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锋一下子就明白了,肯定是表姐害怕关晓柔嫁给自己挨饿。
“那谢谢表姐没有?”
“你不生气?”关晓柔试探着问道。
她在关家湾就听说过,金锋自诩读书人,非常在意颜面,很担心金锋认为表姐在羞辱他。xǐυmь.℃òm
“我为什么要生气?”
金锋笑道:“不管怎么说,表姐是为你好,心疼你,我感谢她还来不及呢,何况表姐还送了这么一份大礼。”
林云芳的男人张凉前些年参军,在战场上丢了条胳膊,很多活也做不了,张满仓小时候在山上摔断了腿,从此之后就成了跛子,只能以砍柴烧炭为生。
一家人本来就过得艰难,一年吃不了几顿饱饭。
林云芳能送来一包野菜,的确算是大礼了。
以金锋家目前的条件,中午也是不吃饭的,但是听说金锋下午要进山打猎,关晓柔还是煮了点麦粥。
这一次,无论金锋怎么说,哪怕和昨天一样凶她也没用,就是不肯吃,倔强的蹲在院子里,打量弩弓。
大康虽然已经有了弩,但由于工艺落后,制作出来的弓弩操作复杂,实用性不高,所以民间很少见,猎户还是更喜欢使用较为简便的长弓。
“当家的,这是弓吗?怎么和我们村猎户大叔的弓箭不一样?”
关晓柔是第一次见到弩,好奇问道。
“这叫弩弓!”
金锋接过弩弓,拉弦上箭,对着二十多米外一棵大树扣动扳机。
嗖!
箭矢飞射而出,钉到树上,箭头没入树干,尾部嗡嗡震颤。
“好……好厉害!”关晓柔吓了一跳:“当家的,这是你做的吗?”
“除了我还有谁?”
看着关晓柔亮晶晶的眼睛,金锋颇为得意。
给关晓柔讲解一阵弓弩的使用方法,金锋背上箭袋,走出小院。
刚出门,遇到了一群去后山挖野菜的妇人。
“金锋,你不在家陪着新娘子,干什么去啊?”
一个留着两条羊角辫的姑娘挤眉弄眼问道。
她是村长家的闺女,性格活泼,村里尚未出嫁的姑娘和一些年轻的小媳妇,都以她马首是瞻。
“去后山打猎!”金锋随口回答。
“你去打猎?”小玉笑道:“你什么时候学会打猎了?”
“要你管?”
金锋懒得和一群妇人纠缠,闷着头加快脚步。
也有些妇人好奇金锋手里的弩弓,但还没来得及问,金锋就走了。
“进山不要迷路了哈!”小玉在后边大喊:“打不到东西就快点回来,别让新娘子等着急了!”
其他妇人笑得更厉害了。
后山附近经常有人活动,猎物不多,想要打东西,还得再翻个山头,去更深处的老林子。
前世金锋是山村孩子,从小跟着爷爷在山里打猎,对于大山一点都不陌生,提着上弦的弩弓,灵巧的穿梭于丛林之间,寻找着动物留下的蛛丝马迹。
此时正值春末,群山绿意盎然,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也是动物活动最为频繁的季节。
没过多久,金锋就在一个小水坑旁边,发现了一只饮水的灰兔。
野兔极为警惕,即便是喝水的时候,眼睛也一直扫视周围。
耐心是一个猎手的基本素质,此时兔子已在弩弓射程之内,但是金锋并未出手,而是端着弩弓耐心等待。
等到兔子饮水结束,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毫不犹豫扣动扳机。
箭矢一眨眼的功夫就飞跃两者之间的距离,把灰兔钉到地上,等金锋赶过去,已经彻底死掉了。
“还不错,挺肥的。”
金锋把兔子塞进腰间布袋,收起箭矢,继续寻找下个猎物。
……
太阳西斜,山脚下挖野菜的妇人们准备回去了。
“哎,你们看见金锋回来没?”
村长闺女小玉向旁人问道。
“没见。”
“我也没见。”
“不会真的迷路了吧?”
“莫不是遇到狼了吧?”
“遇到狼还能跑掉,遇到山匪就完了!”
“听说老牛岭有山鬼,他才娶了个灾星,撞邪了可咋办?”
村妇愚昧,说话也刻薄,但是大多淳朴,平时挤兑金锋争先恐后,却没人真想他死。
看着太阳都快落山了金锋还没回来,都有些担心起来。
小玉看向猎户家的小妾:“翠花,你当家的在山里熟,要不让他去看看吧。”
“当家的今天去镇上修弓去了,晚上才能回来。”
“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回去让我爹喊人,去山里寻寻。”小玉有些急了。
“你们看,那边有人,是不是金锋?”
猎户小妾指着后山。
夕阳中,一个人影越过山脊,正在下山。
“不是他是谁!”
小玉嘟哝一句,明显松了口气。
“你们说他打到东西没有?”
“听当家的说,山里的兔子野鸡比人还精,一不留神就跑了。”
猎户小妾说道:“金锋以前从来没去山里打过猎,没迷路就不错了。”
“是啊,猎物要是那么好打,谁都上山打猎了。”
有妇人附和。
可是随着金锋越来越近,很多人都看到了他腰间的布袋鼓鼓囊囊的,还在滴着血。
“金锋,你打到了东西了?”
等到金锋走近,妇人们纷纷围了上去。
“当然!”金锋颇为得意的把两只兔子扔在地上。
“好大的兔子,还两个!”
“这个大的得有六七斤吧?”
“我看差不多,这俩兔子去镇上至少能换四十斤谷子。”
再没人调侃金锋,一个个都满脸羡慕。
农闲时候,村里不少人都会山上碰碰运气,但是一般人家没有弓箭,光凭两条腿,谁能在山里撵上兔子?
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空手而归。
没想到金锋第一次进山打猎,就有这么大收获。
四十斤谷子啊,和着野菜一起熬粥,够两口人过冬了。
“金锋,你就是用这东西打的兔子吗?”
小玉指着弓弩好奇问道:“给我看看。”
“是的。”
都是一个村的,金锋也没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把弓弩拿出来给她们看。
“我能试试吗?”小玉摆弄着弓弩,跃跃欲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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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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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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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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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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