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做御姐的那些年>第1章 特色
  小时候家里穷,爸妈就将最小的我送人了。

  都说那个年代,谁家有儿子,开心的恨不得敲锣打鼓庆祝一场。

  如果我告诉你,我前头有三个哥哥呢!

  儿子多,泛滥成灾,养不起,就不稀罕了,毕竟爸妈的钱就那么多,能力就那么大。

  我是最小的一个,才生出来不到足月,被送人也不知道,就会哇哇大哭。

  我是从七岁开始,有了自己的记忆和认知。

  也是那天起,我才知道,这家人不是我的父母,我,是他们买来的。

  白天,我在坡上给养父母放牛,晚上回家,给养父母的孩子驱赶蚊虫,因为他们在读书在学习,我只能待在家里做家务,有时候事情没做好,或被打一顿,三天下不来床,或饿三天,差点死去。

  也许是命运倦怠我,在我十二岁那年,情窦初开的春生哥,也就是养父母的大儿子,他已经十八岁了。

  他拿了一个mp4给我看,里面是一段我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津津有味的岛国动作片。

  春生哥以为我不懂这些,其实我都懂。

  放牛的时候,经常有村里的狗男女在小树林子里打扑克,而他们忠实的观众,就是我和一头大黄牛。

  我故意抬起头问春生哥,视频里的男女为什么打架。

  春生哥没有回答我,而是从兜里掏出了一双女人穿的黑色丝袜,他将丝袜挂在了我的脖子上,捏了捏我的脸颊,近乎讨好的说“献宝,去屋里把这袜子穿上,然后到我屋里来,哥保证,今天过后天天让你吃肉。”

  说完,他就一边脱裤子,一边往自己的屋里走。

  那一刻,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我似乎知道他要对我做什么了?

  我愤怒的丢掉了脖子上的丝袜,冲进养父母的房间,将他们藏在床底下的钱全部拿了出来。

  我要逃离这里,再不逃,就没有机会了。

  我揣着钱,拼了命往村口的方向跑,遇到平日一起放牛的小伙伴,他们冲着我打招呼,我理都不带理的,一口气跑到村子的渡口,我将钱全部交给了开船的二愣子。

  我曾问过二愣子,要离开这个村子,需要多少钱?

  二愣子说,他在t国做水果生意,要是我给他五百块,他就把我装进水果箱子里,送去t国。

  我也不知道这些钱够不够,反正就一股脑的塞给了他。

  “二愣子,快送我去t国,我要去t国。”

  二愣子吐了一口唾沫,一张钱一张钱的数,数到最后一张,露出了一嘴的大白牙。

  “献宝,你小子终于学聪明了,钱偷的吧!”

  “你管我哪里得来的,钱给你了,你就要送我去t国。”

  “好,不过我丑话可要说在前头,去了t国,就不要想着再回来,送你去简单,送你回来我就做不到了。”

  我当时一心想着离开,并没有揣测二愣子字里行间的意思。

  随后,我被二愣子塞进了一个潮湿的水果箱里,当我再次看到阳光时,我晦暗的人生迎来了它的巅峰。

  在t国的二十年,我做过很多职业,才去t国没有身份证,开始当乞丐,后来一家有钱人见我可怜,就把我带回家,给他们当佣人,他们还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麦猜。

  好日子没过多久,主人家上大学的儿子放暑假回来,他一看到我,就会趁他父母不在,对我动手动脚。

  这个时候的我,已经十八岁了,什么都懂,自然也知道他喜欢什么人。

  我故伎重施,主人家的钱没偷走,也没跑成,反而被扭送到了警察局。

  这一查更不得了,简直一个三无产品。

  没有身份证,不会说t国话,更不是t国人。

  后来,他们找了一个跟我来自同一个国家的人和我交流。

  他是个留学生,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他开始跟我和警察之间周旋。

  当被问到,我为什么偷渡到t国的时候,我把小时候的遭遇,以及养父母的长子要对我做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

  没想到我的遭遇得到了警察局里的人的同情,他们通过留学生问我,愿不愿意留在t国,要是愿意,他们可以帮我办理身份证。

  我点了点头,表示愿意。

  因为我不想回到自己的国家,那里没有我的亲人,只有痛苦的回忆。

  两天后,我得到了一份护工的工作,同时也拥有了t国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叫王献宝,这是曾经的养父取的,至于我为什么还用这个名字,是因为我觉得,麦猜不好听。

  又过了一个月,我得到了人生中第一笔工资,折合成我们那个国家的钱,差不多有一千块。

  我花了三百租了一个偏僻的房子,当天就从护工宿舍搬了出来。

  为了向那个留学生同胞表示感谢,我特意买了一点礼物,去他所就读的学校找他。

  他看到我,热情的邀请我去了他们的大学食堂。

  已经有室友点好了饭等他,看到他带着陌生的我过来,三个穿着名牌衣服和鞋子的青年,脸上当即露出了不屑的神情。

  我低头看了一眼脚上的鞋子,心想完了,出门的时候忘了换鞋,以至于现在还穿着一双拖鞋。

  在t国,穿拖鞋,是穷人的象征,不仅会被本地人瞧不起,外来的人也会嫌弃。

  “你们别这么冷淡,他叫王献宝,是我们的同胞,出门在外遇到同胞就应该互相帮助,来,献宝,坐下来,想吃什么跟我说。”

  留学生的热情让我更加无地自容,我把手上的礼物硬塞给他“我也没什么钱,这是我买的一条皮带,送给你,以表示之前你对我的帮助。”

  “啧啧……一个大男人送一个人男人皮带,什么意思啊!不会是要表白吧!”

  留学生的室友开始起哄,我听懂了他们的意思,想要走。

  留学生拉住了我“献宝,别跟他们一般见识,皮带我收下了,今天周末你应该也休息了,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那里有御姐,这御姐可是t国的特色,你来这么久,肯定没见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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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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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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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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