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难民竟然逃到了芦花村这样的小村子里来了?
难道北方如今已经旱得颗粒无收了?
古代的交通工具不发达,信息也传递得不及时。
她很想知道,逃来芦花村这小小村庄的难民,是从北方哪个地方逃来的人?
此刻芦花村的村口,吵嚷得如同菜市口。
除却在晒谷场上盯着自家粮食的人之外,其他村民几乎全都聚来这里看热闹。
十几二十个骨瘦如柴,穿着破烂的难民们,压下心中的难堪,哭着跪着估价自卖。
“老爷,我干起农活儿来一个顶俩,别看我瘦,这都是饿的......您发发善心救救我吧......”
“夫人,您瞧瞧我闺女,今年刚及笄......女红和灶上功夫都极好,您买她回去当媳妇吧......”
“有没有哪位好心人家里缺儿子的?我这小子年纪小,还不记事,给他口饭吃,救救他吧......”
“各位好心人呐,谁能赏我口饭吃?我给他磕头了!我给他当牛做马啊!”
江半月与江家二老来到村头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让人心惊的场面。
在这种情况下,适龄女子很是吃香。
毕竟每个村子里都会有那么几个,穷得娶不上媳妇的大龄男青年,或是死了婆娘的鳏夫......
就好比方才那个,被自己母亲像货物一样推销,才刚及笄的小女孩。
被腿脚有残疾,二三十岁还没取上媳妇的赵拐子,用二两银子给买回家。
还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被婆娘死了好些年,如今都当爷爷了的老鳏夫给买了下来......
除此之外,年岁稍小的小男孩,也被村中没儿子的人家给买了去。
最后剩下来的都是些上了年纪的妇人,和一些瘦得吓人的年轻男子。
江半月作为一个现代人,亲眼看到这样的事,自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更多的情绪却是无奈。
江家如今确实有余银,有粮仓,买下这里所有难民都不成问题。
但问题是天灾要来了!
书中可是提到过,这场旱灾持续三年。
在荒年里物价上涨二三十倍,纵使你有钱也买不到粮食。
金银不如一斗米!
家中若是突然多出十几二十张嘴,指不定还得搭上自家人的性命!
她可以承认自己自私。
她并不是统治者,也没有一颗圣母心,唯一所求的不过是,让家里人一个不少的渡过荒年。
祈求声,哭嚎声不绝于耳。
难民们绝望的眼神里,透露着挣扎的求生欲。
江半月越发觉得心里难受了。
正当她想撇开脸时,却发现了一对与众不同的母子。
那妇人背着一根用脏布头裹着的长棍,怀抱着骨瘦嶙峋的小男孩,坐在在难民群的末尾处,极其不显眼。
她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疯狂的推销自己,而是垂眸与怀中的小男孩低语。
一个村妇走到了这对母子的面前,居高临下的问道:“你儿子多大了?”
妇人抬起头,木然的笑了笑:“大郎他十岁了。”
村妇点了点头,打量了小男孩好一会儿,又继续说道:
“我娘家兄弟四十好几了,连生了五个女儿,想来也是生不出儿子了。不过我娘家也不富裕,但也能每顿吃个半饱。不如我将你儿子带回去,给他条生路?”
妇人眼中一亮,难以启齿的开口:“能不能.....将我也带去?”
村妇瞪了她一眼,斥道:“你在说什么胡话?我兄弟的婆娘还活着呢!你跟着过去干什么?”
妇人眼中的光亮褪了下去,温和的与那村妇道谢:“我们母子是决不能分开的,谢谢大姐的好意了。”
村妇眉头一皱,“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一个妇人带着孩子怕是不好再嫁,这孩子对于你来说不过就是个累赘,还不如就将他卖给我。”
妇人不以为然的一笑,仍是好声好气的道谢:“我不准备再嫁了,谢谢您的好意。”
“哼!真是不识好歹!”
村妇见她这般不听劝,冷哼一声便离开了......
李氏向来心软,眼下瞧见了难民的惨状,心里很是同情。
“玉奴儿,不如咱们......”
不过要买人的话,她纠结了半天,还是说不出口。
天不下雨,地里大旱。
多亏了变异稻种,江家的收成是不错。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家里可以做慈善啊!
“唉,算了........反正又不买人,咱们就家去吧,呆在这儿心里怪难受的。”
她叹了口气,招呼着老头子和孙女要回家。
江老头也不欲多待。
他跟在李氏后头,转身就走。
上回大旱他确实经历过,可他那时还小,根本就没见过难民长什么样。
如今倒是让他看了回稀奇,但心里真的是堵得慌。
天灾面前,人如蝼蚁啊!
李氏走了一截路,却发现江半月并没有跟上。
转过身一看,那小丫头还在原地盯着那群难民看。
“玉奴儿?你在看什么呢?家去了!”
说着李氏走了过去,拉着她就要走。
“阿奶你看那个妇人......好眼熟啊!”
江半月甩了甩李氏的手,指着那对母子中的妇人说到。
李氏纳闷:“眼熟?”
她循着孙女所指的方向看去,仔细的打量了那对母子,随即又摇了摇头:“你看错了吧?咱们家没有北方的亲戚。”
“唔......总觉得......长得和我阿爹有点相像......”
江半月迷了眯眼,沉吟道:“或者说,特别像咱家人......”
“你说什么?”
江老头听到这话,惊讶不已。
他看向那个妇人的眼神,就像是在通过她,想起了什么人似的。
半晌过后,他难以置信的嗫喏道:“梨花......梨花......”
李氏的身子明显一震。
她快步的朝那对母子走了过去。
行至对方身旁时,她蹲下身来,近距离的观察这个妇人。
突然间她泪流满面,抓住了妇人的手:“春芽儿?”
“您......认识我?”
妇人慌忙抽出了被握的手,明显是被李氏突然的动作给吓到了。
李氏不管不顾的抱住了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春芽儿!我的儿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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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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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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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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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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