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骚客亦或是达官显贵,都开始一窝蜂的涌入其中,而这便是教坊司的魅力。
过不多时,苏府的马车也在路旁缓缓停下,刚包扎好伤口的苏琛掀开了车帘,望向了目标方向。
其实作为苏家的少爷,教坊司这种地方他还是来过几次的,当然,也只限于几次,毕竟这里的消费水平太高,即便是苏家也承受不起。
深吸了口气,苏琛转头对驾车的方健确认道:“小贱贱,你确定我老爹今晚当值吗?”
狗腿子方健拍着胸脯保证道:“少爷放心,是侯爷自己说今晚要当值的,绝对错不了。”
闻言,苏琛才松了口气,捏着从苏家账房里偷出来的银子,大摇大摆的走向了教坊司的方向。
话说教坊司作为庆朝的龙头企业,也是十分的财大气粗,它占地面积极广,身处偏僻的小胡同之中,四周的街道却是四通八达。
白日里,或许这处地方无人问津,可每至华灯初上之时,却又是一番另类景象了。
进去教坊司,是一个又一个的别院,这里不同于其他青楼,没有楼宇高阁,没有负责接待的姑娘,只有一个个守在院门口的门房小伙。
苏琛的视线在院落的匾额上依次扫过,沁雅,沫楹,琉璃,芸灀……足足有二十四位花魁,明码标价都是十两银子。
当然了,这十两银子也仅仅是开桌费,意思就是说可以进去欣赏公共节目,打茶围。至于能不能泡到姑娘,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苏琛皱着眉,右手下意识摸了摸口袋当中的银子,十五两应该够了。可问题在于,自己有选择困难症啊!
更何况,我乃正人君子,要找的是龙子明,可不是什么头牌花魁!
正待他苦恼之际,两个公子哥打扮的人匆匆走了进来,只听其中一人边走边说道:“听说昨日那位诗才惊艳的龙公子今日又来了,正在沁雅小阁打茶围呢。”
另一人接茬道:“说起来那位龙公子可真是厉害,仅凭一首诗就抱得美人归,不知今日他又能做出什么诗啊!”
说着,两人便迫不及待的奔向了沁雅小阁,财大气粗的扔给了门房小伙二十两银子。
一旁,苏琛听完两人的对话,嘴角不自觉的抽了抽。心说这姓龙的家伙竟白嫖上瘾了,还要作诗?
索性,他也走到了沁雅小阁的门前,递给了门房小伙十两银子,然后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别院。
此刻这沁雅小阁里,已然是人满为患了,形形色色的人围坐在屋内,或是举杯畅饮,或是高谈阔论。
苏琛刚一进门,就听到了一阵悠扬的琴声。循声望去,却见一道曼妙的身影正端坐在丝绸帘布之后,弹奏着古琴。
虽是看不清楚容貌,但既然被称作花魁,想来应该是个美人坯子吧。
他这样想着,然后就在外围找了一张酒桌,缓缓坐了下来。
“这位公子,可有心情喝一杯?”突然,同桌的一个书生打扮的家伙,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苏琛侧目打量了对方一眼,发觉自己并不认识,但出于礼貌,他还是象征性的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不知公子高姓大名?”一杯喝完,那书生又好奇的问了一句。
“苏琛,字玉珑。”苏琛一拱手,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那书生闻言,停顿了几秒,旋即一笑道:“原来是武安侯之子,失敬失敬。”m.χIùmЬ.CǒM
说着,他站起身子,也拱了拱手道:“在下龙子明,见过苏公子。”
苏琛原本还在小口抿着酒,一听这话,顿时被呛得直咳嗽。他有些难以置信的盯着那书生,确认道:“你说你叫龙子明?就是昨晚作诗的那一个?”
书生笑着颔首,想不到在下的拙作,竟被这么多人知晓,惭愧惭愧啊!
我去,你特么有啥惭愧的,那是你作的诗吗?还拙作,李白要知道这事,估计得穿越过来干死你丫的。
不等苏琛反应过来,那书生又凑到了苏琛的身边,附耳道:“苏兄,实不相瞒,今晚在下还有一首诗要作。”
还有?你这不是在作诗,这是在作死啊!
两人说话间,琴曲也已到了尾声,沁雅花魁一曲奏罢,突然站起了身,抱着琴从帘布后面走了出来。
她的这番举动,立刻就引起了在场之人的注意,几乎所有人都停止了饮酒交谈,同时将目光汇聚了过去。
苏琛见状,也好奇的瞥了一眼,不得不说,对方确实是个美人,尤其是穿着古装,别有一番风味,不负花魁的称号。
待众人都彻底安静下来,沁雅花魁才宛然一笑,目光随即朝着苏琛所在的方向望了过来。
那如水的眸子是那样的摄人心魄,但苏琛知道,对方不是在看自己,而是在看自己身旁那个作死的书生。
果不其然,下一刻,就听沁雅花魁开口道:“龙公子,不知奴家今日是否有幸,再听您作诗一首?”
此言一出,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齐刷刷的朝苏琛这边望了过来,议论声也随之永涌现而出。
“不知花魁娘子说的龙公子,可是《行路难》的作者?”
“听闻那龙公子的全名是龙子明,可惜只是听过他的诗词,不曾见过其人啊!”
……
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却听这时,一道放荡不羁的笑声突的从龙子明的嘴里传了出来。
“嗨嗨嗨!”
他笑得酣畅淋漓,离他最近的苏琛却是吓了一跳,好家伙,你作诗就作诗呗,特么笑什么啊?
他这一笑,顿时让其本人成为了屋内的焦点,有人便认出了他来,指着就大叫道:“是龙公子,他就是龙公子,昨日他作诗之时,我就在场啊。”
“没错没错,我也在场,我也在场。”
可即便是被粉丝认了出来,龙子明也浑不在意,只见他高举起酒杯,豪迈的吐出了一句诗。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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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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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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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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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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