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死前,让沈贝贝帮她把赵长生几兄弟喊了来。
把她拉着回了上河村,不管沈贝贝怎么劝说,她还是坚持回了村里。
最后一个人死在了男人和儿子的坟前,赵长生几兄弟帮着办理了后事。
肖大娘走后,家里两个小的,还伤伤心心哭了好几次,特别是老大建军。
偶尔还要找肖奶奶,没找到人,他转头就忘记了。
六四年秋,沈贝贝把手里的机器组装完毕,下车间试用了一下。
效率还有其他的地方都比现在的机器要好许多。
整台机器就安装在了车间,沈贝贝把自己手里的资料还有图纸全都整理好,写了一份报告。
把自己的资料整理好,放好,然后把报告递交了上去,钱波收到报告,就开始和厂里的领导运作了。
等到厂里都得益了,沈贝贝就把她手里的资料还有图纸全都寄给了郑毅。
她又恢复到以前,成了一个按时上下班的工人。
家里两个小的也都转到了纺织厂的托儿所,早上沈贝贝上班,就带着两人来,下班就带着回家。
现在家里的饭菜基本都是江建国和江念云两人做的,主要是他们两个放学比沈贝贝和江皓都要早。
沈贝贝从这个机器之后,就在厂里一直不声不响的。
机器坏了就带几个技术员一起去修,平时无事也跟其他人一样,在办公室看书。
反正就不温不火的,谁也挑不出来错,也不跟其他人闹矛盾,见人都和和气气的。
转眼,就到了六六年,这一年外面这些学生特别疯狂。
一开始都还好好的,都去京市看主席,江建国和江念云两人,沈贝贝也支持他们去。
出发前,她给他们两人一人揣了五十元,还有一些全国粮票。
嘱咐了又嘱咐,才看着他们坐上火车远去。
果然,这场疯狂的闹剧没有延续多久,有些学生就只能自己掏钱回来。
陆续有学生回来了,但是江建国两兄妹还没有回来。
要不是有从全国各地寄回来的信,她还真要担心他们两了。
原来,他们去了京市,但是人太多了,江建国就趁着那时候凭学生证在全国各地吃饭坐车住宿这些都是免费,就带着江念云到处去走走。
等到不能免费坐车的时候,他们两个正好走到s市那边,就自己掏钱,买了车票往回走。
对于他们这种行为,沈贝贝其实是很赞成的,但是现在这个年代,并不是很安全,她还是不支持,毕竟两人都太小了。
外面有些已经乱了起来,学校是第一批乱起来的。
沈贝贝见势不对,就去找了顾明卿,跟他说了一下自己顾虑,跟他商量了一下。
顾明卿也知道现在外面乱了起来,就谢过她的好意,直接辞职去了乡下。
沈贝贝也没有给他安排到上河村,因为上河村离县城太近了,根本就不安全。
沈贝贝就找到赵长生,让他帮忙把顾明卿安排到了李月兰的娘家村子。
那边太偏远了,正好缺老师,听到顾明卿愿意去教孩子,都特别欢迎。
顾明卿孤身一人去了乡下,还过的很不错。
六六年底,江皓的一个老战友,见势不对,就打电话找到江皓,想要让他收养一下自己的小儿子。
江皓想到家里几个孩子,当时就没有答应,只是说,要回家跟自己媳妇商量一下。
毕竟,如果收养了,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受累的还是自己媳妇。
他那个老战友也理解,就恳请他尽早给予回复。
晚上江皓回到家,跟沈贝贝一商量,江建国也在一旁。
沈贝贝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江建国,结果就看到江建国一脸的平静。
只有她知道,江建国这平静的脸下,其实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平静。
沈贝贝沉默了一下,“那孩子多大了?”
江皓挠挠头,“老龚说已经六岁了,跟老二建华差不多大。”
“江皓,我确实没有精力在带一个孩子了,你看,现在家里两个小的,全亏了建国和念云两人帮着照顾,我之前生老二,我的身体被伤着了,我好不容易把几个孩子拉扯大,现在你让我再收养一个,我确实没有这么多精力。”
沈贝贝说完,犹豫了一下,看了几个孩子一眼,“而且,我这段时间,觉得身体不得劲,我不知道是不是又怀起了,如果真的怀起了,我就更没有精力在收养一个了!”
江皓听着她说不想收养,本来还觉得都是老战友,现在战友遇难,自己怎么也该帮一把。
可是听到沈贝贝说她可能油怀起了,他一下就把老战友什么的都抛在了脑后。琇書蛧
“咋了?你最近觉得哪儿不舒服?要不我们去医院瞧瞧去!”
说完,就准备拉着她去医院,但是沈贝贝哪儿肯呀,她本来就是为了拒绝收养江晨光而瞎说的。
“没事,我也就是这么一说,也没确定是真的怀上了!”
但是江皓就觉得,她肯定是怀上了,在她不肯去,就更加要拉她去了。
就怕她身体不舒服,又不愿意说,主要是上次她怀老二建华,把江皓吓坏了。
最后沈贝贝说不过他,就只能跟着他去了医院,做了一个全面检查。
没想到,她还真就怀起了。
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沈贝贝恨不得打自己一个嘴巴子。
真是个乌鸦嘴,狠狠的瞪了江皓一眼。
“让你弄在外面,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
江皓只能挠头,对着她讨好的笑,小心的扶着沈贝贝往家走。
第二天,江皓就给老战友回了信,说回去跟媳妇商量了,但是没想到媳妇又怀孕了,家里也有四个孩子。
确实没有精力在养一个了,而且自己媳妇因为生老二,身体一直都不好。
确实是想帮忙,也没有办法了。
六七年四月,沈贝贝在医院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大的是个哥哥,小的是个妹妹。
江皓望着床上的母子三人,拉着沈贝贝的手,抹着眼泪对她说辛苦了!
生了孩子之后,沈贝贝就又离职了,回家专心带几个孩子。
一天天家里都是鸡飞狗跳的,外面的纷争与他们家毫无相干。
六八年,十六岁的江建国高中毕业,江皓给他报了名,去参军。
江念云也因为读书早,才十四岁,就初三了。
她找到沈贝贝,跟她说了自己的想法,觉得现在不能高考了,就想去念中专,想去学医。
沈贝贝就支持她,但是还是让她不能放弃学习,以后可以高考了,还是要去参加,去大学里面系统的学习一下医术。
沈贝贝不光支持她,在看到江念云确实对学医很感兴趣以后,还特意找了关系,给她请了一名正儿八经医生。
让江念云平常的时候,就去这位医生家里学习医术。
相对于两个大的,家里几个小的,除了老二和老幺,一个因为身体原因,特别安静。
老幺则因为是个女孩,特别文静,老大和老三,那就真是一个比一个废喉咙。
老三叫江建城,老幺叫江雯雯,老三最喜欢跟在老大建军后面,两人一天天在家吃了饭就跑出去了。
弄得一身脏兮兮的才回来,每天沈贝贝都是提着棍子在哥俩身后撵。
七七年,高考恢复,沈贝贝家三个人参加了高考。
江建军和江建华两兄弟是应届,江念云则是在沈贝贝的要求下参加的。
江念云毕业以后,因为在沈贝贝的要求下,一直没有落下过功课。
一方面因为一直忙工作,也就没有精力去搞对象,所以现在二十二岁了,还没有嫁出去。
沈贝贝这个现代来的,觉得二十二岁没结婚很正常。
平时邻居都说些闲话,她都会直接怼回去。
这一年高考,因为家里几个孩子在沈贝贝的监督下,全都考上了!
一下子,三人都要去往各个地方读书,沈贝贝一边收拾行李,一边抹眼泪。
江皓就在一旁安慰着,“孩子都大了,该让他们出去闯一闯了!”
“可是他们从小到大就没有离开过我,我不放心他们呀!他们三人也是,全部报志愿都没有报一个地方。”
老大建军报了军校,去追随了他父亲江皓以前的脚步。
老二建华报了机械工程系,从小是个安静的,最喜欢看的就是沈贝贝的那些图纸,现在长大了,也走上了这条路。
江念云就报了西医系,去追求了她喜欢的医学。
开学了,家里三个考上的都走了,沈贝贝和江皓都只是把几人送到了火车上。
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沈贝贝还是眼泪直流。
一直看着火车开走,再也看不到火车的影子,才和江皓扶持着一起往回走。
本来还挺伤感的心情,一回到家,看到建城又从外面跑回了,一身脏兮兮的,就跟从泥里滚了回来,一下子气不打一出来。
从院子里顺手拿了一根棍子,就追着他身后撵。
家里大的都走光了,就还剩两个小的,老三建城就像生来就是来要债的。
每天都把沈贝贝气得不行,有时候江皓下班回来,看到他把沈贝贝气着了,也要拿着棍子打一顿。
但是江皓对自己唯一的闺女,那是恨不得捧在手心上,要啥就给买啥。
每次出差回来,都给她带了新衣服,或者新鞋子。
八零年改革开放,沈贝贝就把自己手里的这些图纸,拿了出来,找了几个人,合作开了一个厂子。
她以技术入股,占百分之五十,其他几人按照入股资金多少占比。
家里日子是越过越好,可是家里几个大的的婚事也让她着急。
江建国和江建军都因为在部队,她是鞭长莫及,江念云也因为毕业以后就留在了京市,她也是鞭长莫及。
江建华倒是回了永安县,只是他直接毕业被分配到了桃花村研究院。
沈贝贝只能一有空就给几个人打电话,催他们的婚事。
可是几人全都说忙,没时间,可把她气得不行。
家里最先结婚的,是江念云,对象是她的同事。
带回家让沈贝贝和江皓看过之后,沈贝贝和江皓都对他挺满意。
想着两人都不小了,就很快就和男方父母在一块商量了婚事。
沈贝贝还想着他们结婚之后就会定居在京市,就直接在京市买了六套院子,给他们六个孩子一人一套留在这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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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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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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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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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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