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建国接过帕子擦干了眼泪,缓了缓,才开口。
“沈姨,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舅舅他不要我和妹妹了,一直以为他根本没有找过我们,把我们当成累赘。”
“虽然我们确实是舅舅的累赘,但是,沈姨,被遗弃真的很难受,上辈子我因为亲眼看到妈妈因侮辱而自杀在我面前。临死的时候她清醒了,我这都还记得,她说,她恨我,恨我毁了她的一生。”
江建国狠狠的抹了眼泪,红着眼睛看着沈贝贝。
沈贝贝从他眼里看到了委屈,看到了很多,看得让她心疼。
摸了摸江建国的头,并没有说话,此时无声胜有声。
“沈姨,我还记得她,虽然一直疯疯癫癫的,但是每次有小孩欺负我,她都会第一时间保护我,可是她唯一一次清醒,却说她恨我,她恨我,又为什么会保护我?”
沈贝贝没有生养过孩子,没法懂得一个母亲。
江建国的母亲在临死前,为什么会对自己只有四岁的儿子说恨他的话,这个沈贝贝不得而知,也再也无法得知。
“沈姨,上辈子对我最重要的妹妹也死了,我一生都为了报仇而活着,妹妹死后,一直没人惩罚周家人,没有人记得她,就只有我还记得。”
“可是,为什么,我明明都能报仇了,却失败了,而阻止我报仇的人,还是我舅舅养大的。”
“我觉得真的太可笑了,上辈子帮了仇人的人,居然是舅舅一手养大的。而这辈子舅舅居然找到我们了,历史重来,他依旧会收养江晨光,而我,不出意外,会和他一起长大。”
“沈姨,你说是不是很可笑,更可笑的是,我都觉得上辈子我和妹妹被遗弃了,可是现在却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他没有遗弃我们,一直都在找我们,一直都在找……”
“沈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本来恨他的,但是现在我恨不了,也没法恨,一直欠他的都是我。”
“要是没有我,妈妈就不会疯,她就会有个人疼,有个幸福的家庭。没有我,小舅的脚是不是也不会受伤,要是没有我,小舅妈是不是也不会难产,他们也不会死。要是没有我,舅舅是不是不用转业,会留在他喜欢的部队里……”
沈贝贝把他抱在怀里,抬起他的脑袋,用帕子擦掉他脸上的眼泪。
“不,这都不是你的错,没有你,他们一样会经历这些。你妈妈不是因为你疯掉的,也不是因为你死掉的,都是那些土匪的错。你不能什么都怪到自己身上,你有没有想过,你妈妈其实很爱你,不然她也不会生下你,她说恨你,也许只是突然清醒,无法接受现实。”
一下一下的拍着他的背,慢慢的讲着。
“你小舅和小舅妈的事情,更跟你没有关系,他们只是命不好。你舅舅离开部队,你怎么知道他是什么想法?你应该问问他,看他有没有后悔,不是吗?”ωωω.χΙυΜЬ.Cǒm
“沈姨,真的不是我的错吗?”
“不是的,你没有错!”
“沈姨……”
……
可能是哭累了,也可能是他说出来藏在心里的想法,解开了心结。
看着沉沉睡去的江建国,沈贝贝小心的把他抱到炕上,挨着早就睡着的妹妹。
沈贝贝看着炕上睡着的两人,转身走了出去。
轻轻的把门关上,就转身去了厕所。
一进厕所,就把门关严实了,进了老城里面。
沈贝贝已经好久都没有进老城了,自从两个孩子住到她家以后,就再也没有进来过。
沈贝贝去拿了一点零食,又把那本书拿出来看了起来。
书里对反派江建国童年的描写很少,导致沈贝贝也无从得知更多的信息。
沈贝贝翻了翻书,没有得到更多的信息,就准备放下书,出去了。
没想到正准备把书放下的时候,让她翻到了描写女主去取周老祖留给她的财宝这一章了。
这一章写得很详细,沈贝贝猜测,作者应该是想让读者知道到底有多大一笔财富,所以写得这么详细。
书上说这笔宝藏,就放在女主小时候周老祖最喜欢带她去的地方。
那个地方三面环山,里面是一片桃花林,林子里有一个小水谭。
宝藏就埋在水潭底下的密道里,其实这个水潭并不是很深,是被周老祖人为凿出来的水潭,就是为了藏他一生的不义之财。
书上还说了,密道的入口和开关。
还写到,这个密道只有周老祖和他的二当家知道,这个二当家就是当初强暴了江建国母亲的那个土匪。
也就是说,这个二当家也是江建国的亲生父亲。
说上写到,这个密道是周老祖和二当家一起找人完成的,里面自然也放着他们两人的财富。
当时为了凿这个密道,他们从山下雇了很多人来给他们做事,开出了每天一块大洋的报酬,一天一结,唯一的条件就是不能下山,只能完工才能离开。
就算是这样,山下很多村子的人一听,也都愿意去干,想着一天就有一块大洋,多干两天,那也是一笔不小的钱。
谁知道密道一完工,两人就秘密把这些壮劳力给杀掉了。
具体有多少人数,沈贝贝不得而知,书上也没写,但是书上写到,这个密道只用了十天时间就完成了
从这段话中,沈贝贝觉得,他们雇的人应该不在少数,用金钱把人骗来给他们干活,活一完工,为了不走漏风声,残忍的把全部人都杀掉了。
可是沈贝贝记得书里还写过,这个二当家,被江建国的舅舅给杀了的,而且江建国一生的悲剧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周老祖就是为了给自己这个二弟报仇,才让人掳走了江建国母子还有妹妹,然后江建国的妈妈在路上,受辱之后清醒了才自杀的。
后面就有了江建国这一生坎坷的命运。
那这么说来,相当于女主一家后来用来发家致富的财产,还有江建国的一份。
毕竟不管怎么说,在血缘关系上,那个作恶多端的二当家也是江建国的亲生父亲。
既然是他的血缘上的父亲,那他的遗产也理应全是江建国的。
现在女主也还没有出生,周家也倒霉了,周老祖和一众土匪余孽也都被抓了,周老祖年后也要被枪毙了。
桃花村也都没人了,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在发展。
最重要的是,沈贝贝并没有看到任何关于这笔宝藏出现的消息。
按说剿了桃花村,捉了周老祖,这笔宝藏数额又这么大,报纸上面应该会有消息出来,就算不想大力宣传,也会露出一点蛛丝马迹。
可是沈贝贝一直没有听说过这些,那她就有个大胆的猜测,周老祖被抓了之后,应该并没有交代这笔宝藏的所在。
想想也能理解,书上可是说了,周老祖一直到临时之前才告诉女主,有这笔宝藏的存在。
年后,周老祖就会被枪毙,那么到时候他依然没有交代出来,这笔宝藏,就相当于只有沈贝贝一个知道了!
沈贝贝想想就激动,也不知道是多大一笔宝藏,让周老祖和二当家,为了藏它们,杀了那么多人。
看来,等周老祖被枪毙之后,自己要找个机会去一趟桃花山了。
估摸着时间也不早了,沈贝贝把书放下,喝了一瓶快乐肥宅水,就出了老城。
从厕所出来,回到卧室,两个孩子睡得正香。
沈贝贝也拉上隐私帘,关了灯,躺床上睡觉了。
躺了没一会儿沈贝贝也睡着了。
第二天,沈贝贝一大早就起来了,吃了早饭,去单位找魏垣请假。
一到办公室,正好魏垣也来了。
沈贝贝正准备开口请假,魏垣就好像知道她要说什么似的。
“你要请假是吧!昨天单位领导都通知我了,你就安心回去把两个孩子的事情处理好,你这办好事,我们科室也沾了光。行了,你赶紧回去吧,跟两个孩子好好说说。”
“我知道的,谢谢科长,我就先走了!”
沈贝贝回去的路上,路过供销社,想着家里没有多少吃的了,就进去逛了逛。
西郊的供销社,沈贝贝基本没有怎么去逛过,只是偶尔去买点东西,但是也是买了就走。
沈贝贝在里面逛了逛,感觉什么都不需要,主要是她什么也不缺。
就买了一罐麦乳精和一斤鸡蛋糕,家里的鸡蛋糕基本都吃完了。
提着东西往家去,想着今天可能就是跟两个孩子待的最后一天,就想着中午弄点好吃的。
中午沈贝贝做了一大桌好吃的,吃完饭,沈贝贝就开始给两个孩子收拾东西。
妹妹在一旁看到沈贝贝收拾,就来帮忙,说是帮忙其实就是捣乱,越帮越忙。
明明一会儿就能收拾好的,结果因为妹妹的捣乱,收拾了一两个小时,最后还是妹妹玩累了,睡着了,沈贝贝才把东西收拾好。
两个孩子整整收拾出了三大包东西,有两大包都是妹妹的。
不知不觉,沈贝贝给两个孩子置办了这么多东西。
看着面前这三大包穿的,玩的,吃的,沈贝贝都觉得不可思议。
江建国一直看着沈贝贝收拾东西,几次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都咽了下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沈贝贝心里也不舍了起来。
其实这段时间虽然会累一点,但是沈贝贝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下班回到家,有人在等着自己,每天家里都充满了欢声笑语。
不像以前,回到家里,冷锅冷灶,还没人说个话,虽然很自由,但是她真的过够了这种孤独的日子了。
看来两个孩子走了,她也该去找个对象谈一谈了……
想到对象,沈贝贝又想到了那个已经快遗忘在记忆里的男人了。
两年过去,沈贝贝已经忘记男人的脸长什么样了,只记得那双让她过目难忘的手。
时间就在两人沉思中度过了,外面也传来了敲门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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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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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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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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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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