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在修真家族当阔少>第11章 风明的滋润小日子
  眼下,风明是五灵根资质的事情,已经是人人皆知了!

  每个人在看向风明的时候,眼神都从之前的不屑,无视,冷漠,陌生,转变为震惊!崇拜!巴结,等等...

  毕竟,这古往今来,在凡人之中,拥有灵根的人,本就是万中无一的存在。

  而有灵根的修士当中,拥有双灵根的人,大约是十之有一。

  三灵根的人,百中存一!

  至于四灵根,那就是千分之一了!

  至于五灵根,那自然就是万中存一了!

  所以,足以可见风明的资质,有多么的稀少!

  至此,风氏老祖宗‘假死坐化’的风波,到此就结束了。

  风氏族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至于王公君,在得知冷风氏只不过是假死之后,无语至极!

  同时,也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之举!后悔不该如此草草的前往枫林岛,行那欺人太甚之事。

  可是现在,已经为时已晚了,自己的司马昭之心,已经被冷风氏给看的透透的了...

  这梁子,算是就此结下了。

  至于闵元霸,在得知冷风氏活过来之后,只是对身边的族人,笑谈道:“这个冷风氏的脾性,跟当年一样,还是那么的俏皮,那么的喜欢捉弄人...”

  “倒是害的我,白白伤心一场...”

  而百灵群岛的其他修真家族,在得知冷风氏是假死之后,那些野心勃勃,准备借着这个机会,蚕食风氏祖产的修真家族,自然捶胸顿足,暗叹‘时不待我啊’!

  而原本依附冷风氏而存活的修真家族,自然由悲转喜!大呼‘冷风氏万岁’!

  总之,冷风氏的假死,就像是朝着一个平静的池塘内,丢了一个大石块。

  当波荡的涟漪消散之后,便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一切,就都好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而这场假死风波,最大的受益者,自然是风明这小子了。

  不但在风氏家族之中,声名鹊起,而且也得到了冷风氏的宠爱与重用!

  一时间,风明风头无两,成为风氏一族,乃至不少修真家族内的饭后谈资。

  不少人都记住了‘风明’这个名字。

  成为冷风氏药童之后,风明第二天就搬入了冷风氏的修炼居所:巨枫山的山顶。

  巨枫山,是枫林岛上,最高最大的一座山,在这山体内部,有一条最为精纯的灵脉,使得巨枫山成为灵气最为充裕的地方。

  并且,在山顶之上,长着一颗体积巨大的枫树!

  树干直径足足有二十丈!高约百丈!

  偌大的树冠,遮天蔽日!

  话说这颗枫树,乃风氏一族的护族灵树!

  自风氏的先人,扎根枫林岛后,便在巨枫山的山顶上,亲手摘下了这颗枫树。

  千儿八百年过去后,原本的小树,已经长成了参天巨树!

  并且,当冷风氏搬到巨枫山后,在冷风氏的培育引导下,这枫树渐渐开了灵智,可以跟人交谈!琇書網

  也可以提前预警!

  比如在一百多年前,海里的妖兽,曾经聚集起来,意图偷袭枫林岛。不过在这颗枫树的预警之下,风氏族人提前得知了这条讯息,从而妥善应对,将妖兽全部击退!

  除此之外,这颗巨枫树,也有救人治病的神奇功效!

  就比如,曾经有一个先天性,魂魄缺失的痴呆儿,就被枫树救治过。

  当时,就连老祖宗,都没办法医好他。

  但是,当人们把这个痴呆儿,抱到枫树旁边之后,这枫树便垂下了枝杈,将这个孩童抱起。

  在一阵阵涟漪般的红光之后,这孩子,被治好了!

  不但能说会唱,而且很是聪慧!只不过可惜的是,这孩子天生无灵根,这倒是个遗憾...

  所以,在风氏族人的心中,这颗枫树,俨然就是一颗神树!

  不过,这枫树所坐落的地方,是在老祖宗的修炼之处的旁边,所以寻常的族人,别说摸一摸枫树的树干了,就连近距离看一眼,那都是奢望。

  只能站在巨枫山的山脚下,远远的瞧一瞧。

  毕竟,老祖宗的修行之地,岂能被人随意踏足打扰?

  可是,族人近距离观摩神树的奢望,在风明看来,那只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风明不但可以近距离的摸一摸神树,而且还能滴溜溜的爬上树干,端坐在树冠的顶端,看着那火红的太阳,一点点的从海平面上升起。

  也能摘下几片火红的枫树叶,做成面膜的样式,送给老祖宗的另外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女药童:紫霞,给她敷脸美容所用。

  甚至,风明还能收到神树所赠与的灵液。

  要知道,这些灵液,那可是最为精纯的存在!是神树用那埋在山体内部的树根,从山体最为深处的灵脉之中,一点点的抽取上来的。

  这可比市面上流通的什么下品灵石,中品灵石,上品灵石,要高级的多的多呢...

  当然,风明能被神树这般宠爱,那自然是有原因的。

  这原因就是:风明在闲暇之时,总会端坐在枫树的树杈上,给神树讲故事。

  得益于风明是一个穿越者的身份,是一个受到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顶级强者’!

  所以他讲出来的故事,总是那么的动听,那么的让人引人入胜...

  这,简直让神树欲罢不能...

  ......

  五年后。

  今天,是一个无风晴天的天气。

  一个面白如玉,本是男儿身,却长着一副女人相的长发少年,正双腿盘坐在神树的树冠之上。

  他,紧闭着双眼,正在呼吸吐纳着。

  他,就是风明。

  五年的成长,让他的容貌,变幻了许多。

  不但身高变高了,而且样子也变了不少,脸蛋棱角分明,与五年前的那张肉嘟嘟的嫩脸,截然不同。

  不过,与五年前所相同的是:风明,依旧是那么帅气。

  但是,这股帅气之中,却带着一丝阴柔的感觉。

  乍眼一看这下,相信有不少人,能把风明给认成了女人。

  此刻的风明,犹如老僧入定一般,盘坐在神树的树冠之上,一吸一呼之间,周围立马有气流涌动!

  而空气之中的灵气,则是顺着风明的每一次吸气,融进他的身体之中。

  那远在天边,又好似近在眼前的朝阳,正缓缓的从海平面上升起。

  朝阳所散发而出的火红光芒,将身着白衣的风明,给印衬出了一抹金光。

  让他看起来好似仙人一般...

  “喂!小子,你到底还要打坐到啥时候啊?”

  “该给我讲故事啦!”

  等了一晚上的神树,终于憋不住开口说话了。

  语气有些嘟嘟囔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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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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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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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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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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