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准备就在机械厂食堂举办,不知道出于什么心里,在婚礼前一周,安然特意上门来邀请她。
让她无论如何都要去参加他们的婚礼,沈贝贝对安然这个姑娘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就答应说到时候一定会去,不知道是不是她想多了,她总感觉安然精神有些不对劲。
明明结婚应该是很高兴的事儿,但是她在安然的脸上没有感觉到一点高兴,反倒是觉得她很压抑。
仿佛在克制什么一样,但是一想到有些人会有婚前恐惧症,她就释怀了,觉得可能是她想多了。
安然走后,沈贝贝也有很多事情要忙,就没把这点小感觉放在心上,转头就忘了。
安然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还要亲自上门去邀请沈贝贝。
其实她也清楚,从头到尾,都不关沈贝贝的事,只是她恰好是孙高峰喜欢的那个而已。
她邀请她来参加自己的婚礼,可能是想让孙高峰彻底死心吧!
孙高峰和安然婚礼这天,沈贝贝抽空来了。
一进食堂,就看到了坐在前面的孙香菊,但是沈贝贝也只是去打了个招呼。
孙香菊看到沈贝贝,很是高兴,连忙招呼她。
“贝贝,来,挨着干妈坐!”
沈贝贝走过去,笑着喊了一声干妈,“我就不在这里坐了,我那边有位置的,再说了我坐这里也不合适!”
还没等孙香菊说什么,旁边的孙母就阴阳怪气的。
“有些人真是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知道不合适,还往上凑,也真是没见过大人物似的!”
桌上坐着的安父安母,还有孙父,孙香菊以及沈贝贝,还有孙高峰厂里的两个副厂长都听到了。
孙香菊的脸色一下就不好了,正准备开口说什么,却发现自己被沈贝贝拉住了。
沈贝贝对着孙香菊摇了摇头,脸上依然挂着笑,“干妈,我这招呼也打了,那我就先坐回去了,等会仪式就要开始了,今天可是个高兴的日子,可不能因为我,坏了心情。再说了,我是安然请来的,我算是安然的朋友,来这里是为了见证他们的婚礼!”
说完,沈贝贝就拍了拍孙香菊拉着自己的手,回了自己的位置。
她根本就没打算坐那里,不光是不合适,还有看着孙母那一脸高傲的样子,她怕自己吃饭都吃不下去。
沈贝贝一走,孙香菊就瞪了孙母一眼,孙母这人,要说最怕谁,那就是自己这个大姑姐。
孙香菊的父母去世的早,她又是老大,底下弟弟妹妹不老少,孙高峰的父亲是最小的一个。
也可以说孙父是孙香菊这个大姐养大的,因为战争,孙家几兄妹死的死,散的散。
要不是孙香菊把孙父从炮火连天的战场上背回来,可能现在也没有孙父这个人了。
后来也是孙香菊给孙父娶媳妇,买房子,找工作。
所以说,孙家能起来,全靠孙香菊这个大姐,当然其中郑毅这个姐夫也没少出力。
自己弟弟不顶事,好不容易有个侄子有出息,结果这个没脑子的弟媳还这样。
她只以为孙母没脑子,没想到她居然会对自己儿子下药,还搭了一个清白姑娘。
只能说,现在是人家安然因为喜欢孙高峰,没给家里父母讲,要是安家知道了,那她今天坐在这里也不是吃什么喜宴了。
可能就是吃孙母的丧宴了,安父这个人,孙香菊是最了解的,跟自己之前是同事。
那就是一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偏生这样的人,这辈子败在了他媳妇手里。
也许是他太过不择手段了,报应来了,他跟他媳妇一辈子,也就生了安然这一个。
那真是捧在手心里的宝,小时候,安然那是要什么给什么。
现在自己宝贝了半辈子的女儿,被人下了药,给玷污了清白,那安父还不得疯了。
现在孙母在自己儿子的婚宴上,还这么没脑子的说这样的话,孙香菊觉得自己这个弟媳她是真的彻底看不懂了。
沈贝贝回到自己的座位,观礼了整个礼仪,现在的人结婚很简单,先对着主席像宣誓,然后就是敬酒,亲近的几个朋友闹了闹,然后就开席了。
沈贝贝观完礼,也没有吃饭,就离开了。
她被人那么说,虽然当时没什么,但是心里还是很不舒服。
她也不是缺这点吃的或是什么,要不是看在孙高峰和孙香菊的面上,她当场就怼回去了。
想了想也没必要,毕竟以后自己也跟她没什么来往,就当给孙高峰和安然一个面子。
所以她观完礼,她就直接走了,本来她来就已经是把工作压了又压,才抽出这么一个时间。
现在她的研发已经到了关键地方,这一次要不是安然上门来请,她还真没时间来。
离开了婚礼现场,沈贝贝直接回了技术部。
时间也一天天过去,天气也越来越冷,她拖李月兰帮忙做的衣服和被套都已经做好了。
前两天赵大柱就送了过来,衣服她看了,大红的嫁衣特别好看。
衣服一拿回来,她就洗了挂上,等着结婚的时候穿。
还好现在不是过几年那样严格,还能穿得多样化一些。
她一共拖李月兰做了两件衣服,一件外套,一条裙子。
她的婚期是十二月份,搭配着穿,刚刚好,外套还是比较厚,到时候里面搭配一件红色的毛衣,穿起又不会冷。
沈贝贝现在每周都会跟江皓通一次电话,但是基本都是江皓打过来的。
因为她太忙了,每天都忙得晕头转向的,好多事情明明才想起,结果一转头就忘记了。
但是忙里也有好消息,她之前研究的洗衣机,市里拿去已经生产出来了,并且也销往国外。
据说在国外很受欢迎,订单一笔接一笔,把省里都震惊了,还过问了。
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没有人来打扰沈贝贝,正好她也乐得清闲。
只是市里和省里还是给她发了一大笔奖金。
十一月底,沈贝贝手里的项目也基进展很顺利,中途领导这些都来看过好几次。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了雪,等到她发现地上都是雪白的积雪时,才恍然大悟,原来已经快十二月了。
也不知道怎么的,她想到了她才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地上也是一片雪白。琇書蛧
这不知不觉,都来了三年了,而自己在这里也已经扎根了。
过不了多久,她也要结婚了,有了属于自己的家,还有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
十二月中旬过了,沈贝贝就没再去技术部了,因为她也要开始忙活起来了。
技术部的人都知道她月底要结婚,也都替她高兴。
突然一下清闲下来,她还有些许不习惯。
还有十来天,江皓就要来娶她了,他们说好的,到时候江皓先来这边,他们先去领结婚证,然后她再跟着江皓一起去山城。
到时候在他们厂里的食堂,举办他们两人的婚礼。
闲下来的她,每天都往上河村跑,下雪之后村里也开始窝冬了。
都没什么事情做,基本都在家里窝着,而沈贝贝就每天都往赵家跑。
她是去向陈凤请教的,她闲着反正都是闲着,就从老城找了布出来,准备给江皓和两个孩子做衣服。
但是她不会做呀,从小到大就以前上大学的时候跟室友一起学了绣十字绣,除此之外,就从来没有动过针线活。
让她一针一线手工做衣服确实有点难为她,但是她家里有缝纫机呀!
只要学会了怎么做衣服,到时候用缝纫机一梭,那不是轻轻松松的嘛!
可是她想得太简单了,俗话说这隔行如隔山,这做衣服真的太难了。
还好她布料多,可以练练手,可就是这样,还是把教她的陈凤看得那叫一个心疼。
但是她心疼归心疼,还是很欢喜的,因为沈贝贝练手的这些布料,要么被缝得歪七八扭的,要么是被剪得长一块短一块的。
这些布料沈贝贝拿来也没用,但是陈凤手巧呀,她拿来,三下五除二,就做了好几身小孩的衣服。
沈贝贝就留了两套,其他的都没要。
在她不畏风雪的精神下,在江皓来的头两天,她总算是给他做了一套衣服出来。
衣服做好了,又在家窝了两天,总算到了和江皓约定的时间了。
这天一大早,沈贝贝就把之前李月兰剪的喜字给贴到了家里的窗户和门上。
还有她买的大红灯笼也被她贴了两个,高高的挂在院门上。
家里的窗帘也被她换成了红色,床单被套也都换成了新做的喜被。
反正家里能换的地方都已经换了,整个家里添了几分喜庆。
把家里收拾好,沈贝贝就去车站接江皓了。
江皓从车上一下来,就看到了她,几个月不见,感觉她又瘦了不少。
沈贝贝特意穿了新做的衣服,外面套了一件厚厚的大棉袄。
老远就看到从车上下来的江皓,高兴的冲他挥挥手。
江皓提着包,从人群里挤了出来,快步来到她的身边。
“等很久了吧?”
说着就把手套脱掉,把手捂在她的脸上。
沈贝贝有些不好意思,想把他的手拿掉,但是这样确实很暖和,也就没有动,只是移开了视线。
“没有,我也是才到没多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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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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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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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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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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