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家悍妇:带着空间种田养崽崽>第十一章播种
  又是新一轮的太阳升起,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人儿有活干。

  很多天没有上山,李夏夏打算跟二娃一起去山上看看,每天都不放弃,一直抱着能捡漏的心态。

  二娃换了一个地方打柴,之前那块区域大一点的枯木都让他砍完了。

  李夏夏想要看看这山里有没有别的可以吃的东西或者可以收集的药材苗。

  李夏夏逛了一圈,除了几棵金银花,啥也没有发现,这年头的老百姓都挺勤劳的,这山里可以吃的能卖的,早就被大家给摸搜完了。

  山里的药材是有的,可惜李夏夏不认识,药材也不可主动送上门来,只能相见不相识,白白错过。

  打了一笼猪菜,和挖一竹筒的蚯蚓,收集了一堆辣椒苗,野蒜苗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就没有其他收获了,捡漏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她就打算去找二娃。这刚刚看见二娃,就听见二娃兴高采烈的声音传了过来“娘,你快来,看我抓住了什么。”

  她大步往前走,“抓住啥了,瞧把你高兴的”。

  二娃把手里的一只流着血的肥兔子递给她,边说边用手指画着他当时的聪明行为“你看看,这兔子肥吧!我刚刚就在这里砍柴,突然看见有一只兔子跑过去,我激动地一下子就把手里的刀给扔了出去,就这么把兔子的大腿给砍伤了。”

  “二娃,可以啊,这兔子估计也得有三斤重吧!因为你家里今晚算是有口福了。”李夏夏夸赞着,然后把兔子放进竹筐里面,这二娃运气比他娘强,想找的找不到,无意的人反而有收获,难道机会是给没有准备的人吗?

  李夏夏干脆在这片林子周围看看,看能不能找到这只兔子的爹娘和兄弟姐们。

  兔子没有找到,倒是发现了一棵李子树。她眼疾手快地摘下一颗比较红的李子,用衣服擦了一下,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味道还行。她把树上的熟了的李子摘了下来,打算带回去给家里人当做个饭后水果,多的可以做成果脯。

  吐出来的果核,她也没有打算放过,收进空间,说不定以后能长成果树。

  她寻思着要不挖几个坑,这里有野兔经过,保不准也有其他动物啊。

  敢想就敢做,她就凭感觉找了几块地,简单地做了一下标记,让外人知道这里有陷阱,防止踩了进去。

  她拿起锄头卖力地挖起来,汗流浃背,费了老半天功夫才挖了一个坑,还得继续在坑里插一些尖锐的木头,这才算完成一个真正的陷阱。

  在山上呆了一早上了,两人就喝了点稀饭就出门了,这个时候早就饿得不行了。便抓紧时间赶紧回去,二娃这段时间经常干活,这体力也提上去的,现在挑个五六十斤的柴只要多休息几下,弄回去没有问题。

  大娃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比较受宠,大娃她奶还在的时候,经常给大娃吃鸡蛋,偶尔炖个鸡吃个肉,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大娃从小发育也好,力气也大。

  李夏夏回家立马把兔子剥皮,开膛破肚,清洗干净。这兔皮因为家里没有人会硝制,村里也没有人会,只好把毛刮干净吃了。

  李夏夏倒是想把这野兔卖了,但是这个时代,兔肉并不好卖,好这口的人少。况且这野兔已经死了,卖的话估计也就卖个七八文,摆摊的话还要交五文钱的摆摊费,不划算,还不如家里人吃了,补充个营养。要是活的野兔价格就高了很多,一斤有七文钱呢。

  她把野兔剁成两半,打算今天吃一半,明天再吃一半。她把一半用篮子吊在水井里,井里温度低,这个时候天还不是特别热,放个一天都没有问题。

  将兔肉剁成小小的一块,下锅煮过一遍,捞出,把锅里煮过的血水倒掉,再重新倒水,下兔肉开始炖煮,再放一点野菜干和笋干,撒点盐就可以出锅。

  香喷喷的兔肉,配着王珍花煮的粥,在四个小的心里,这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看起来是满满的一盆,但其实都是菜多肉少,每个人最多也就是夹个两块兔肉就没了。肉虽少,但是笋干里面浸入满满的肉香,吃起来也特别有滋味。

  大约下午三点多,李夏夏和王老头还有二娃,三娃就一起到地里,带上番薯藤,打算这两天把五亩地给插上番薯藤。

  王老头前几天就把地分成一条条的长方形形状,每两条地之间有一个沟,能允许一个人经过。李夏夏只需要把番薯藤根部用手按进土里,然后用拳头在松软的地上按出一个坑这就行了,等会浇一些水,明天早上再浇一次,就可以把旁边的土扒拉过来填满这个坑了。

  李夏夏和王二娃负责栽种,王老头负责去挑水,三娃则是用小水盆盛水倒进番薯坑里。

  那挑水的地方离这地不远,当初也是不愿卖这个几块地的原因。

  眼看太阳要落山了,李夏夏打算把这剩下的这亩地种完就回去,还剩的两亩明天再来栽种。

  一家子正准备回去的时候,恰好碰见了刚刚收工的王喜来他们,父子见面格外冷漠。

  现在每家每户都抓紧时间插秧,播种,忙得不可开交,几乎都是要等天快暗了,看不清了,才会打算回去。

  这个时候回家的路上,热闹得很,都是肩上挑着锄头,水桶的农户。

  陈阿华率先开口喊了一声“爹,你种完了没。弟妹你家煮饭了没,要是没有煮让爹上我那里去吃,我都做好了。”

  一连着好几天陈阿华都来叫王老头去她家吃饭,可是王老头总是爱搭不理的,她看弟妹家吃得虽不算好,但是也是算能吃饱饭的,也就没有打算继续喊了。现在碰面了,还是习惯地问一声。

  王喜来的两个儿子都是机灵的模样,看自己娘亲开口,也热情地喊道“爷今晚上我家去吃呗,我都好久没有见过你了。”

  面对孙子,王老头还是打从心眼地是疼爱了,也不好板着一张脸,稍微笑了一下说“家里做了,就不去了。”

  王喜来从头到尾都没有开口,都是他的妻儿在说话。

  王老头看着王喜来一脸无所谓就气打一处来,背过身子不愿在看他一眼。

  王喜来也不在意,反正他没有错,老头子爱生气就让他继续生气吧,反正气坏的又不是他的身子。

  长辈的在冷战,小辈的们战战兢兢,也不敢说啥。

  王老头也不愿意在路上让人围观看笑话,对王喜来冷哼了一声,就走了。

  看着离去的王老头,李夏夏也连忙带着几个孩子对陈阿华道别,也紧接着离开了。

  大娃他们跟王喜来的两个儿子之前玩得也不错,但是自从发生那件事之后,就不再一块玩了,碰见也尴尬,只能当作没有看见。

  大娃他们这个年纪对很多事情都已经有了自己的思考模式,对他大伯的行为,他们觉得心寒,但是不至于有怨恨。

  王喜来的两个儿子老大王志刚和老二王志强对自家爹的行为是不赞同的,但是也不好说啥。所以对着大娃他们几个内心是有愧疚感的,这一愧疚就想逃避,也不愿继续跟他们碰面。

  劳累了一天,一家人吃完饭,就各种洗漱,回房睡觉了。

  操劳的一天又开始了,今天就只有李夏夏和王老头趁着天没有亮,赶紧赶到地里,挑水,浇番薯藤。等把三亩地浇完,把番薯坑填满土,这今早的活计算是完成了。

  早晨的土地是凉的,水也是凉的,等到太阳出来,把地晒热了,这个时候就不能浇水了,不然会把苗烧死。

  回到家中,估摸也就九点多,家里的孩子也都起来了。二娃现在是一天不落地每天早上去山里砍柴,砍的柴要是多了,拿不回来,二娃就要找个地方藏起来,回来叫他爷或者他娘上山挑回来。王老头对二娃现在勤奋的模样可是赞不绝口。

  喂鸡,喂猪,浇菜,打扫卫生,这是每天必不可少的活,十二岁的王珍花现在可以独立负责喂鸡,打扫卫生等活计。

  下午,李夏夏发现自家的两只母鸡开始抱窝了,她悄咪咪的靠近母鸡,迅速的把母鸡抓住,母鸡扇动翅膀努力挣扎,可惜敌不过残忍的主人,只能丧失做母亲的身份。ωωω.χΙυΜЬ.Cǒm

  将母鸡放进木桶里面,倒进水,大约把母鸡半个身子浸透,用盖子盖住,上面再放一个大石头,防止母鸡偷跑。大约过个两三天,母鸡就能清醒过来,不再一心想着孵蛋。再喂点好的食物,过不了多久肯定还能再继续下蛋。

  新养的那四只小鸡现在已经长大半个巴掌大了,可以喂点蚯蚓,菜叶子,不需要再用谷子米糠喂养。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可以安全的长大,不会再出现折损。

  三头小猪养了二十天,已经从十多斤重变成了现在二十多斤了,吃得也越来越多了,每天豆腐渣,猪草,菜叶子吃得可欢了。当然排泄物也跟着多了起来,之前三四天打扫一次,现在得两天一次。每次打扫的时候李夏夏都恨不得鼻子失灵,用碎石头砌起来的地板,坑坑洼洼的,特别不好清理。

  菜园子的小油菜和芥菜已经长大,可以摘一部分出来炒,这个时候的绿色蔬菜又细又嫩,特别爽口。南瓜苗现在已经慢慢的开始伸藤,需要给这些藤蔓搭一个架子,方便这些藤蔓攀岩。至于冬瓜根本不用搭架子,让它的枝条在地里肆意的生长就行。

  今天还需要把剩余的两亩地种上番薯藤,又是一家人出动。今天的效率比昨儿快,太阳还未落山,就已经完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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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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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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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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