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一进屋,这隔壁大嫂就去了楼下,跟一大群女人八卦去了。
说的正是安然和孙高峰,传着传着,整个宿舍楼都知道孙高峰有对象了,而且对象现在还住他的屋里。
就这样,经过一群大妈们的八卦宣传,一段时间以后,整个厂子都知道安然是孙高峰的对象,两人家里人都同意,不久就要结婚了。
当然,这里发生的事情,沈贝贝并不知道。
她现在正在看信,信是江建国寄来的。
这是他们离开后,寄来的第一封信。
江建国在信上说,他们回去后,没有第一时间寄信,是因为一直不知道写什么。
江建国和妹妹江念云,是的,江皓把两个孩子接回去之后,给两个孩子上了户口。
还给妹妹取了名字,就叫江念云,结合了她父母的名字,以作纪念。
因为之前也是请人照顾,但是两个孩子还是被拐走了,这次江皓回去,就不打算请人了。
把两个孩子都送到了厂的托儿所里,下班了就去接回家。
有时候江皓太忙了,也会拜托唐礼的媳妇去帮忙接一下孩子,或者请老师帮着把孩子送到他办公室去。
托儿所老师那边,江皓一早就打过招呼,两个孩子不能让除他之外的人接走。
就算他有事来不了,也会提前打电话来说明。
托儿所这边知道他家这两个孩子才找回来,也就都很谨慎。
江建国信上还说,妹妹江念云在离开之后,头几天还天天要找她,每天哭得可厉害了。
把江皓弄得是狼狈不堪,后来还是送到托儿所,有了一起玩的小伙伴,才消停。
沈贝贝看到这里,觉得真是没白养这一段时间,还记得自己。
江建国这么久才给她写信,根本就不是信上他说的原因,而是他舅舅江皓根本不让他写信来打扰沈贝贝。
说她有自己的生活,如果有对象,人家对象知道了会不高兴。
一开始,江建国确实被唬住了,因为这个时代,对女性很苛刻,名声真的很重要。
后来想通了,觉得不对劲,这才拿起笔给沈贝贝写了第一封信。
江建国觉得自己舅舅太不勇敢了,对自己喜欢的女孩都不敢去追,还当过兵,一点都不果断。
可他哪儿知道,江皓其实心里也很犹豫,两个小人在打架,一个让他勇敢去追,不然就真的错过了。
另一个让他别去打扰人家,自己去打扰,就是给人家带去麻烦。
江皓内心在天人作战,其实他知道,只需要一个契机。
而江建国给沈贝贝写信,表面上是江建国背着他写的,其实他什么都知道,只是乐见其成,没有说而已。
他想要知道沈贝贝的动向,但是他不可能自己写信,或者打电话什么的,而江建国就是最好的人。
就这样,在两人非常默契下,写给沈贝贝的第一封信,就寄了出去。
江建国在信里写了许多日常,时不时带一下他舅舅江皓。
在信的结尾,还隐晦的问道沈贝贝有没有对象。
当然为了不让沈贝贝察觉什么,而又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他还找了一个身边的例子。
信里,他是这样写的。
沈姨,不知道你最近过得怎么样了,有没有同事又给你介绍对象。
找对象一定要精挑细选,不要盲目,不然找到个对你不好的,那你一个人,我也不放心。
你不知道,我这边最近就听到一个,就因为介绍人说得天花乱坠,加上男方家庭确实还不错,女方看了男方,觉得也可以,两家就结成亲家了。
谁知道结婚还没两天,两人就闹离婚了,听说,男方一家子都是极品。
之前相看的时候,婆家人都装得很好,谁知道一结婚,婆家人就露出了真面目。
男人长得人模人样,其实脾气很暴躁,喜欢喝酒,一喝了酒就打她,刚结婚就被打了。
酒醒以后,又抱着她的腿哭求她原谅。
她以为她婆婆是个好人,谁知道,第二天就露出了真面目,苛刻媳妇,把媳妇当成下人,干得比牛多,吃得比猫少。
忍了两天,新媳妇确实忍不了了,就打包回了娘家。
讲完了故事,江建国还写到,让沈贝贝找对象千万不要找家庭太复杂的。
沈贝贝看完,真是哭笑不得,这臭小子还挺操心的。
笑完,沈贝贝也提笔,写了一封回信。
先说了自己也很想他们,讲了一下现状,又说自己准备在院子里种点蔬菜,到时候成熟了给他们兄妹俩寄点过去。
她还说,过几天准备再捉两只小鸡来养,家里养的这只老母鸡已经开始下蛋了,开了春,每天能捡一个鸡蛋呢!
他们都不在,她也吃不完,现在吃鸡蛋都快吃吐了
还说了她之前去找了野菜,开春的野菜可嫩了,还多吃了一碗饭呢!
沈贝贝写了好多好多,都是自己平时生活中的小事儿。
在信的最后,沈贝贝说自己还没有谈对象的打算,让他不要瞎操心,小心长不高。
还让他和妹妹好好学习,等她有空去山城,就会去看他们。
信写完,沈贝贝检查了一下,就放在了包里,准备明天下班顺便去邮局寄出去。
把信放好了之后,沈贝贝也想到了孙高峰,虽然他们两个现在还没有走到谈对象这一步。
但是她也该考虑考虑了,孙高峰和她之前虽然相过亲,但是那都是孙香菊乱凑对。
孙高峰的父母,她也见过,孙父是市里一个厂里的副厂长,为人看着也很好说话。
但是孙母,她看着就不怎么样了,她见过孙母两次,一次在郑家,一次在百货商场。
可是两次的经历给沈贝贝感官都很不好,倒不是说其他的,其实她跟孙母交流很少,甚至没什么交流。www.xiumb.com
但是每次她都发现,孙母看自己的眼神里写满了嫌弃和高高在上。
沈贝贝也不知道她嫌弃什么,嫌弃她出生不好还是怎么的呀!
还有对着她那股子高高在上的样子,也不知道有什么高贵的。
看来自己还真不能盲目答应孙高峰,就算他这个人真的很好,但是不管什么年代,嫁人都不是只看男人的好坏的,而是要看男方整个家庭。
就算前几年两口子感情好,可再好的感情也经不起各种折腾,特别是来自婆婆的。
看来自己还真应该多考虑考虑了,其实在她穿越过来这两年,所接触的单身男性中来说。
最好的选择其实是那个江皓,没有太过复杂的家庭,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有车有房,有存款,还没有父母。
当然了,这个车是自行车,房是单位分的房,存款至于有没有那就不清楚了。
但是身为一个厂长,工资应该也不低,就算要养两个孩子,可是现在这个物价这么低的时代,其实也很轻松就能存下一笔钱的。
可是这么优质的单身男性,却偏偏是书中男主未来的养父,现在又多了一个重生的大反派。
这让她这个只想当个吃瓜群众的人,真是不得不放弃呀!
可真是太可惜了,只能便宜别人了。
想了一会,沈贝贝弄了点简单的饭菜吃了,就给自己烧了一锅热水,准备洗个澡。
洗完澡,顺便把衣服也洗了,晾在院子里。
等到头发干了,沈贝贝就上床睡觉了。
自从开春了,她就又睡回床上来了,确实是她睡不惯炕,冬天那是没办法太冷了,只能睡炕。
开春不冷了,也就能睡回自己软绵绵的床了。
睡到半夜,沈贝贝就听到外面淅沥沥的,但是她确实太困了,翻了个身,就睡熟了。
等到第二天早上起来,才想起自己昨晚晾在院子里的衣服。
只能收进来,重新洗一遍,挂在了后院的连廊上。
早上雨还一直下着,下雨就没法骑自行车了,沈贝贝只能喝一盒牛奶,吃了两片面包垫肚子了。
打着雨伞,穿着雨鞋去上班了。
雨伞还是之前在津市买的,记得第一次遇到下雨,她老城里面的雨伞又都不能拿出来打。
只能淋着雨去供销社买了一把,还好当时她手里还有雨伞票,不然还真就只能淋雨了。
下了班,沈贝贝去了邮局,把回信给江建国回过去。
给钱买了一张邮票,和一个信封,把包里的信装进了信封,用蜡封好,贴上邮票。
填好地址,给了邮费,就离开了邮局,转身进了百货商场。
买了一双平底的皮鞋,还买了一件衬衣,给了钱和票,拿过售货员包好的衣服鞋子,还有找的零钱,沈贝贝就准备回家了。
谁知才走到门口,就跟一个女同志撞上了,因为惯性,加上那个女同志动作很快,沈贝贝一下就被撞到了。
“对不起,你没事吧?”
女同志看着被自己撞到在地的沈贝贝,连忙道歉,一边道歉一边把她扶起来。
借着女同志的力,沈贝贝从地上爬了起来,站着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从地上捡起掉落的东西。
对着女同志摆摆手,“没事儿,就是因为惯性,猛地一下坐下去了,一点事儿都没有。”
女同志听她这么说,拍了拍胸脯,“还好你没事,真是吓死我了,真是对不起,都怪我太着急,跑得太快,没有看到你。”
“没关系的,你不用一直道歉,你看我这一点事儿都没有,你下次注意就是了,我是年轻人还好,要是撞到老年人或者小孩孕妇,那就问题大了。”
沈贝贝转了一圈,让她看看自己并没有事情,还看她人比较好,就多说了一句。
“对对对,你可真是提醒我了,还好没出事,不然我就惨了!”
女同志很庆幸的拍了拍胸脯,“对了,我叫安然,你叫什么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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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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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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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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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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