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你和行雨另有要事,不想在酆都耽搁时间……”姜离苦笑着解释。
“反正已经耽误的挺久了,也不差这两天。”白行雨也附和道,“走,一起去城外的乱葬岗看看,那些得‘瘟疫’而死的尸体。”
“咳咳咳,你们真的要去?很危险的!”
“婆婆,我们是修士,不怕瘟疫感染,没事的,我们只是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是瘟疫横行,或者是有人借瘟疫的名头行残杀生灵之事。”
“那……你们出门,沿着这条街一路向南,走到尽头会看到一座南侧城门,出了城门顺着小路再走二里地,就是乱葬岗了。”
“好的,谢谢婆婆!”
乱葬岗内,遍地狼藉。
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大多数只用草席子裹着,横七竖八的垒在地上,散发出阵阵浓烈的尸臭,零散的墓碑前插着密密麻麻竹竿和一串串纸花,地上厚厚的一层纸钱落叶,因为经历过风吹雨打日晒,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
池娴等人来到乱葬岗时,正好遇到一个壮汉拖着一卷竹席来抛尸,壮汉见到乱葬岗里竟然有其他人,估计是害怕传染,把竹席一扔,慌忙掉头就走。
这倒是方便了池娴姜离和白行雨——因为乱葬岗里的尸体大多数已经腐烂或者半腐烂,看不出什么名堂了,现在居然送上门来一具新鲜的尸体,简直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池娴上前用剑将捆着竹席的绳子划断,席子松了开来,露出一具五尺长的女尸。
果然和那位婆婆说的一模一样,这具女尸身上一点肉都没有,完完全全的皮包骨头,眼窝深深的陷了进去,像是一具蒙着人皮的骷髅。
“再厉害的瘟疫,也不会让人干瘪成这个样子吧?确实有问题。”
“我们都不是医修,看不出其中门道……如果不是瘟疫,那究竟是什么能让酆都的人大规模的以同一种死法死去呢?”
“魔修擅长吸取人的精血没错,可是这些人都是在酆都百姓们的眼皮子底下活生生‘病死’的。一个魔修再神通广大,也没办法掩这么多人的耳目偷偷吸血吧?”
正当三人讨论之时,女尸的耳朵孔的位置,爬出了一条小小的深红色的虫。
“这是什么?”
“……一条小虫?”
池娴用剑尖将小虫挑了起来,没想到小虫竟然背上展开一对透明的翅膀,嗡嗡的起飞,然后气势汹汹的向着池娴的耳洞飞去。
“池娴,小心!”
白行雨捏出一颗灵力球抛向池娴,把长着翅膀的小虫牢牢包裹在其中,透明的白色小球包裹着虫子,像是一颗琥珀。
池娴捡起了那颗包着小虫的灵力球,“这个小虫子是什么来头?为什么会从女尸身体里爬出来?”
“这我还真的没见过。”
白行雨眉头紧锁,“这是‘幽灵蜱’。”
“白师弟,你居然连这个都认识?”
白行雨尴尬的笑了笑,“自从触摸过三生石之后,很多记忆就像印进了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幽灵蜱又是什么玩意儿?”
“是一种魔虫,更准确的说,是一种蛊,这种蛊可以通过食物传播,一旦蛊卵被吞入体内,就会慢慢在人身体里孵化,成虫能像吸血虫一样吸干人体的血肉,让人油尽灯枯而死……这种‘瘟疫’只有凡人会感染并不是巧合,不是因为修士不容易染病,而是由于修士可以辟谷,而凡人必须要吃东西。”
“有人在酆都的食物里下蛊?他这么做总有原因吧?”
“当然是有好处的,幽灵蜱分子蛊和母蛊,子蛊有千千万万个,母蛊只有一个,把子蛊散播出去吸收大量精元血肉,都能为母蛊提供能量促使其成长,等到母蛊成熟,施蛊之人就可以将母蛊化作自己精进修为的良药。”
“原来如此,看来应该是某个居心不良的魔修在此残杀凡人,汲取血肉精元,提升自己的修为了。酆都靠近锻瑛院,他不方便以魔修的身份明目张胆的害人性命,所以才制造出这种看起来类似于‘瘟疫’的东西,吸取整个酆都百姓的精血,养熟蛊母,精进自己的修为。”
“那我们怎么样才能把那个家伙揪出来?”
“很简单,在乱葬岗或者阴阳河,总之尸体多的地方等就行了。”白行雨显得胸有成竹。
池娴眼睛一亮,“对喔,施蛊人手中持有母蛊,肯定要带着母蛊来找子蛊寄宿的尸体吸收那些精元能量,我们只需要守株待兔,不怕他不来。”
”我去阴阳河,你们两个继续留在乱葬岗,万一有什么异动,以传音符互通消息。“姜离拔出刀鞘中的刀,“行雨是阵法师,万一遇到危险必须有人为他拖延时间布阵,你们两个在这里,我一个人去阴阳河。”
“好吧,姜离,你也要小心。”
子时三刻,月上中天。
此时正是阴气重的午夜,加上这里是靠近冥界的鬼城——酆都的乱葬岗,更添了几分阴森鬼气,几团幽蓝的鬼火在乱葬岗里缓缓飘动。
一个矮小清瘦的身影缓缓的走进了乱葬岗,他披着一身宽大的黑袍,身形被遮掩的十分模糊,甚至雌雄莫辨。
“只要再吸够百人精元,蜱母就彻底成熟了,到时候我炼化了它,‘千丝万毒手’便能更进一步了,嘻嘻嘻嘻!”
黑袍下的人影在空无一人的乱葬岗里自言自语,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开心,很快乐,那声音甜甜腻腻的,像是一锅熬的粘稠的有毒糖水,听起来甚至有点像是没有变声的小孩子。
黑袍人对着地上十几具今天刚扔来的新鲜尸体伸出手,很快,尸体的七窍里爬出了密密麻麻发着光的幽灵蜱,它们扑着翅膀飞起来,像是星星点点的萤火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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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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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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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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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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