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一名身着蓑衣雨帽的人急匆匆地闯了进来。
这人正是和之国的将军,光月大人。
他手上所持之物,便是天魔御魂。
耕三郎大惊,急忙跪身行礼。
将军表明自己的来意,竟然是要将天魔御魂焚毁!
原来自从黑炭一族乱国的计划被揭发之后,国家内乱便从未停止。
联系到历史文本上关于国宝的记载。
光月大人认为是这柄鬼刀带来的诅咒在应验。
加上这柄刀会吸取所用之人的生命,近百年来敢用之人尽皆惨死。
他便更坚定的认为是鬼刀在作祟,所以决定要将它焚毁。
耕三郎在恭送将军离开后,将天魔御魂捧在手上细细凝视。
未握刀柄,却已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被刀不断汲取。
但耕三郎没有放下,而是就这样端坐了一整夜。
屋外天空临近放晴,雨还淅淅沥沥的下着。
屋内,耕三郎坚毅的脸却泪流不止,天魔御魂在他手上轻轻嗡鸣。
作为一名刀匠,耕三郎读出了它的话语。
一柄锻打了数百年的兵刃,一柄位于十二工里的无上大快刀。
却是那么的孤独。
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便从未找到与之相称的主人。
一柄为了战斗而生的名刀,却因为使用者的恐惧而被封印。
这是名刀之哀,更是剑士之哀!
耕三郎感觉一股燥热与寒意在胸膛中鼓荡,交缠着直冲头顶。
虽一夜未眠,此时却精神倍增。
他开器铸剑,风箱鼓噪下,火红的炉膛发出炽白之色,如同太阳的核心。
火花四射中,叮叮当当的锻铁声更像是武士在殊死决斗。
直到两柄刀剑彻底铸成,他才虚脱一般瘫倒在地。
面目苍白,汗流不止,但笑声却没停止。
两柄刀剑在他手中完成。
一柄名为和道一文字,气质内敛。
一柄名为地狱之王阎魔,霸气外露。
耕三郎将阎魔献给了将军府,却难平将军的怒火。
光月大人命令他,如果不焚毁天魔御魂,就带着它离开和之国。
在鬼刀消失之前,永远不准回来。
耕三郎奉命,他宁愿离开家乡,也不允许名剑被默默无闻的焚毁。
这是一代刀匠对于名剑的执着,就算毁灭,也要破碎在斩击敌人之时。
临走之前,耕三郎向光月大人讨要了关于鬼刀所谓的诅咒之词:
天魔御魂其咒难言,活人无用死者难安。
烈焰燃燃暗云压天,东海之巅征战回燃。
耕三郎心里默念,脸上露出无声的微笑。
他心里有隐隐的预感,这篇写的前言不搭后语的词不像是诅咒。
倒像是一个预言。
从此,他把守护天魔御魂当作了无人任命的使命。
在隐秘的港口,踏上离乡之船,往后几十年,再未回过故乡。
……
林克静静听完,大受震撼。
和之国的将军竟然把国家内的动乱怪罪到一柄武器上,简直荒唐。
这名耕三郎老大叔为了这柄刀选择背井离乡,又让人佩服。
究竟是怎样的一把刀才能扰乱一国之运,让人穷尽一生。
林克将刀柄握住,苍然出鞘。
出鞘的霎那间,天魔御魂发出悦耳的嗡鸣,像是剑刃在嘹亮的高歌。
细看之下,接近十拳长的剑刃上,暗紫色的刃纹百花缭乱,像一幅乱鬼浮世绘,沉淀着数百年的历史。
林克凌空挥出几手斩击,迅捷的破风声如快刀斩纸。
“真实一把好刀!”林克由衷的赞叹,“想不明白,为什么说它有诅咒呢?”
“最直白的表现就是,传说中从没有人能挥动它五次以上,挥出五次以上的人都被它吸干生命力而当场暴毙!”耕三郎吐出一口烟圈,悠悠然说,“你刚才已经挥了四次了。”
“啊?”林克惊惧当场,握住刀柄的手不敢移动分毫,“那怎么办?”
老人眼角的皱纹堆在一起:“那你可否察觉到什么异样?”
林克眉头皱成一团,将信将疑的感受着,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猫腻。
于是壮大胆子又挥了两下,果然无事发生。
老骗子!
故弄玄虚!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耕三郎笑着说,随后眼神一凛,语气也沉下去,“这把刀确实会吸取人的生命力,不过那是对普通人而言,因为……”
“天魔御魂从铸造出来的那一刻起,就不是给生者使用的。”
“不是给活人用的,难不成是给死人用的?”林克随口问道,他笨拙耍着剑术把式,像只猴子玩耍着刚刚得到的木棍。
“它是死神的佩刀!”耕三郎一字一顿。m.χIùmЬ.CǒM
死神的佩刀?林克脑海中一道思绪如惊雷般炸响。
如果之前有人跟他说死者复生,亡魂幽灵之类的事,林克一定上手就给他几个大耳瓜子。
但现在的世界,唯物主义那一套已经完全失灵。
林克不仅见证了霍格前辈灵魂的飞升,耕三郎老大叔的灵魂还在跟他对话。
而且在他唤醒亡灵时,曾脱口而出的那句:
以死神之名,命你苏醒!
岂不是正好验证了死神的存在。
林克心里想着,对老大叔的话已经信了七八分,又开始细细端量起手中的长剑。
“天魔既然会吸取使用者的生命,那只要没有生命,它便无处吸取,反而还会释放不可想象的力量。”耕三郎继续说着。
“刀是有性格的,我能感受得到它也不想再受世上庸碌剑士的误解,所以把它葬在了这东海涯畔,不过刀还是要有人使用才能称之为刀,埋葬在土里只能称之为刀的尸体。”
“这柄刀就交给你了,我能听到它出鞘时欢愉的剑啸,你就是它选择的主人。”烟雾在耕三郎鼻腔里吞吐着,让他看起来仙气飘飘。
仿佛一个老神棍。
“老夫在这里以这副姿态等了十余年,就是为了今日。”
“这柄刀的归宿,这就是支撑您留存于世间的意志吗?”林克将天魔收回刀鞘,肃然起敬。
这是一代刀剑大师的名匠之心。
“这算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我在陪伴我的孙女,以免她孤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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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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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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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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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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