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咸鱼炮灰误把反派当崽养了怎么办>第109章 与反派共枕
  沈铎死缠烂打,整个人几乎都挂在了自己身上,哭哭啼啼的样子,比走时候的关洱有过之而无不及。

  面对对方的强烈攻势,宋衔之实在是没了办法,只能平复好心情,与小孩约法三章。

  沈铎见目的已经达成,自然什么都答应的飞快,抱着宋衔之的脖子,十分亲昵的蹭他。

  只不过,到时候答应的事情执不执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宋衔之看着小孩收放自如的眼泪,顿觉自己被狠狠的欺骗了,但看着那张可爱的小脸上“天真”的笑容,他又不得已妥协。

  到了晚上,半空中温度骤冷,就连灵舟上的结界也难以抵御。

  舟上只有一间房,一张床。

  只是那床说是床,也不过是个铺了层薄薄褥子的木板罢了,棉被也一点不厚,冬日里根本不足以御寒。

  自从变回小孩之后,沈铎不仅记忆全无,连修为也全部隐藏,至今也不过筑基阶段,要食五谷,避寒气,因此,宋衔之不得已和一个十岁的孩子挤在一起,用自身充当暖炉。

  跟幼崽形态的沈铎睡一张床,虽然在想象中十分恐怖,但等真正躺下之后,竟然也觉得没什么了。

  甚至还有点……舒服?

  宋衔之低头看了看埋在胸口的小脑袋,一手摸他的耳朵,一手摸他的尾巴,心底最后一丝怪异的不适也消失不见,将此刻的沈铎彻底当成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

  别看沈铎长大了是个一米九的大高个,现在十岁左右,竟然还不到他腰线高,抱在怀里软乎乎的一个,腿刚好能盘在自己腰上,看起来好乖好乖。

  “师兄,我们这次是要去哪里呀。”沈铎装不懂,一边问,一边手脚不停的揽着宋衔之上下其手。

  满脑子都是师兄好香,师兄好软,师兄的腰还好细,还有师兄的屁股……

  总结就是,师兄真好抱。

  宋衔之眯着眼,手里有个毛茸茸的东西,他总是容易犯困,迷迷糊糊的回答:“去不是修真界的地方看看……”

  沈铎对要去哪里根本就不在乎,见师兄已经困了,便止住了声音。漆黑的夜里,他悄悄地睁开了眼,静静注视着眼前面容恬淡的人。

  所谓的修为被封自然也是假的,只不过是因为当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更容易讨来师兄的喜爱罢了。

  就算师兄只是将他当作一个小孩子,也总比躲着他要强。

  总有一天,他要师兄的目光的目光只放在自己身上。

  沈铎黑如点漆的眼眸中涌现出浓郁的偏执,浓得像是要从他眼中流出来,与墨夜融为一体,将床上熟睡的人紧紧包裹住。

  /

  飞舟平稳的飞出了剑渊境,再往前,就不再是修仙的地界。

  在翻过与云国接壤的山脉之后,宋衔之便收起了飞舟,带着沈铎徒步走入了附近的边陲小城。

  这里的人都是普通的百姓,可能终其一生都未见过修仙之人,因此,为了不扰乱人间的秩序,不到不得已的情况下,修士们是不能轻易暴露自己身份的。

  而从这里传达到宗门内的任务,也要经过仔细地筛查,只有和妖魔作祟有关的,宗门才能介入。

  至于人间宗派朝堂间的争斗,修仙界已然明文规定,任何修士都不得插手。

  云国本就是五大国中的垂弱小国,更何况是在这种边陲之地,更是贫瘠不堪。

  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被流放,或者从其他国家偷渡过来的人,秩序杂乱,乌烟瘴气。

  入城之前,宋衔之给沈铎和自己都换上了最普通的布衣,脸上也草草摸了灰。

  毕竟在这种地方,衣着华丽绝不是什么好事,容易被人盯上。

  这里的人穷,大概率会仇富。

  被杀什么的,宋衔之倒是不怕,就是不想麻烦,黄牌的任务,至多花费他十天,不然就是亏了。

  天已经黑了,两个人一番打扮过后,便进了城,找了家客栈歇脚。

  说是客栈,其实也就是个两层楼的小土屋,布设简陋,面积不大。

  宋衔之一进门,就闻见一股呛鼻的尘土味。

  店里人不算多,都是些流里流气的劳力男子,嘴里吃着酒菜,说着荤话。

  大雪天里,饭菜的热气煨的屋子里热烘烘的。

  两个人一推开门,屋里便静了一下。

  宋衔之又悄悄看了眼自己的装束,而后从容淡定的走了进去。

  沈铎牵着师兄的衣角,亦步亦趋的跟着,身子紧紧的挡在他身侧,目光阴郁地盯着那些人,生怕他们发现师兄看似普通的外表下其实貌美如花。

  到时候,要是他们再敢多看一眼,自己就把这些人的眼珠子抠出来!

  然而,这全然是他想多了,那些人只不过是匆匆看了一眼,见他们衣着破烂,便不再注意。

  店家是一个七十左右的大娘,身边跟着一个三十左右的妇人,两个人都十分和善。

  宋衔之要了间房和一些饭菜,便带着沈铎上了楼。

  屋子里的陈设还算不错,宋衔之脱了外衫,从戒指中取出自己的行李换上,这才想起来,应该叫一桶热水上来。

  毕竟这一路上两人都吹了不少风沙,泡个澡比直接用清洁咒要舒服些,也能睡的更好。

  “多多乖乖呆着,师兄下去一趟,马上就回来,嗯?”将小孩抱到凳子上,宋衔之拍了拍他的脑袋。

  沈铎晃着脚,乖乖点头。

  然后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师兄前脚刚走,他后脚便下地跟了过去。

  宋衔之打开门,没想到,正碰上端着饭菜的妇人迎面上来。

  她看见宋衔之,神色有些慌张,不停的回头,口中低声说:“小公子怎么出来了,饭菜我给您端上来就是了。”

  宋衔之笑了笑:“只是想劳烦提些热水上来。”

  两个人说着,一起进了屋。

  沈铎赶忙爬回去坐好。

  妇人将饭菜放下,抹了抹汗,又压低声音提醒:“楼下来了马匪,只要是外来的人,被发现了都要受他们审检,小公子你们还是避一避吧…”

  宋衔之从门缝里向楼下瞟了一眼,果真见一群膀大腰圆的人,扛着大刀坐在楼下喝茶,周围的其他客人个个战战兢兢的,没人敢说话。

  “行。”宋衔之应了一声,末了又认真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知会一声。”

  妇人摇头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退了出去。

  楼下那群马匪彪悍,已经在此地作恶多年,连城主都不管,这看着便弱不风的小公子,又能帮得上什么忙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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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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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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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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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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