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这里没有熟人,只有冬儿还熟悉一点。
冬儿得知,自己要去凤仪宫伺候未来皇后,整个人喜上眉梢。
叶楚颜幽幽叹了一口气。
因为她,和冬儿一起去金屋的四十个宫女全部被杀了。
她现在所能做的,就是让冬儿在自己身边,至少,那晟承诺了不会随意杀了她。
※
第二日,那晟也遵守诺言,下了朝就来了凤仪宫,准备教叶楚颜练功。
叶楚颜看着一身白衣,戴着青色冠玉的那晟,忍不住蹙眉。
那晟今日这般打扮,不看脸,如冷冽贵公子一般。
看了脸,还是那个邪魅的疯子。
不过,那晟今日收起了平日的邪魅,面上带有几分严肃。
他当着叶楚颜的面,演示了一套拳法。
他演示的极快,好在叶楚颜也曾是习武之人,能看清其中的招数。
叶楚颜一边观摩一边若有所思。
这套拳法,出手之间不给自己留后路,上来就将自己的命门全部暴露在对手面前。xiumb.com
若是对手趁机进攻,则以一个诡异的姿势反攻对手的命门。
大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架势。
那晟出手极快,快得超出想象,若非会武之人,几乎看不到他出手的过程。
内功极深、快如闪电、不给自己留生路、这就是那晟武功高深诡异的原因。
这样的出招方式,等对手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杀了。
见叶楚颜的视线一直跟着自己,那晟演示完,收起内力,唏嘘道:“阿瑾这是爱上了朕的美色。”
叶楚颜无语凝噎。
好半响,“你要教我练武,又不让我看你,那我应该怎么办?”
那晟恍然大悟,“说的也是。阿瑾可看会了?”
“看会了,不过我现在毫无内功,只能学会些出手架势。杀你肯定没机会,逃走的时候对付普通人应该足够了。”
那晟太喜欢叶楚颜这种实话实说,毫不掩饰的态度了。
“阿瑾,朕只教你武艺怎么够,朕还要亲自教你骑马。”
说完,不等叶楚颜同意,便带着叶楚颜来到了宫里的御马苑。
穿过御马苑前面的屋殿,来到后院里一处豪华至极的马厮,。
这个马厮和前院的马厮装饰不一样,看样子养的是那晟的御用骏马。
马厮外的宫奴见到那晟,立马跪了一地。
上次那晟来这里是五天前,他见白马精神恹恹,询问之下得知白马病了两日,当场便斩杀了这个马厮的所有宫奴。
现在白马已经痊愈,这里的新宫奴看到那晟过来,还是忍不住提心吊胆。
叶楚颜走进才发现,这个马厮里只有一匹白色骏马,浑身雪白,头颅高昂,威风凛凛,长鬃飞扬,马目桀骜无比。
见到那晟过来,白马从马厮栏杆上一跃而出,飞奔到那晟面前,前蹄半跪在那晟面前,垂下高昂的头颅,将头抵在那晟手心上。
那晟用修长的手指抚摸了一下白马的鬃毛,脸上的邪魅完全没了,换上了一种很得意的表情。
叶楚颜垂眸看着这匹跪在地上的骏马,心有所触:又是白色!
宫里的所有宫女衣裳是白色;给自己的新名字姓白;他的御用骏马也是白色。
那晟喜欢一切白色?!白色在他心里有特殊意义。
这便是他的软肋吗?
叶楚颜还未回神,那晟便抱着她飞身骑上了马,白色骏马直起上半身,便在空地上飞奔了起来。
白马跑得飞快,快如疾风,叶楚颜来不及反应,身子便往后仰了过去,刚好靠在那晟的胸前。
她的后背猛然一烫,赶紧倾起身子,往前靠去。
那晟却猝然勒住了身下的白马,叶楚颜冷不丁的再次倚在了那晟的怀里。
那晟将头抵在她的后脖颈处,呼气炙热。
“阿瑾,你是不是在想,朕定是喜欢所有白色的东西?”
叶楚颜心里一震,那晟怎么猜到了自己的想法?
“朕让宫女穿白衣是为了杀她们的时候,血迹明显。”
“朕喜欢看她们浑身鲜血淋漓,还在拼死挣扎的样子。”
“朕给你赐名白瑾,是因为心血来潮。你若不喜,那也可叫红瑾。”
“至于这匹白马,那只是凑巧。”
“朕每驯服一匹烈马,便会杀了上一匹。最近朕忙着驯服你,还没来得及驯服新的烈马,所以才留了它的性命。”
说完,他抱着叶楚颜翻身下马。
白马还没反应过来,那晟便一掌拍在白马的脑袋上,白马当场毙命。
饶是叶楚颜已经和那晟相处了这么多天,知道他的疯狂,还是忍不住有些讶然。
她眼睁睁地看着这匹白马死在自己面前,血溅满地。
即使死了,白马水汪汪的双眼还睁得大大的,似乎在问,为何要杀它?
死不瞑目。
那晟看着愣怔的叶楚颜,心旷神怡。
“阿瑾,朕说过,在这宫里,没人能猜得到朕的喜好。”
“你就是朕新驯服的烈马。所以,朕要杀了上一匹。”
“可我尚未臣服于你。”
“别担心,朕很快就会驯服你的。”
“你……”
那晟攫着叶楚颜的脸,浑身散发出霸气且笃定的气息。
似乎驯服叶楚颜这件事只是时间长短,他完全成竹在胸。
俩人四目相视。
片刻后,叶楚颜忽然勾唇笑了。
原来,这就是真正的那晟。
他并非疯魔,也非暴虐。
他喜欢用不择手段的方式,征服和占有一切不屈的东西。
他要将所有东西都踩在脚下,玩弄于手心。
他极其享受这个过程。
他没有怜悯和良知,是因为他不懂爱,也不懂恨。
他囚着自己,是因为自己掉入冰河未死,并在山洞曾拒绝过他。
这激起了他想要占有并驯服的欲望。
这就是他说的爱和喜欢。
他所谓的爱就是让看中之物匍匐在自己脚下;
他所谓的恨就是让对方以最痛苦的方式从世上消失。
他不觉得滥杀无辜是错误。
他体会不到正常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更无法与人产生共情。
这是他做出这些疯狂之事的原因,也是他最大的软肋。
※
此时,北荣南境,虎克草原。
九月的天依旧燥人,但是虎克草原并不闷热,阵阵微风袭来,裹着清新的草香,舒爽宜人。
乌沐穿着一身红衣,披着一件同色披风,骑在黑色骏马上,慢悠悠地走在这碧绿广袤的草原上。
这是他从荔城出发以来的第七天了。
按照规定,大丰和北荣互不相通,两国百姓不准踏入对方国境。
不过这十几年,两边对此规矩并不严守。
只要找到有门道的人,由那人领着就能顺利进入对方境内。
他早年行走四方,来过北荣,对此门道很清楚。
他从荔城进入北荣,穿过北荣最边境的小镇,一心朝着星城方向赶去。
想到叶楚颜生前很喜欢骑马,他便买了一匹骏马,绕过官道大路,准备从这片草原横穿过去。
这片草原靠近边境,又时常有草匪出没,所以,人烟稀少。
一眼望去,整个草原除了头顶蓝天上荡着的些许白云,毫无人迹。
乌沐抬眼看了一下远处的斜阳,橘色的光布满了整个天际,和碧茵茵草原晕染成一片,像是一副瑰丽的画。
他的神情忽然变得温柔了起来。
“阿颜,你看到了吗?这便是草原上的日落,美不胜收。”
“我记得你幼时在军营曾说过,有机会想到北荣的草原上策马狂奔。”
“今日,我带你实现这个愿望。”
他低喃完,狠狠夹了一下马肚子,黑马骏马在草原上狂奔了起来。
他这身装扮,在这绿色草原上颇为显眼。
打马狂奔不到一刻钟,迎面过来三十多个骑马的黑衣人。
这群人朝着乌沐正面奔来,奔到面前,分别朝两边散开,团团围住了他。
乌沐被迫勒住了马,凝眉扫了一下这群人。他们个个手持双刀,面目凶狠。
看样子,应该是这片草原上的草匪。
其中一个草匪的马后还拖着一个少年。
看身形不过十四五岁,不知道被拖了多久,浑身衣衫褴褛,背上血肉模糊,脸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看样子,应该是死了。
草匪们也在默默打量着乌沐。
见乌沐衣着虽然普通,但是长相气质不俗,胯下的黑色骏马一看就非凡品,估摸着他是个有钱的主。
乌沐只想带叶楚颜策马狂奔,不想多管闲事。
此时,被这群人拦下后心情大为不爽。
“滚开,否则我就不客气!”
带头的草匪满面虬髯,见乌沐一人对上自己三十多人,还毫不胆怯,大放厥词,忍不住哈哈大笑两声。
他们不是没打劫过会功夫的人,只是双拳难敌四手,功夫再好,也敌不过他们一群带刀会武之人。
“弟兄们,你们听到了吗?这位公子要对我们不客气。”
草匪们顿时哄笑起来。
一个草匪眼尖,一眼就看到了乌沐挂在马匹右边的黑色包裹。
包的很仔细,想来里面应该都是贵重之物。
他嚷嚷道:“老大,咱们和他废话什么,我看他的金银细软都在那个包裹里。杀了他,这骏马和包裹都是我们的了。”
草匪头领也不再啰嗦,大手一挥。
“上!”
乌沐坐在马上并未动弹,低头对着包裹道:“阿颜,等我一下,我不能让这群人脏了咱们的马。”
草匪们持刀一拥而上,几个草匪奔在最前面。
乌沐一把抽出腰间银色软剑,飞身跃起。
这群草匪还没反应过来,已经人头落地了。
乌沐一剑斩杀了七个草匪,落地后,身上丝毫未沾染血迹,不过右手提着的银色软剑上,鲜血蜿蜒直流。
他双眸黑亮,俊脸上有些不耐烦。
“剩下的,你们一起上,别耽误我时间!”
草匪们大惊失色。
草匪头领算是看出来了,这红衣男人是个硬茬,他向来遵守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立马高喊一声,“撤!”
几乎是片刻之间,草匪们便消失在远处的草原上了。
乌沐有些哑然。
这群草匪还真是孬种,打得过就打,打不过立马就跑。
他撕下一块草匪尸体上的衣衫,细细将软剑上的血痕擦干净,这才慢慢收回了自己腰间。
他翻山身骑上自己的马,正准备继续往前走,这才留意到,刚才骑马拖着少年的那个草匪死了。
他的马匹留在了这里,地上的那个少年还趴着未动。
乌沐叹了一口气,再次翻下了马。
相遇是缘,既然如此,便葬了这个少年再走。
他走过去,将少年翻了过来。
少年还活着,只是气息微弱,瞪眼不能说话。
他被乌沐翻过身,正好与乌沐视线相撞。
乌沐惊诧道:“怎么是你?”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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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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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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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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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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