吃,只有吃了才知道。”
蟹味粉丝煲必须要配上大米饭,t国的大米比我们国家的要好吃,了解的朋友可能最有感触,比如,当你的单位逢年过节,给你发t国香米的时候,你肯定会舍不得吃,或者带着单位发的米,送给家里的爸妈。
而且,t国的米,到了国内价格都会高出普通大米数倍。
顺手蒸上米饭,我打开了电视,开始跟阿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我们聊到了各自的感情状况,我说我依旧单身,他则朝我投来羡慕的眼神。
“献宝,我男朋友就是个无底洞,只有没钱的时候才会想到我,你觉得,我要不要跟他分手?”
我没有着急回答阿肯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他一句“你喜欢他吗?”
阿肯狂点头“肯定喜欢,要是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
“那不就对了,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不应该来问我,而是听从你内心的意见。”
阿肯眼珠子一转,豁然开朗“谢谢你献宝,我决定和他分手,现在赚钱没以前多了,他又花的多,而且还不赚钱,虽然爱情不能用金钱衡量,可如果人饿死了,那还爱什么。”
我不由得冲着阿肯竖起了大拇指,果然是个聪明的男人,懂得取舍。
半个小时后,我将粉丝煲端上了桌,给自己和阿肯一人盛了一碗大米饭。
他不会用筷子,我就专门给他配了饭叉和勺子。
我在米饭上面,放上炖好的螃蟹和粉丝,最后再淋一勺糖,搅和了一下,直接开吃。
阿肯有样学样,吃第一口,他就忍不住连连惊呼。
“老天爷,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献宝,我决定了,以后要经常来蹭饭。”
“蹭饭可以,你家的海鲜,多多少少要给我免费来点,我可不能让你白吃。”
阿肯做了一个ok的手势,继续埋头吃饭。
这顿饭,我们足足吃了一个小时。
吃完饭,阿肯提议去一公里外的寺庙逛一逛,顺便消消食。
我欣然同意,路上,阿肯接到男朋友打来的电话,问他在哪里?
阿肯没说,直接在电话里跟男友宣布分手。
不等对方说什么,他早早的挂了电话,并将手机调成飞行模式。
我敬佩阿肯的当机立断,真乃性情中人。
到了寺庙,游客络绎不绝,我甚至还看到自己国家的同胞。
他们在讨论明天去哪里玩,讨论最多的,无外乎人妖。
这又一次提醒我,要抓紧时间攒钱了。
阿肯拉着我进了寺庙的大殿,我本来不信这些的,但人都进来了,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做。
我学着阿肯的模样,磕头跪拜面前的佛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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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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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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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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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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