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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叮!团宠妹妹是天道亲闺女>第174章 冬天不远了
  仲奇的野公鸡到底还是留下了,不过翅膀被白暮商擦擦两刀削得短短的,再也飞不起来。

  长长的尾羽也被留下,成为树屋的一个装饰。

  第一次用陷阱捕猎,就只有这两只活物精神一点,其他的都半死不活。

  为了更好的圈养它们,白暮商用比较粗壮的松木树枝弄了两个笼子,将野兔和野鸡分别关进去,才让仲奇等人扛回了部落。

  野兔就喂各种鲜嫩的野草,野鸡就弄些草籽什么的。

  反正它们在野外也是这么吃的,养起来也这么喂肯定不会错。

  白暮商在饲养方面没有十足的把握,只能让仲奇等人摸着石头过河。

  不过这方面不行,他其他方面厉害呀!

  白暮商知道,因为之前在换盐途中遇到狼群,仲奇等人准备带去托金部落换盐的石刀丢失大半。

  以至于这段时间,部落中又在加紧磨制石刀,希望能在冬天到来之前换到足够的盐过冬。

  白暮商曾经潜入过扎拉部落所谓的盐矿,自然知道那所谓的盐是个什么东西。

  托金部落不产盐,而是用肉干和扎拉部落交换的盐。

  可想而知,和托金部落交换的盐,也不过是扎拉部落出产的结晶硝而已。

  作为吃惯了细盐的人,白暮商自己是不愿意用结晶硝代替食盐的。

  但他不能用自己的习惯要求塔塔部落的人,除非他找到真正的食盐。

  磨制石刀是非常耗时的事。

  部落里剩下的盐已经不多,大家只能省着点用。

  经过几轮陷阱捕猎后,仲奇的野公鸡终于有了伴。

  同样都削去了羽翼和尾羽,不管是先来的野公鸡,还是后到的野母鸡,谁也别想嘲笑谁。

  仲羽悉心照顾的大灰兔子也开始拔自己的毛做窝。

  起初,仲羽并不知道这是野兔生产前的征兆,还以为它疯了。

  吓得她赶紧去找白暮商。

  毕竟,这兔子是神使大人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好好养的。

  这突然疯了,也不知道影不影响后续吃肉。

  白暮商听了仲羽的描述也不确定野兔拔毛的原因,只得跟她回部落看看。

  他给野兔打造的笼子还挺大。

  仲羽平时照顾得精细,除了日常喂食,笼子里也打扫得干干净净。

  笼子上还用茅草给搭了一个小屋顶,避免放在屋外的野兔淋雨。

  白暮商到的时候,野兔还在薅自己肚子上的毛,然后将那些毛堆在笼子一角的干草上。

  看到这一幕,即便白暮商不知道如何饲养兔子,也猜到它在为生崽做准备。

  估计它是觉得干草的窝不够暖和,才会薅自己的毛做窝吧!

  白暮商将自己的猜测告诉仲羽后,后者一脸的触动。

  “世间所有的母亲都深爱着自己的孩子,搞得我都不忍心吃它们了。”

  仲羽蹲在笼子前,捧着脸看野兔薅自己的毛,心里很是感慨。

  然而她的话却并没有引起白暮商的共鸣。

  “所有的母亲都深爱自己的孩子吗?”白暮商勾唇冷笑,“未必吧!”

  至少他这具身体就没有深爱他的母亲。

  若不是狼爹将他捡回去,可能早就在密林中被野兽撕碎了。

  还有那先天的胸痹,若不是这具身体换上了他的灵魂。

  即便狼爹将他捡回去,也活不了太久。

  对自己的身世,白暮商其实还挺疑惑的。

  因为意识清醒得有点晚,所以他根本不清楚,他是穿越到了这具身体中,还是这具身体本来就是他这一世的身体。

  不过实情到底怎样,对他而言已经不重要了。

  他清楚的知道,那个女人是白英部落的人。

  但既然抛弃了他,他也没打算将她认回来。

  命是他自己捡回来,可不关其他人一点事。

  白暮商叮嘱仲羽多看顾野兔后,又顺道去仲奇那里看了看野鸡才缓缓离开了部落。

  路上遇到部落里的人打招呼,他也会微笑回应。

  他从来没想过要和部落里的人打成一片。

  保持距离,维持着一些神秘感才是最好的相处方式。

  第二天,仲羽给白暮商带来了野兔产崽的好消息。

  毕竟是圈养的第一只牲畜,白暮商心里还是很激动的。

  野兔还挺给力,这一窝生了六只兔宝宝。

  加上仲羽照料得当,六只兔宝宝都很健康。

  有了第一窝,就会有第二窝。

  白暮商对此表示很满意,难得夸奖了几句,让仲羽心里乐开了花。

  仲奇见妹妹养的兔子已经开枝散叶,眼热得不行。

  野兔和野鸡都是繁殖很快的动物,他对自己的野鸡寄予了厚望。

  圈养家畜有了一个好的开始,白暮商表示很欣慰。

  接下来,种植的事也要提上日程才行。

  两场雨后,夏天过去,秋天到来。

  白暮商在自己的后院弄了一块地,准备试种小麦。

  相比饲养牲畜,他对种植的事倒是了解得更多一些。

  毕竟他家柔柔挺喜欢侍弄花花草草,也喜欢种菜。

  除了小麦,白暮商还种了一些其他的东西。琇書蛧

  都是近两个月在山里或是其他地方找到的种子。

  有些种子还长在植株上,有些却落在地上。

  白暮商是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

  但凡看着眼熟的都收集了回来。

  不能确定是什么,那就种出来看看。

  等植株长出来,他总能认出一二。

  抱着这样的态度,白暮商愣是将他后院的一小地给种满了。

  秋天来了,冬天也不远了。

  白暮商将教授塔塔部落储存食物的课程提上了日程。

  没有盐,存储的方式也被局限,不过并不是没有办法,但前提还是得先收集到足够的食物。

  然而老天爷到底是眷顾他这个姑爷的。

  就在塔塔部落的人忙着磨制石刀换盐,白暮商也在绞尽脑汁思考不需要盐也能储存肉类的方法时,这个好运的男人竟然在外出寻找种子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让他都觉得不敢置信的地方。

  “你们去过那里吗?”

  白暮商站在盆地西北方的山顶上,顶着猎猎寒风,抬手指向下方的一个湖泊。

  那个湖泊很大,周围的植被却稀稀拉拉的。

  即便隔得这么远,白暮商也能看到这湖泊周围光秃秃的岩石和土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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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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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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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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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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