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知道。”
丁奉说:“自从大家去年除夕喝了次稀粥后,现在都干劲十足啊,争取今年一定要吃上大米饭,只是不知道有没有足够的稻种。”
周渝点点头。
“放心吧,我们今年的稻种十分的充足。
本来我们去年就留下了三百斤的种子。
后来我让孔雀他们又四处去寻找野生水稻。
她们带着女人们几乎找遍了我们大汉部落的所有可能出现野生水稻的沼泽。
又搜集了足足有三百多斤的稻种。
而且其中由二百多斤成熟地比较晚。
可以用做晚稻育苗,今年我种两季。
早稻是四百来斤,晚稻是两百来斤。
找一亩地大约需要一斤多稻种育苗来看。
你们可需要至少开垦出三百亩的水田。
加上种麻、以及其他的农作物需要的旱地。
你们的任务可是很重啊,人手够不够?”
丁奉一听有这么多稻种。
心里开始盘算着。
一亩地大概能产三百斤稻谷。
早稻三百亩就是。。。
然后趴到地上打算一个一个的加。
因为他就学会了加减法。
周渝赶紧把他拉起道:“别,照你这么算,得算到什么时候?
一共是九万斤。
加上晚稻一百来亩大概是十三四万斤。
当然肯定不会又这么多。
这田地打理的不好,还是会减产的,不过十万斤肯定是有的。
虽然不能让我们部落几千人天天都吃上大米饭。
但是加上各家畜养的牲畜。
今年水稻收获以后肯定是不需要再出去狩猎了。
部落所有人今年饿不饿肚子可就全看你们了。”
“放心吧,首领,既然您把大家的肚皮都交给我们了。
我保证一定会打理好田地,你就瞧好吧。”
丁奉把胸脯拍得啪嗒啪嗒直响。
“嗯,好了,你继续忙吧,我去工地看看。
对了,回去找潘凤他们把算术再好好学学。
起码加减乘除你要学全了。”
说完周渝朝工地的方向走去。
见周渝远去,丁奉自言自语地说:“哎呀,还要学算术啊,光一个加减法我就学了一个冬天。
这再去学乘法和除法。
那不是要了我的老命吗?
得,不管了,我还是先去干活吧。”
却说周渝往工地而去,忽然后面传来一声“等等,渝哥!”
然后就见到公孙月娥骑着马带着公孙筱英朝他飞驰而来。
周渝立刻停下脚步。
公孙月娥骑着马来到周渝面前。
二人跳下马后。
只见公孙筱英手上拿着一件衣服说:“渝哥,你看,漂亮不?给你做的。”
周渝刚接过衣服,感觉了一下,惊喜的道:“这是丝绸做的?”
公孙筱英点点头。
“你看看怎么样?我在桑梓村用他们以前剩下的蚕丝织出来的。”
周渝仔细的打量起来。
这是一件整体用红色的蚕丝织出的长袍。
还用金色的丝线绣了一些花纹。
虽然看不出是什么,但是非常的漂亮。m.χIùmЬ.CǒM
摸起来光滑柔软,看上去高贵典雅。
公孙月娥从周渝手上拿过来给周渝穿上。
然后和公孙筱英二人仔细的打量起周渝来。
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周渝穿上这件红色锦袍。
立马气质一变,整个人看上去透出一股贵气。
公孙筱英道:“真不错,比麻衣那土了吧唧的样子要好看多了,渝哥,你觉得怎么样?”
周渝走了两步。
感受了一下道:“嗯,不错,透气,轻便,柔软,很舒服,就是这袍子穿起来干活不方便。
要是做成褂子和裤子就好了,还有的颜色是不是有点艳了。”
公孙月娥白了他一眼道:“渝哥,穿着丝绸做的衣服去干活,亏你想的出来。
这个我和姐姐给你做的。
用于平时一些庄重的场合穿的。
而且丝绸织起来需要大量的蚕丝。
就织这件袍子。
我们把桑梓村所有的红色蚕丝几乎全部都搜集了过来。”
“哦,我就说嘛。
要穿着丝绸做的衣服可就没法干活了。
这么漂亮的衣服,谁舍得搞得一身泥啊。”
周渝说着将袍子脱了下来递给公孙筱英。
公孙筱英接过袍子说:“是啊,这丝绸织起来可不容易。
而且桑梓部落里彩蚕种也不是很多。
就这些红色的蚕丝还是他们攒了好些年的。
这些衣服不适合平时穿。
也就一些节日或者不干活的时候可以穿穿。
不过说真的要是夏天穿上这样的衣服肯定很舒服。
你以前做的用来织麻布的机子适合织丝绸。
我找了纪灵一起花了好长时间改造才弄出来的。”
这时候公孙月娥突然在周渝后面拿出一个帽子就往他的头上戴。
还说:“渝哥,我还给你做了一个帽子,你看看怎么样?。”
周渝感受了一下,觉得还不错,挺舒服的。
拿下来一看后。
好嘛。
整个一绿帽子。
连忙道:“不行,不行,这颜色哪里适合做帽子,不能戴,坚决不能戴。”
公孙月娥一听周渝说不戴,立马小嘴一撅。
“为什么啊?这可是我亲手缝制的,为什么你能穿姐姐缝制的袍子就不戴我做的帽子。”
说着眼泪大有直接滚落下来的意思。
周渝赶紧戴上帽子安慰这小姑奶奶。
“我戴,我戴还不行吗?”
可是心里在滴血啊。
这真是自己老婆给自己戴绿帽子啊。
还好这个时代没有人知道绿帽子的意思。
不然我真要找个缝钻进去算了。
公孙月娥见周渝重新把帽子戴上。
虽然你样子看上去勉强的很。
但是她心里还是非常高兴。
马上就破涕而笑道:“对吗?渝哥,你可不能厚此薄彼。”
周渝无奈的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心道又让这姑奶奶骗了。
过了一会儿。
周渝以现在戴帽子太早了为由赶紧把这讨厌的绿帽子摘下。
对公孙筱英说:“英妹,既然彩蚕种很少,那有没有办法将丝绸染成别的颜色?”
公孙筱英见二人打闹已经习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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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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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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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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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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