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贝贝一个人待在桃花村,整天就是东家串串,西家逛逛的。
虽然熟人都已经搬走了,但是她现在已经练就了常美华那种自来熟。
走到哪儿都能聊上两句,可惜现在是冬天,到处逛也逛不出个什么东西。
人家全都在家窝冬,但是她待在家里又太无聊,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最后,她待了几天,实在无聊,就从老城弄了一个老式相机,装胶片的那种。
穿上厚厚的衣服,还有鞋子踏着雪,跑后山去照相去了。
不知不觉,她就走到了周老祖藏宝藏的潭水边。
水里的鱼全都已经被冻住了,经过这么多年过去,这里还是老样子。
潭边杂草丛生,能看出,这里很少有人来。
转头看向密道,发现密道的石门大大开着。
想来也是,里面的藏宝都已经被弄走了,这个密道早就已经没有用了!
从兜里掏了一个手电,这是她的习惯,桃花村有时候雪太大,会把电线压断,时不时就会停电。
她已经习惯了,在兜里揣一个手电,这样不管什么时候停电都很方便。
打开手电,朝着密道走了进去,才到门口,就看到石壁上面很多小孩涂鸦。
看来这里被遗弃之后,还是有很多孩子来这里玩耍。
进了石壁,一直往下,看着熟悉的密室,她还想得到第一次和江建国进来时,她那复杂的心情。
里面现在除了石桌还在,其他的东西早就已经没有了。
石壁上面也充满了涂鸦,可能是经常有小孩来这里玩,导致这个密道还没有野兽进来安窝。
伸手在石桌上面摸了一下,满手的灰尘。
伸手拍了一下手,结果因为手套有点太滑,手里拿的手电一下就被拍到地上去了。
手电闪了两下,还是亮着,沈贝贝先把手上的灰尘拍去,才弯腰下去捡手电。
手电的亮光正对着石桌低下,她捡起手电,眼角无意间瞥了一眼被亮光照着的石桌底。
这底下有几个条纹,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做工非常细致,要不是她这样凑近了,拿着手电看,一般根本看不出还有条纹。
她再凑近点,仔细看了看了,发现这些条纹组合在一起,像是一个图案。
她还发现这个图案有点眼熟,想了一下,确实想不起来,也不知道怎么一下子,她就拿起相机把这个照了下来。
照下来之后,就又看了看其他的地方,结果发现全都是涂鸦,而且也没有东西,根本没什么看的。
就准备打道回府了,走到门口,看着前面长长的甬道,两边还是熟悉的样子。
回头看了一眼,左右两边都是石壁,左边的石壁比右边的要宽大。
她拿手电在上面照了一下,发现有个图案,走近一看,跟她在石桌上面看到的图案一模一样。
但是她看了一会儿,就发现,这个图案中间那个石头有一点点凹进去。
她觉得有些不对劲,心里想着,不会这里面还有一个密室吧!
可是书里并没有写,周老祖还有一个密室呀!
沈贝贝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觉得,周老祖这人,可能并不像书里写的那样,那么喜欢周福宝。
这辈子他到死都没有说出这个密道,就能知道他这个人,其实除了自己,根本不相信其他人。
上辈子,他应该对周福宝也有所保留,而临死时把宝藏告诉给了周福宝,估摸着也可能是因为周福宝这个身份。
毕竟那个时代过来的人,多多少少都很迷信。
搞了半天,书中周老祖并不是信任周福宝,而是为了周福宝那一身的女主光环。
因为作者给周福宝的女主光环,就是一个出门就能捡到钱,上山就能挖到宝。
就因为女主光环,他干了一辈子坏事,还是安然度过了自己的晚年。
可惜,这辈子他遇到了沈贝贝这个穿越者,还没等到女主出生,他就被枪毙了。
留下的这些宝藏,也被沈贝贝和江建国交给国家了。
只是看现在这样子,这周老祖还藏了一些,至于是什么,她现在还没打开,这就不得而知了。
沈贝贝带着好奇的心思,按下了石壁上的凹点。
果然,一按进去,旁边就动了起来。
一个大概只有沈贝贝三个手掌宽,腿这么高的石门缓缓打开。
沈贝贝往里面忘了一眼,应该是许久没有打开,灰尘这些太大,手电照进去,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沈贝贝进老城换了一身稍微紧身的户外衣服,又去找了一个头灯,戴在脑袋上。
路过药店的时候,顺手拿了一个带呼吸阀的口罩。xǐυmь.℃òm
一身装备好,才从老城出来。
灰尘基本散得差不多了,打开头灯,俯下身子,把脑袋探了进去。
里面黑黢黢的,一个一米长的通道,沈贝贝只能先爬了进去。
还好她很瘦,过这个通道非常轻松。
通道下面就是一个洞,四周方方正正的,空间还比较大。
沈贝贝从通道跳了下去,就开始打量里面。
里面也没有她想象的满地的金银珠宝,就是满地的石头。
她很失望的转悠了一圈,总算在最里面看到了一堆五颜六色的翡翠。
可把她高兴坏了,她就喜欢这些东西。
拿起一块血红的,看了又看,照着灯,仔细一看,种水很好的一块红翡,要是做一套首饰出来,非常适合结婚。
看了一块有一块,她把所有的非常都搬进了老城里,搬完之后,她出来对着地上的一大堆石头。
才觉得,她可能真的发了,要是没猜错,这全都是翡翠原石,可比什么金银珠宝值钱多了。
沈贝贝当然是一块不留,全都给收进了老城。
得了这么一大笔财富,沈贝贝的心情,就算是拖着一身的疲惫都不影响她。
休息了一下,就原路退回去了,然后把这个小密室关好,出了密室,直接回了家里。
躺着休息了一会儿,看着差不多江建华要下班了,就起来做饭。
可能是她心情好,忙活着做了一大桌子江建华喜欢吃的饭菜。
江建华一进屋,看到这一大桌饭菜,还蛮惊讶。
沈贝贝笑着端了一盘菜进来,“哟,建华回来了,快来看看,妈给你做了一桌好吃的!”
江建华夹了一块他最喜欢吃的回锅肉,“妈,今天是啥好日子?”
沈贝贝笑着对他挑了一下眉头,“你妈我今天心情好,特意给你做的好吃的,好好吃吧你,吃完这顿,明天我就回去了,我不在家,你爸肯定都不带回家的,天天都吃食堂,本来年纪就比我大,再给饿出什么毛病,那我上哪儿哭去!”
“是是是,妈,你就别再为我们担心了,我们都长大了,您就管好你和爸就行了!”
江建华站起身,揽着沈贝贝的肩膀,“大哥都快三十了,他也不是小孩子了,他自己知道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
“行呀!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都不想我催婚是吧!行!我以后也懒得管你们,你们就自己管好自己吧!我以后跟你爸两个,就过好自己的晚年生活就行了!”
沈贝贝白了他一眼,“行了,行了,快吃饭吧!”
第二天,沈贝贝果然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市里了。
江建华要请假送她,但是沈贝贝直接说,她还没有老成这样。
最后江建华没办法,只能把她送上车,一直到看不到,才回办公室给江皓打了一个电话过去。
可是江皓那边根本没人接电话,江建华也有工作要做,就去忙去了。
沈贝贝回去也好好想了想,发现自己最近可能是进入更年期了!
然后也成了自己穿越之前,最讨厌的那一类催婚的人了,这样可不行。
但是家里就她跟江皓两人,江皓又从早忙到晚,她一个人也根本没人聊聊天,说说话。
就只能想到家里几个还未婚的孩子了,但是越想越窝火,就只能去催婚了!
现在想通了,也不想让自己成一个惹人嫌的老太太。
就去找了一个熟人,弄了两条狗回来,也不知道这个熟人,是怎么弄的。
那两条狗弄回来,沈贝贝一看,完了,芭比扣了。
那熟悉的样子,傻乎乎的,这就是拆家的二哈呀!
听着熟人在旁边说弄这两条二哈是怎么怎么不容易,沈贝贝的眼角只抽抽。
可能熟人也有事儿要忙,把装着狗的笼子塞给她,就匆匆离开了。
留着沈贝贝和两只小二哈,大眼瞪小眼。
自从家里有了两只二哈,沈贝贝就再也没有时间去管几个孩子又没有对象了。
连江皓都已经排到了后面,每天下班按时回家之后,沈贝贝把饭菜往桌子上一放,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江皓,就去伺候两条二哈了。
江建国和江建军两人,很久都没有收到沈贝贝的催婚电话,突然还有点不习惯。
就都一前一后打电话问江皓,结果得知火力都被两条狗给吸引去了,这就把心放在肚子里了。
江建国到了三十二岁的时候,和一直等着他的一个军医结婚了,正好那个军医就是之前沈贝贝看中的那个小黎军医。
其他几个都各自找到了各自的灵魂伴侣,江皓也退休了下来。
带着沈贝贝和两条二哈,回了永安县,那个老房子,两人伴晚吃完晚饭,就手牵手,在河边散步。
两条二哈就在前面欢快的奔跑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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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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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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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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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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