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很快就发现,母亲真的有些技能是天生就会的。
江皓带着两个孩子一出去,她就很自然的掀开衣服开始喂孩子。
小宝宝仿佛闻到了味儿,开始哼哼唧唧哭了起来。
一口含上,用力一吸,把沈贝贝痛得心慌。
但是还好,她孕期的营养给力,奶水十足。
把一边吸通了,沈贝贝又把孩子抱到另外一边来吸。
孩子吃饱了,可是沈贝贝这个奶水太多了,夏天的衣服穿得也少,打湿了让她很不舒服。Χiυmъ.cοΜ
孩子吃完了,沈贝贝拍了一个饱嗝,他就睡着了。
沈贝贝看他睡着了,就喊了江皓进来,“你给我弄点热水,擦下身子,我一身汗津津的,而且衣服也打湿了,我要换一下。”
江皓并没有动,“媳妇,你先忍一忍,老人说,坐月子不能沾水,不然以后到处都痛!”
沈贝贝眼一瞪,“我这不是沾水,是让你用热毛巾给我擦一下,哎呀,你废话别这么多,赶快去弄呀!”
江皓被她这么一凶,只能去打了热水给她擦一下。
沈贝贝在医院住了两天,就收拾东西回家去坐月子了。
这几天在医院,白天江皓要去上班,中午休息就直接过来。
晚上也是一直在医院,还好研究院的医院,产房这边现在就沈贝贝一个人生孩子,也相当于她住的是单人间。
孩子一哭,江皓就醒了,利索的去换尿布,抱过来喂奶。
吃的现在基本就是江建国送到医院来,家里也是江建国在操持着。
就这几天,沈贝贝就一天天看着江皓越来越疲倦,基本没睡过一个整觉。
她说了他好几次,可是人家乐意呀!每天就愿意弄着他的大儿子。
出院回家后,沈贝贝要坐月子,江皓要上班,家里的一日三餐还是江建国在做。
不光帮着做饭,白天江皓不在家,他还帮着沈贝贝哄孩子。
还好家里有洗衣机,孩子的尿布,衣服全都是洗衣机在洗。
江念云现在也懂事了很多,江建国忙的时候,就帮着看孩子。
江建国做饭,她就帮着摘菜,帮着喂鸡。
沈贝贝坐一个月子,总共吃了十几只鸡,家里的几只老母鸡都吃了,然后江皓又去其他人家那里买了不少。
大家都知道他家才生了孩子,也都愿意卖给他。
但是背地里都很羡慕沈贝贝,生一个孩子,就要坐月子,还要吃十几只鸡,每天都有鸡蛋。
偶尔江皓还去河里弄鱼回来熬汤,或者休息的时候去镇里买了猪蹄回来。
反正在月子期间,沈贝贝被家里两个男人各种补,鸡蛋那是没断过。
鸡肉更是看着就想吐,整个人出月子的时候,都胖了一圈。
不光她胖了,孩子也跟着胖了,被养的白白胖胖的。
月子期间,沈贝贝营养充足,奶水也好得不行。
每天她一个人在屋里,偷偷摸摸从老城拿了吸奶器,挤了不少放在老城里。
每天都涨呀,孩子还太小,根本吃不了多少。
孩子吃饱了倒头就睡了,剩下她就难受了,还好她还要个老城。
把挤出来的奶放在老城,也不会坏掉,等以后没有奶水了,那还是能给他喝一阵的。
出月子这天,沈贝贝就跟出牢一样,让江皓给她烧了一大锅热水,从头到脚好好的给洗了一遍。
洗完,她感觉身上都轻了好几斤,坐月子江皓每天把她压着,根本不让她洗头洗澡。
不管她怎么说,江皓都不同意,最后沈贝贝只能忍着。
现在好不容易出月子了,她可不是得好好洗洗。
洗完澡,换了身干净,清凉的衣服,就从水井里拿了一个西瓜切开,直接拿勺子吃了起来。
江皓和沈贝贝还没有给他们儿子取名,现在就叫着小名。
因为生他之前,沈贝贝去医院都还不忘吃西瓜,他的小名就叫西瓜。
江皓抱着西瓜,看沈贝贝大口吃着西瓜,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
但是被沈贝贝一个眼神咽了回去,之前坐月子,他把人压着,现在出了月子,沈贝贝还不得放开了整。
摇摇头,江皓只能当做没看见,抱着西瓜去了里屋。
“建国,帮我看着一下西瓜,我去做饭!”
江建国应了声,带着书进了他们的屋子。
江皓则去了厨房,做饭去了。
现在他们已经重新修了一个厕所出来,就是把原来猪圈那里修了一下,整理了一下。
他们家里现在就还剩四只鸡,其他都被炖来吃了。
隔壁樊家,常美华又养了鸡,又养了一只猪。
他们家三个孩子,没有都到后山去打了很多猪草回来,特别的能干。
连带着江念云现在也是天天在家里念要养猪,但是沈贝贝嫌猪太臭,死活都不肯养。
江念云就只能跟着樊家三姐妹去后山打猪草,然后去樊家喂喂猪,过过养猪的瘾。
沈贝贝出了月子之后,每天就在家带孩子,还好现在的孩子就是吃了睡,睡了吃。
偶尔换个尿布,她的生活跟以前还是一样,又有些不一样。
家里多了一个孩子,事情也多了很多,但是好在家里两个大的都帮着她分担了不少。
因为江念云经常跟樊家三姐妹一起玩,沈贝贝和隔壁的常美华也来往频繁了许多。
这天常美华来她家里借缝纫机做衣服,沈贝贝就拿着画笔在旁边坐着跟她闲聊。
从常美华嘴里,沈贝贝得知,最近外面乱得不行,许多村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就连市里,县里这些地方,吃供应粮的,现在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粮食。
“小沈,你是不知道,前两天我去镇上,那家伙,可吓人了!”
“咋地吓人了,美华姐,你看着啥了?”
沈贝贝看她说得这么吓人,也被勾起了好奇心。
常美华这人哪儿都好,就是很八卦,之前在婆家吃了哭,这被樊登接到了这里。
养了一段时间,上面又没人压着,这不,她爱八卦的性格就一点点露了出来。
听到沈贝贝在问,她立马就放下手里在做的衣服,就把凳子搬到了沈贝贝面前,跟她说了起来。
“你是不知道,镇上那些人完全跟疯了似的!一个个瘦得跟个柴杆儿似的,有些人饿极了,把山上的树根,草根都给挖来吃了。还多了很多外地人,听他们说,那些人都是从外地逃荒而来。而且我还听说,现在好多地方小孩都不见了,有些人猜测是不是被那些逃荒的给捉了去!”
听常美华这么一说,沈贝贝也被吓着了,之前她就一直在防着这些事情,没想到,现在有些地方还真有。
“应该不至于吧,这些都应该是人传人的传言,不能当真的!”
常美华点点头,“我也觉得很夸张,但是现在镇上确实多了很多外地人,那些人一个个眼神都很凶狠,看到吃的就开抢,我现在都不敢去镇上买东西了,我有什么要买的,都让研究院的后勤车给我带回来。”
沈贝贝觉得自己最近应该管一下江念云了,不能让她在这么疯跑了。
虽然桃花村现在很安全,但是谁知道,那些个外地逃荒的人,会不会摸到这里来。
又跟常美华聊了一会儿,看着天色不早了,常美华才带着做了一半的衣服回去。
沈贝贝把画笔一收,给西瓜换了一个尿布,又去屋里给他喂了奶。
才去后院摘了一点菜,让江建国准备做饭。
这段时间江建国在吃这上面下了不少功夫,现在做的饭菜,比沈贝贝做的都好吃。
而且他还很喜欢做菜,沈贝贝看他这么喜欢,让江皓去给他买了一本食谱。
江建国现在就天天抱着食谱研究,可惜很多菜品都没有食材。
沈贝贝就跟他讲了,一个真正的好厨师都是会自己研究新菜式的。
果然江建国就根据食谱,每天都研究很多新的菜式出来。
还真别说,味道还是很不错的,而且沈贝贝也随着他去弄,一点都不心疼这些粮食。
有了沈贝贝的支持,他更加的有信心,家里的一日三餐都被他给包了。
沈贝贝每天就只需要带带孩子,然后洗洗西瓜的尿布,画画图纸这些。
每天过得惬意得不行,每次走到村子里面,人家都羡慕她。
家里男人也会心疼人,两个大的孩子也懂事。
现在这个年代,说是坐月子,可那都是大户人家才能坐满月子,有些生了孩子两天就要下地干活。
像沈贝贝这样坐个满月,还月子里吃了十几只鸡的,已经很少了。
时间过得飞快,沈贝贝从搬进桃花村之后,就再也没有出去过。
每天都听着常美华说外面怎么怎么乱,只有她自己清楚,现在这还不算乱。
明年才是真的开始乱了起来!
转眼,入秋了,后山各种果子,干果这些都成熟了。
从入秋开始,沈贝贝就每天带着三个孩子进山去摘果子,捡核桃,松子,板栗这些。
这些在灾年都是吃的,入秋以后每天山上都没有缺过人。
沈贝贝就和常美华一起约着进山,她把西瓜绑在自己身后,江建国和江念云一人提着一个篮子。
江建国还背了一个背篓,把摘的果子,干果这些都放在背篓里,回去的时候背回去。
经过她们每天的努力,现在家里地窖已经存了很多了,全是沈贝贝他们三人每天努力的结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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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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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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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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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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