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四合院的别样生活>第15章 仇人还是朋友的选择
  那个年轻人似乎没有听清,侧着头说:“什么?我没听见,你再说一遍。”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右手探进挂在胸前的帆布书包内。

  这个包里肯定没有书籍,有的不是板儿砖,就是短刀、匕首、军刺、三棱刮刀这类,最起码也是一条链子锁。

  他的这个带着不屑,又暗含着恫吓的动作,并不会让孔世平胆怯。

  相反,孔世平知道这种人,充其量就是顽主的狗腿子。

  真正的顽主,是不会率先有这样的冲动举动,更不用说还要继续耍贫嘴了。

  “哦”了一声,孔世平面带微笑着走近几步。

  那个小伙子还在侧头,就觉得脸上被沉重地击打了一下。

  力道迅猛,孔世平暗想着只要出手,就要重击对方。只有这样,才能震慑住对方,避免更大的冲突。

  即便不能做到这个效果,那也是少一个有战斗力的人。

  对方一声没吭,就“噗通”一下倒在了地上。

  当下打架。甚至打群架的很多。但要是有一拳或者一掌,就能把一个大活人干倒在地昏厥,这还是听都很少听过的事。

  小混混儿们打架,或者是拳脚,或者是凶器,但都要最短也要经过十几秒钟,甚至上分钟,才会见到有人倒地。

  哪有一秒钟的时间,就被人打昏了的?

  旁观的几个人先是震惊,看看躺在地上不动的同伴,再看看漠然站着的孔世平。

  其中一个矮个子小伙子,眉头逐渐皱得很紧。他歪着脑袋,要向孔世平走过来,被一个同伴拉住了。

  “哥,我来。”这人说着,从胸前的书包里,掏出一把短匕首出来。

  要是链子锁这类的,孔世平还真的要闪避一下。对方拿着短匕首,他并不很害怕。

  匕首虽然凶狠,但要看使用的人。

  街头偶遇的打架,是不可能真的玩儿命的。

  对方还是本着吓唬的心理,但孔世平却不会心存仁慈。

  因为不立即制服、震慑住这几人,自己即便今天能够战胜脱身,以后还会被这些人纠缠。

  迎着那人走过去,孔世平待双方距离拉近后,左手虚抬一下。

  对方下意识地举刀就刺,孔世平的右拳已经迅速地打在了他的下颌上。

  “小心。”那个矮个子小伙子的警告声还没落地,这边照旧是“噗通”一声。

  持刀的这人身子僵直地栽倒在地上,对方剩余的三个人都是惊讶无比——孔世平的动作实在太快、太凶猛了。

  不再纠缠,孔世平弯腰捡起那把匕首,对矮个子小伙子说:“我知道你,‘小混蛋’是吧?”

  小混蛋是颇具代表性的当代顽主,其特点是做事不计后果,但对兄弟又很重情义。

  孔世平见他不语,就接着说:“你都看到了,我要是伤害他们,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小混蛋此时也轻松下来,歪着嘴笑了笑。

  “我不想伤害谁。”孔世平说着,把手里的匕首倒过来,“他们两个都没事。”

  小混蛋的眼睛紧盯着他,伸手把匕首接了过去。

  随后就有人,把地上的两人相继搀扶起来。缓和了一会儿,他们的神智很快恢复了。

  两人再看向孔世平时,目光里既有羞恼,又有恐惧。

  “大勇,这事儿应该怎么办?”小混蛋的眼睛盯着孔世平,嘴里对旁边的一人说。

  大勇就是李奎勇,他是小混蛋的发小,两人极为要好。

  除了勇猛之外,小混蛋在街头混出名声,凭借的是蛮不讲理、下手狠辣。

  而李奎勇相对就是思路开阔,对人更重义气。

  多个仇人,毕竟不如多个朋友好。李奎勇考虑问题,还是理智的。

  年龄都不大的这些人站在白色的积雪中,沉默着互相对视良久。

  李奎勇先开了口:“我叫李奎勇,住在平安里。”说着,他伸出手来。

  “孔世平,住在兴盛胡同,在这边文具店上班的。”孔世平也伸手跟他握了一下。m.χIùmЬ.CǒM

  敢于漏底牌,也是坦诚相见的一个方面。

  “得了,不打不相识。”小混蛋冲孔世平点点头,随后发了话,“我那两个兄弟理亏。都是住在附近的,咱们以后就算是朋友了。”

  说完,他冲身边的几个人摆摆手:“走吧。”

  孔世平走回自行车边,重新跨坐上去。

  “世平,有事儿去平安里找我。”李奎勇回头喊了一声。

  招招手,孔世平蹬起车子骑出了胡同。

  车轮碾在积雪上,发出好听的轻微“咔嚓”声。

  他口中的呵气不停地喷薄在寒风中,再转瞬间不见了。

  一种闯荡江湖、独创天涯的快感,在他的心中升起。

  回到单位,他把收据交给了周雅静:“周阿姨,这是收据。”

  中午吃过午饭,文具店内暂时没有顾客。

  几人坐在办公室内,或者打着瞌睡,或者看报纸。

  孔世平坐在火炉边,把几枚土豆放在炉边烘烤着。

  烤土豆是个技术活儿,需要不时地翻动。否则不是烤糊了,就是烤得夹生。

  当土豆烤熟的香气,在办公室里隐隐散发的时候,打瞌睡的、看报纸的人,都坐不住了。

  贺志刚、张建强都围拢过来,笑看着孔世平手里的动作。

  周雅静放下手里的报纸,而已笑眯眯地说:“世平,我看你前一阵子烤得还不是很好,这就学会了?”

  “嗯,”孔世平开心地笑了。

  找来一双筷子和一个饭盒盖子,他把一枚土豆夹起来放在上面。

  递到周雅静的面前,他笑着说:“上次的烤糊了,这次的您尝尝。”

  周雅静道谢后,小心地用手指试探着剥土豆皮。

  “呼,好烫。”她笑着缩回手。

  孔世平见状,也笑着劝说:“还得等一下。”

  手里颠倒着一个热土豆的张建强,看着这二人说笑,不禁撇了撇嘴角。

  不为别的,他这是嫉妒周雅静。

  周雅静和丈夫冉则达,都有归国华侨的身份。原来肯定是备受尊敬,现在的这个身份却很有些敏感。

  没什么文化,也总想能够出人头地的张建强,并不懂得如何以正当方式奋斗,更不会懂得知足者常乐、安分守己就是福的深刻人生道理。

  看到别人好,他就会很嫉妒;见到别人倒霉,尤其是他原来嫉妒的对象倒霉,他就满心欢喜。

  说起来,这也是寻常小人心态,并不少见的。

  他暗自撇了嘴之后,恰被经理贺志刚看个正着。

  “建强,你赶紧吃,吃完了去前堂看看。”他面无表情地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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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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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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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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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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