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宫的高墙外,身穿长袍布衣的夏英坐在一棵大柳树下泡着临安城里随处都可买到的毛尖。
文治绥函夏,英威鬯远夷。
天子家,以国为姓。
夏英看着苏勖的满头白发,有些不舍地问道:“苏爷爷这次不和我一起出去吗?”
苏勖笑笑,提了提衣角,将桌边那杯毛尖端了过来,小抿一口,又轻轻放下,说道:“少年少,何不为。老翁老,何所畏。你要能借我一个青春年少,我便立马骑着良驹,与你踏遍山河十四州。”
夏英晃了晃脑袋,临冬的冷风吹来,卷起衣衫,飒飒作响,“没有不老的青春,但有不老的人间,不是吗?”
苏勖听后,有些动容,抬头望着天上的大日,心底掀起了一片波澜。
“年轻,真好啊!”苏勖手掌一翻,掌心里现出了一把铁剑。“布衣与剑,瘦马与风,乘风雪出京,就花月还家。你父亲让我给你捎句话。”
夏英犹在琢磨苏勖的话语,听到这,更加好奇父皇会对自己有什么样的嘱托。是要他体察民间,还是选拔栋梁?亦或者,提几颗关外蛮夷的脑颅?想了这么多,夏英却没注意苏勖话里的那两个字,“父亲”。
“别忘了带个媳妇回家。”苏勖起身将铁剑一把塞到夏英怀中,看着眼前少年怔怔发愣的模样,忍不住仰天大笑,转身回宫。wWW.ΧìǔΜЬ.CǒΜ
夏英抱着铁剑,站在风中,看着老人远去的背影,又望了望御书房的方向,手指轻轻抚摸着铁剑上的两个篆字——凡人。
“凡人,烦人啊!”少年仰天长叹,也不将剑佩妥,随手一抬,将它扛在了肩上,牵起柳树下拴着的一匹瘦马,转身离去,身形渐渐隐没,临安最后一片秋叶也终于离枝落地。
大柳树下的茶桌旁,缓缓浮现两道身影。夏胜春没有着黄袍,只是穿了一身普通衣衫,抬起夏英没有喝完的毛尖,皱着眉头,一饮而尽。
“凉了。”
苏勖将手笼在袖中,摇头轻叹:“是不是着急了些?”
“不是我着急,是他娘着急。”夏胜春摊了摊手,抚着额头,无奈说道。
“可他喜欢用刀啊。”
“可他生来就做不了选择。既然不能选,那就只能把剑当刀使。再说了,刀能砍的人,剑,也能砍。”
“这话说得可不像金銮殿上的您。”
“咋不像?别忘了,当年我也是这样的年纪,扛着那柄剑,走出了临安,走遍了江湖,走回了庙堂,我即是大夏天子……也是一个父亲。天底下所有的父亲都会想一件事,那就是儿子要比老子牛逼。”说完这句话,夏胜春对着苏勖得意一笑,“眼看着桃花落,眼看着稻禾高,再有少年出临安,今日胃口大开,当浮一大白!”
扛着铁剑的夏英听不到这些,他只是牵着瘦马,一步一步走出临安,向南而来。
至于他为何不去北方,却朝南来,很简单,南方的关外,有一个比他年纪稍长的家伙,叫林去疾,也许要不了几年,他还得唤他一声姐夫。这位姐夫还有个妹妹,就是今年奉旨上京的林新月,如果那个叫谢晋的小子争气的话,自己不至于做老幺。
从临安到文星,要先过潭南,再入江北,然后天成,最后才到。以夏英的脚力,就是走了好几天,一人一马也才堪堪行至潭南郡的一座山岗。因为地处青云城外,所以这山就叫做青云山。
青云山地势险峻,山岗上住了一群占山为王的土匪流寇。山下的村民谈之色变,自然不是不敢上山,就连砍柴打猎也只是在山脚徘徊,或去更远的地方。
近几年来,却不知怎么的,那些土匪竟安生了不少,还做起了劫富济贫的生意,村民也因此沾了不少光。只要日子过安稳了,小老百姓就高兴了。
“大当家,那边好像来了个人?”一个粗犷洪亮的声音喊道。
红衣少女闻言徐徐转过头,樱红的小嘴一撅,吐掉嘴里的狗尾巴草,定睛往山道上一瞧,却是一个布衣小子牵了一匹瘦马。
那小子还有些好看。
“你他妈脑子是不是犯抽了?老子说了,咱们干的是劫富济贫的勾当,呸,是劫富济贫的好事,那小子瘦了吧唧的,一看就是穷苦人家出来打拼的娃,抢他什么?”
“抢来给大当家做压寨相公应该算是好事吧?”胖子眯着眼睛,一本正经地说道。
江雪一听,心里没来由地咯噔了一下,然后再朝山道望去,更加觉得那个小子真的有些好看,霎时间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烫。
“滚!”江雪抄起一根木棍就要对着胖子甩下,胖子早就料到一般连忙躲了过去,嘟着嘴,竟是觉得有些委屈。
江雪看到这,直接一脚就踹了过去,等回过身时,那少年已近在眼下。
夏英意兴阑珊地走在山道上,只觉得无聊至极,走了几个日起日落,也没遇到小说里精彩的片段。比如英雄救美,比如路遇不平,再比如……
“此山是我栽,此树是我开,要打此路过,留下……留下……”看那少年走过树下,就要离远,江雪不知为何忽然就直愣愣地跳下山道,看着少年的背影,大喊了一声口号,才发现自己下来的有些莫名其妙。
听到身后传来的沙哑嗓门,夏英心里也咯噔了一下,“终于,有事了!”
夏英迫不及待地转过身来,却没有看到想象中的粗野莽夫,而是一个扎着高马尾的红衣姑娘。
那姑娘,也和他一样,将手中家伙扛在肩上,只不过,他扛了一柄剑,她扛了一把刀。
可是,这土匪,怎么是个姑娘?
江雪看着眼前和他一样动作的少年在那发呆,甚是有趣,忽然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了。
“姐姐觉得你不错,来跟我狼狈为奸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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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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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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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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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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