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书农女:狗官,我劝你善良>第106章 兄妹二人选礼物
  今日小大郎大吐为快,把积压许久的不满情绪发泄了出来。

  江半月替原主道了歉,心中却琢磨着要给她这大哥哥拉红线。

  兄妹二人之间的关系,也瞬间拉近了许多。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琳琅斋的门口。

  江半月本只是预备为阿爹买些笔墨,怎奈店里的伙计推销功夫一流。于是她昏头转向的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套便宜的文房四宝并百十张粗宣纸。

  买完笔墨之后二人又来到了,镇上唯一一家卖头面首饰的宝翠阁。

  江半月本想就买一枝分量轻的雕花银簪送给阿娘,但瞧着这些花样时新的簪子,不过才一两银子一枝,好看又实惠,顿时动了多买几只的心思。

  家中总共四个妇人,再加上她与小大娘江半雪,要买就得买上六只。

  虽说今日大赚一笔,但买礼物的预算却不多。她是绝对不会拿出许多钱来,买这些首饰。

  于是她就挑了两支簪子,桃花式样显年轻,正好送给“人面桃花”的阿娘,牡丹式样略显沉稳,送给上了年纪的李氏才压得住。又想起二房的小大娘待字闺中,正值花儿一般的年纪,于是给她挑了一对丁香耳钉。

  柜台上那一双给小童儿戴的银铃手镯,她瞧着也是正适合平安郎这般大的孩子,便叫伙计包了起来。

  当然她也没有忘记,袁氏肚子里的那双弟妹,替他们选了两个吉祥纹路的长命锁。

  见江半月挑挑选选了一大堆,隐隐有些停不下来的趋势,小大郎赶紧催促她付了钱,好去绸缎庄子里买布料。

  江半月废了老鼻子大力气,同宝翠阁的老板讨价还价,最终以三两银子的超低价,买下了这些首饰。

  兄妹二人出了首饰铺又到了绸缎庄。

  买布料倒是没花多长时间,农户人家穿不得,也穿不起绫罗绸缎。而棉布与麻布的颜色也就那老几样,江半月根本不用做什么选择。

  青黛适合李氏,浅绛色送给两房伯母,青蓝色也只有冷白皮的阿娘能驾驭得住了。

  小大娘喜欢的布料就更好买了,喜庆的东北小碎花,农户人家小闺女的不二选择。

  家中也有一两年没裁过新衣了,江半月索性给家中干活的男人们,选了厚实又耐磨的麻布和白棉布,里里外外都能翻新了。

  做新衣自然也不能把小二郎,小三郎给落下了。靛青色和深蓝色,极其适合像他们这般大的皮猴子。

  平安郎的话就算了,他都是捡大家小时候的旧衣服穿。并不是江半月舍不得银钱,而是旧衣服比较柔软,婴儿娇嫩的皮肤才不会有不适感。等到过年的时候,再给这小家伙做新衣也不迟。

  挑来选去倒是没买适合江诚的布料,原因无它,袁氏的针线活儿,她实在不敢恭维。

  她阿爹是个读书人,学子服上的针脚要是歪七扭八,还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这吉祥布庄里倒是不缺,做好了的广袖长衫学子服,只是价格感人。

  麻布便宜,一百五十文一匹。贵一点的棉布也就三百文就能搞定,而成衣却是布料价格的三倍!

  江半月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咬咬牙,买了一套烟灰色的学子服,还死皮赖脸的要求老板,附赠一条同色系的纶巾。

  吉祥布庄的老板也是难得遇上这般大的客户,见这小姑娘一口气买下十一匹棉布,四匹麻布,外加一套学子服成衣,眼睛都不带眨一下,于是也就笑呵呵的奉上了一条绣工精美的纶巾。

  十五匹布料算起来差不多五两银子左右,江半月觉得挺划算的,也就没有再讲价了。

  付钱时那个爽快,把小大郎惊得说不出话,却让布庄老板笑开了花。

  不过这布庄老板也是个实诚人,一瞧兄妹二人的穿着就知道是农家的孩子,主动给他们免去了零头,还送了一大袋子布庄用不着的边角布料,让他们拿回家给妇人家们纳鞋底。

  兄妹二人道过谢之后,便离开了绸缎庄......

  东街上,半大的小子提着个大包袱,扛着十几匹布,后头跟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东张西望的像是在防贼一般的盯着四周。

  这样奇特的景象,惹得路人纷纷侧目。

  江半月被四周好奇的目光瞧得心慌。

  她下意识的捂紧了胸前藏着的首饰和银钱,愣是看谁都觉得是歹人。

  “大哥哥,我就剩下......一两银子可以用了,能买多少粮食回去?”

  她慌张的拉紧了小大郎的衣摆,问到。

  一提起银钱,小大郎就觉得心痛,但也腾不出手来抚慰还没缓过来的心脏。

  小二娘今日花掉的银钱,比江家这两年的开销都要多。

  他闷声回答道:“大概能买二石精米,或是三石粗米罢。”

  “精米?粗米?是......什么意思?”

  江半月不明所以,仰头问道:“粗米拉嗓子吗?”

  这问题也让小大郎犯了难,“精米我哪里吃过......”

  顿了顿他又说道:“咱们家吃的是粗米,煮起硬饭挺香的!”

  “哦,我明白了。”

  这样一解释,江半月顿时了然。

  江家吃的那种黄不拉几的米,原来叫做粗米?

  她还以为陈米,所以才是那种颜色。

  想了想,她又问道:“要不咱们买两石粗米,剩下的钱买几斤精米?”

  小大郎一愣,他想起了小二娘之前说的话。

  留五两交给阿奶,剩下的给家人买点东西,余钱就他们二分平分。

  现在就剩下一两银子卖粮食,怕是剩不了几个铜板了。

  他本就没打算要这钱,只是觉得小二娘这丫头手是真的松!

  钱还没捂热,就全都花干净了。

  不过这银钱都是她凭本事挣来的,就算他是哥哥,也没资格指手画脚。

  “也好,三婶怀着孕,平安郎也还小,吃些精米煮粥挺不错的。”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粮铺。

  江半月抬头一看店名,心里一乐。

  哎,巧了!

  朱氏粮铺!

  粮铺门口放置着几个大箩筐,里面装着各种粮食,林林总总的有七八种之多。

  现代的商品粮与古代未加工的粮食相比,区别可大了。

  江半月看来看去,也就只认识去了壳的大米,和没去壳的谷子,还有那一大筐子黄豆。至于其他的嘛,她是见都没见过。

  想来也好笑,她这个农家女还真是名不副实,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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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不好意思,迟到了qaq明天一定会早一点的~ღ(´・ᴗ・`)比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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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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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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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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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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