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菜已经长了一大截了,将就可以吃了,正好换换口味。
这个这么嫩的小白菜,用来烧汤正好,两个小的也该多吃点蔬菜才能长个儿。
趁这会家里没人,进了老城,拿了两根骨头,还弄了两桶奶粉,依然是把外包装扯掉。
一桶孕妇吃的奶粉,一桶小孩喝的奶粉,两个孩子还是缺营养,但是这里没有鲜奶卖,只能从老城拿奶粉。
要是有鲜奶就更好了,鲜奶更加有营养,但是现在运输各方面都很不方便。
鲜奶就算运过来,天气一大,也已经坏掉了。
骨头拿萝卜来炖,冬天囤的萝卜都还没吃完,再放几天,就要坏掉了。
趁今天时间还早,沈贝贝把剩的萝卜拿到后院洗衣槽洗干净。
萝卜洗完了,有几个坏掉的,把坏掉的扔到鸡圈。
其他的都沥干水,去厨房拿了菜刀和菜板,开始切了起来。
切好后,一盆一盆的端去晾着,吹干了来做萝卜干,平时当个下饭菜!
刚刚晾完,两个孩子就放学回来了,自从上次江皓跟江建国聊过以后,他放了学之后,就再也没有乱跑了。
都是在屋里做作业,或者在家里帮她做事。
看着他们回来了,沈贝贝就开始做晚饭,先把米饭蒸上。
晚上要烧汤,就没有煮粥。
骨头炖萝卜,都有汤了,小白菜也就不用再烧汤了,清炒一个小白菜,再拌了一个小野菜。
焯过水的野菜,用香油,蒜蓉拌一拌,别提多香了。
简单的吃过饭,江建国把厨房收拾了,几个人就该干嘛干嘛。
吃完饭,沈贝贝就在屋里给两个孩子做衣服,细棉布用来做里衣,另外的用来做外衣。
小孩的衣服做不了多久,没有一会儿,就把衣服做好了。
一人做了一套里衣,一套外衣,把衣服还有今天买的鞋子,拿着去了后院,给两个孩子放好。
然后喊他们去洗澡,沈贝贝先帮着妹妹洗了澡,然后让江建国去。
等他们都洗完了,沈贝贝才自己去洗澡。
洗完澡,把衣服全都放进洗衣机里,又给鸡丢了一点麸子,检查了一下门关好没,才去睡觉。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半个月就过去了。
这天,沈贝贝接到电话,是江皓从s市打来的,说是事情还没有办完,要多耽搁几天。
沈贝贝嘴上说着没什么,但是心里还是很想念他。
他们两个都不知道,这一耽搁,就是好几个月,直接到了夏天。
沈贝贝肚子都老大了,江皓走的时候才三四个月,这都六七个月了。
可能是她孕期吃得好,导致现在肚子老大一个,要不是每个月都去医院做产检,确定了肚子里就只有一个,她都要怀疑是不是怀的两个。
这确定了只有一个,她又每天担心这孩子会不会太大,到时候怕不好生。
连带的对江皓都有了一丝怨言,还好家里还有江建国和江念云帮着搭把手。
自从她肚子大起来之后,江念云也比以前要懂事多了,会帮着喂鸡,给菜地除草。
沈贝贝肚子大了之后她就让郑毅把每个月的工资还有偶尔的奖金,都直接邮寄给她。xǐυmь.℃òm
郑毅也担心她现在这情况,也同意了。
沈贝贝这一年多,帮着津市创造了不少收入,已经搞了好几个实用的机器了。
她现在手里又在画的是一种农用机器,谁让现在这个年代就是以农业为主。
自从入夏以来,每个月粮食供应就有点不足了。
听说乡下现在在搞什么大锅饭,把粮食都拿来几下就吃完了。
很多大队都缺粮了,江建国回来说他们学校有些孩子中午都没带饭了。
沈贝贝这段时间也不让江念云去托儿所了,就怕到时候真的有些人饿极了,会对孩子下手。
河对岸的野菜都被挖没了,就连老的都没了。
现在就这么疯狂,明年的天灾,加上现在的人祸,那不是更加疯狂。
所以沈贝贝当机立断,就不让江念云去托儿所,直接在家里教。
家里的院子现在是绿油油的,她种的蔬菜都长得特别好。
家里现在基本都不用去买菜了,这两天正是玉米最嫩的时候。
看了一下手表,江建国差不多也要放学回来了,她就把手里正在做的衣服放下。
“念云,你在这里好好练字,我去掰两个嫩玉米来煮,这两天的玉米清甜!”
江念云点点头,转头问道,“妈妈,要不我去掰吧,等会你直接煮就行了!”
沈贝贝笑着摇头,“不用了,我掰两个玉米还是可以的。”
说完就去了厨房拿盆子,端着盆子去了后院。
玉米种在鸡窝旁边,家里的鸡除了一开始的那只老母鸡,现在就还剩两只下蛋鸡,还有新抓的小鸡仔。
之前的那些鸡,都被她炖来吃了,一个月有时候吃一只,有时候炖两只。
家里现在鸡都是放养的,院子种了菜之后,就有虫子。
沈贝贝又特别怕这些软绵绵的虫,之前江建国和江念云又在学校,她就干脆把鸡放出来。
还好这些鸡只吃虫子,还没有吃她种的菜。
现在已经放习惯了,基本鸡都是放养的。
掰了四个嫩玉米,先尝尝鲜,又去前院摘了两个熟了的番茄,两条黄瓜,掐了一把豆角。
家里还有早上去买的一块肉,还是她捡漏才买到的,去的时候肉都没了。
排到她的时候都没了,排她前面那个人肉票不够,最后剩的这块肉有两斤,那个人只有半斤肉票。
就让杀猪的给他割了半斤肥肉,这人把肥肉割走了,剩下的又全是瘦肉。
杀猪的看就她一个人了,就只收了她一斤肉票,让她全都买走!
沈贝贝正好又不缺这点肉票,就全都买了。
买了之后,回来就放在水里镇着,这样也不容易坏。
现在正好炒一个豆角肉丝,一个番茄炒蛋,一个拍黄瓜,再煮一个粥。
剩下的肉全都来煮了,风干来做肉干!
把摘来的蔬菜都放到洗衣槽洗干净,豆角给掐了。
把洗好的菜拿到厨房,先把嫩玉米给煮上,另一个锅就熬粥。
往灶里塞了一把柴火,就开始切菜了。
刚刚把番茄切了,就听到外面传来了开门声,她以为是江建国回来了。
就头也不转的喊到,“建国,你把书包放下,先帮我烧火,我煮了嫩玉米,今天尝尝鲜!”
喊完半天都没有动静,就觉得不对,转头看过去,发现是许久不见的男人。
不知怎么,鼻子一酸,眼泪一下就出来了。
江皓见她哭了,赶紧把手里的东西丢在地上,上前抱住了她。
“怎么了,看到我回来怎么还哭了?”
他不说还好,一说,沈贝贝哭得更凶了。
这一哭,他的心就跟猫爪似的,“媳妇,宝贝,乖宝,别哭了,都是我不好,我不该一去去这么久,我这不是回来了嘛,你想怎么惩罚我都可以,求求你别哭了,行不行?”
沈贝贝抱着江皓哭了许久,把自己这段时间的委屈都给哭了出来。
自己怀孕,丈夫不在身边不说,她还要强撑起打理这个家,照顾两个孩子。
累吗,肯定累,加上怀孕情绪更加不稳定。
她偶尔也会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但是哭归哭,第二天依然擦干眼泪要起来打理家里。
现在江皓一回来,她心理铸建的城堡一下就崩溃了。
哭完把眼泪一抹,推开江皓,自顾自的做饭。
把江皓还整得一脸懵逼,不知道咋了。
就跟个跟屁虫一样,跟在她后面转。
“媳妇,我回来了!你别生气了!”
沈贝贝眼皮都不抬一下,淡淡的到,“哦,我知道你回来了,你还是个客人吗?需要我请你坐不?”
“那倒不用,我来帮你吧!你还有什么需要切的?”
沈贝贝把菜刀往菜板上一放,“帮我?这是我一个人的家?做个事情都叫帮我?你还真把自个儿当成了客人了?”
江皓知道她这是在发火,他现在就怕她不发火,只要能发火就行了,刚刚那淡淡的样子,还真是吓他!
走过去抱住她,双手环住她,“媳妇,我知道你生气,只要你别憋在心里就行,你要打我要骂我都行。”
说着,就拉着她的手往自己身上招呼。
打了好几下,沈贝贝才反应过来,赶紧收回自己的手。
“你这是干什么?我都说了我不生气,行了,你去歇着吧,我要做饭了!”
“我不用歇,我来打下手,媳妇,你说要做什么菜,你去坐着,我来弄就行!”
说完把她搂着往客厅走,搬了一把椅子让她坐着。
他自己挽起袖子,去厨房忙活了。
吃过饭,他牵着沈贝贝上外面去散步消食。
看着她挺着一个大肚子,走在夕阳下,江皓就觉得这就是他的一切。
晚上两人躺在床上,江皓伸手摸着沈贝贝的肚子,“媳妇,你这肚子咋这么大?几个月不见,我感觉你都瘦了,整个人越来越瘦了,反倒是这个肚子老大了,要不明天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看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你这肚子太大,我有点担心!”
沈贝贝睡得迷迷糊糊的,就听他在旁边唠叨,语气不好的回到。
“看什么看呀,我每个月都有去检查,就是吃好了,孩子长得大了点,没什么事儿,大惊小怪的,你睡不睡呀?你不睡我还要睡呢!”
说完沈贝贝就翻了一个身,背对着江皓。
江皓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但还是小心翼翼的环着她,把手放到她的肚子上。
就这么看着她的发顶,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肚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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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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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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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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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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