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学去了a市,后来赚了钱给我爸妈买了套房子,算一算,也有六七年没有回来了。”
他又问:“这条巷子叫什么?”
迟碧霄说:“没名字,不过村里的人都叫它老街,有些小铺子,从我出生时就在这了,老板从小伙子变成了大叔。”
严秋言点点头,“这里虽然是村里,可是烟火气息让人觉得惬意,适合居住,也适合养老。”
迟碧霄半晌没有说话,良久,她才缓缓开口,“秋言,富人区都是安静的,穷人区才是吵闹的,烟火气也只出现在这些地方。”琇書蛧
她仍然向前走着,严秋言站定,伸手拉住了她的手腕,“富人区的小孩并不都是快乐的,他们有的人从小就被赋予了沉重的担子。”
迟碧霄回过头,看着严秋言深邃的眼眸,道,“我懂。”
严秋言向前走了两步,与她面对面站着,“你不懂,如果你懂,你就不会总是觉得我和你之间有一道鸿沟。”
说完,他扭头走开了。
迟碧霄一慌,心道,生气了?
她真的是这样么?不是她不相信,只是从小的生活环境,长大后的经历,让她不得不正视很多现实问题。
虽然她现在有了房子,有了金钱,可是骨子里历经的岁月,让她从没有觉得自己和现在生活在村里的人有什么不一样。和严秋言的接触,每当觉得自己可以更近一步时,突如其来的不切实际感就让她后退半步,于是她始终盘旋在她那个小小的圈子里,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
而严秋言一直就在圈子附近,不论她前进还是后退,都能看到他。
可是,严秋言毫无征兆地这样走开,她心里突然空的难受。
那个所谓的安全距离,在看不到他后,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迟碧霄向四周张望了张望,没有踪影,他真的走了……
她逛了一晚上,现在才觉得疲惫不堪,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一步都挪不动。
她勉强挪到了路边,也不管什么脏不脏,一屁股坐了下去。
两分钟后。
“怎么坐在马路牙子上,快起来,地还是湿的呢。”
迟碧霄猛的抬头,看着正在搀她起来的严秋言,脱口而出,“你没走?”
严秋言把一杯粥放在她手里,温柔道:“我走哪啊?刚刚感觉你手又凉了。”
迟碧霄感到双手突然一暖,“所以你是去买粥了?”
“是啊,不然你以为我去哪?”
“那你不说,我怎么知道。”迟碧霄抱怨道。
“我瞧着卖粥的大妈好像要推车走了,赶紧追了上去。”
迟碧霄气笑,心想这个人怎么这样,一边埋怨,一边心里觉得安慰极了,两相复杂的感情交接在一起,竟让她突然觉得嗓子发堵。
明明自己也能撑住的,只是看到身旁的这个人,浑身的力气像被抽干了一样。
严秋言没把她拉起来,跟着蹲了下来,温声哄孩子般,“不能在这里坐的,会着凉的。”
“累了,站不动了。”她极力控制着,出口的声音却还是哽咽。
严秋言一怔,他扭过身子,说:“上来,我背你。”
迟碧霄愣了愣,半晌没有动静,严秋言回头,“嗯?快上来,我蹲的腿快麻了,你要背我么?”
闻言,迟碧霄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严秋言起身,毫无负担地将她背了起来。
“我重么?”
严秋言慢悠悠走着,听她这么问,背着她转了个圈。
迟碧霄转的头晕,用手轻轻锤了他一下,“你干嘛?”
“证明你很轻啊!”
迟碧霄笑了一下,命令道:“好好走!”
“是!首长!”
“我哪是首长呢,不敢当。”
严秋言道:“你是我首长。”
迟碧霄胳膊紧了紧,“别瞎说,你的脖子还在我手上。”
“是——首长。”严秋言沉沉笑了起来。
片刻后,他问:“不难过了?”
迟碧霄一愣,反驳道:“我哪有难过?”
“你不会丢下你走的,也不会逼你做出决定,我明白你从小的经历,物质上的沟坎能跨越,心理上的距离未必能缩短,这些都需要时间。”
他往上背了背迟碧霄,“所以,是我说错了话,不要难过好么?”
迟碧霄心里一片酸软,张嘴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沉默了片刻低声说:“你的背好暖和。”
严秋言侧头,“那我走的慢点。”
背上的人悄悄弯起嘴角,笑了笑。
在部队里,负重越野跑是家常便饭,士兵们的身体素质比起常人要强出许多倍。
此刻严秋言背着迟碧霄走在小巷里,夜晚凉风习习,将她的发香送到他鼻间,走了半个小时,一点都不觉得累人。
走得再慢,也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两人回到了停车的地方,严秋言竟有些舍不得让背上的人下来,他扯起嘴角自嘲地笑了笑,手一松,把迟碧霄放了下来。
巷子里已经没什么人了,道路另一边的房子也几乎漆黑一片,一天劳作下来,大家早早入了睡。
“我来开车吧。”严秋言说。
迟碧霄点点头,上了副驾驶。
村子里的路灯只有一侧,不甚明亮。路上没有人,零零散散只有几辆车经过。
走出十分钟,严秋言停下了车。
前方拉起了警戒带,立了个牌子,上面标明有塌陷。无奈,严秋言拐进了一条水泥路,彻底没了路灯的照明,只得打开车灯。
下过雨的路,泥泞不堪,车子颠簸地像遇到了气流,好在不算长,很快行驶出去,终于上了大路。
严秋言一边小心翼翼地开车,一边越来越理解迟碧霄,换做是他,他也不能在几年内就彻底摆脱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地方。
越是计算着过日子,长大后就越忘不了这种生活。不是不想忘,苦和难是深入骨髓、刻骨铭心的。
车渐渐驶进市区,道路宽敞又明亮,高楼大厦的霓虹灯从各个角度闪耀着光芒,路边的饭店、ktv还在哄闹嬉笑,人们刚从自助餐厅走出,准备去往下一个地方接着嗨。
对于他们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然而平易村的人们已经进入了梦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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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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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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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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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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