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的尾羽也被留下,成为树屋的一个装饰。
第一次用陷阱捕猎,就只有这两只活物精神一点,其他的都半死不活。
为了更好的圈养它们,白暮商用比较粗壮的松木树枝弄了两个笼子,将野兔和野鸡分别关进去,才让仲奇等人扛回了部落。
野兔就喂各种鲜嫩的野草,野鸡就弄些草籽什么的。
反正它们在野外也是这么吃的,养起来也这么喂肯定不会错。
白暮商在饲养方面没有十足的把握,只能让仲奇等人摸着石头过河。
不过这方面不行,他其他方面厉害呀!
白暮商知道,因为之前在换盐途中遇到狼群,仲奇等人准备带去托金部落换盐的石刀丢失大半。
以至于这段时间,部落中又在加紧磨制石刀,希望能在冬天到来之前换到足够的盐过冬。
白暮商曾经潜入过扎拉部落所谓的盐矿,自然知道那所谓的盐是个什么东西。
托金部落不产盐,而是用肉干和扎拉部落交换的盐。
可想而知,和托金部落交换的盐,也不过是扎拉部落出产的结晶硝而已。
作为吃惯了细盐的人,白暮商自己是不愿意用结晶硝代替食盐的。
但他不能用自己的习惯要求塔塔部落的人,除非他找到真正的食盐。
磨制石刀是非常耗时的事。
部落里剩下的盐已经不多,大家只能省着点用。
经过几轮陷阱捕猎后,仲奇的野公鸡终于有了伴。
同样都削去了羽翼和尾羽,不管是先来的野公鸡,还是后到的野母鸡,谁也别想嘲笑谁。
仲羽悉心照顾的大灰兔子也开始拔自己的毛做窝。
起初,仲羽并不知道这是野兔生产前的征兆,还以为它疯了。
吓得她赶紧去找白暮商。
毕竟,这兔子是神使大人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好好养的。
这突然疯了,也不知道影不影响后续吃肉。
白暮商听了仲羽的描述也不确定野兔拔毛的原因,只得跟她回部落看看。
他给野兔打造的笼子还挺大。
仲羽平时照顾得精细,除了日常喂食,笼子里也打扫得干干净净。
笼子上还用茅草给搭了一个小屋顶,避免放在屋外的野兔淋雨。
白暮商到的时候,野兔还在薅自己肚子上的毛,然后将那些毛堆在笼子一角的干草上。
看到这一幕,即便白暮商不知道如何饲养兔子,也猜到它在为生崽做准备。
估计它是觉得干草的窝不够暖和,才会薅自己的毛做窝吧!
白暮商将自己的猜测告诉仲羽后,后者一脸的触动。
“世间所有的母亲都深爱着自己的孩子,搞得我都不忍心吃它们了。”
仲羽蹲在笼子前,捧着脸看野兔薅自己的毛,心里很是感慨。
然而她的话却并没有引起白暮商的共鸣。
“所有的母亲都深爱自己的孩子吗?”白暮商勾唇冷笑,“未必吧!”
至少他这具身体就没有深爱他的母亲。
若不是狼爹将他捡回去,可能早就在密林中被野兽撕碎了。
还有那先天的胸痹,若不是这具身体换上了他的灵魂。
即便狼爹将他捡回去,也活不了太久。
对自己的身世,白暮商其实还挺疑惑的。
因为意识清醒得有点晚,所以他根本不清楚,他是穿越到了这具身体中,还是这具身体本来就是他这一世的身体。
不过实情到底怎样,对他而言已经不重要了。
他清楚的知道,那个女人是白英部落的人。
但既然抛弃了他,他也没打算将她认回来。
命是他自己捡回来,可不关其他人一点事。
白暮商叮嘱仲羽多看顾野兔后,又顺道去仲奇那里看了看野鸡才缓缓离开了部落。
路上遇到部落里的人打招呼,他也会微笑回应。
他从来没想过要和部落里的人打成一片。
保持距离,维持着一些神秘感才是最好的相处方式。
第二天,仲羽给白暮商带来了野兔产崽的好消息。
毕竟是圈养的第一只牲畜,白暮商心里还是很激动的。
野兔还挺给力,这一窝生了六只兔宝宝。
加上仲羽照料得当,六只兔宝宝都很健康。
有了第一窝,就会有第二窝。
白暮商对此表示很满意,难得夸奖了几句,让仲羽心里乐开了花。
仲奇见妹妹养的兔子已经开枝散叶,眼热得不行。
野兔和野鸡都是繁殖很快的动物,他对自己的野鸡寄予了厚望。
圈养家畜有了一个好的开始,白暮商表示很欣慰。
接下来,种植的事也要提上日程才行。
两场雨后,夏天过去,秋天到来。
白暮商在自己的后院弄了一块地,准备试种小麦。
相比饲养牲畜,他对种植的事倒是了解得更多一些。
毕竟他家柔柔挺喜欢侍弄花花草草,也喜欢种菜。
除了小麦,白暮商还种了一些其他的东西。琇書蛧
都是近两个月在山里或是其他地方找到的种子。
有些种子还长在植株上,有些却落在地上。
白暮商是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
但凡看着眼熟的都收集了回来。
不能确定是什么,那就种出来看看。
等植株长出来,他总能认出一二。
抱着这样的态度,白暮商愣是将他后院的一小地给种满了。
秋天来了,冬天也不远了。
白暮商将教授塔塔部落储存食物的课程提上了日程。
没有盐,存储的方式也被局限,不过并不是没有办法,但前提还是得先收集到足够的食物。
然而老天爷到底是眷顾他这个姑爷的。
就在塔塔部落的人忙着磨制石刀换盐,白暮商也在绞尽脑汁思考不需要盐也能储存肉类的方法时,这个好运的男人竟然在外出寻找种子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让他都觉得不敢置信的地方。
“你们去过那里吗?”
白暮商站在盆地西北方的山顶上,顶着猎猎寒风,抬手指向下方的一个湖泊。
那个湖泊很大,周围的植被却稀稀拉拉的。
即便隔得这么远,白暮商也能看到这湖泊周围光秃秃的岩石和土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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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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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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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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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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