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云儿站在暗金色镶边的铜镜前,整理仪表,她今日身穿一套白青相间的广式长袍,腰间系一条蓝色水纹腰带,脚上是一双黑色锦云纹长靴,墨发只用一根白玉翡翠挽起一个简单的发髻,又加了几个点翠作为点缀,耳上戴着血红色玉石耳坠,眉似远山,妆容精致,既有女子的温婉可人的形象,眉宇间又多了几分英气……
小清小春看见萧云儿今日的形象,皆是被迷住了。
小清欢呼雀跃地对萧云儿说:“娘娘今日可真漂亮,一定能让所有人眼前一亮。”
萧云儿感叹地想:果然美女的品味都是一样的。
狩猎节就在皇家狩猎场举行,大乾王朝的江山是靠着先祖高超莫测的马术,一剑斩敌军首领建立的,又被称为“马术上的江山”。
后辈们都不愿意让祖先的技法失传,于是每年五月初五这天就是大乾王朝的狩猎节,让后辈们继承祖宗技法,勿忘本源,让先祖们在地下安息。
数千名将士守卫狩猎场,这个狩猎场很大,大的望不到边,所有的大臣们都已来齐,每年的的狩猎节都是这样的声势浩大,这更像是一种仪式,一种祭祀祖先最好的仪式。
皇上与后妃臣子们都已来齐。
“参见皇上,太后,愿皇上太后万福金安!”众臣子们齐齐跪下请安。
“众爱卿平身,你们都是我大乾朝的顶梁柱,今日正是一年一度的狩猎节,就让先祖们好好看看咱们这代年轻儿郎的风采,今日谁赢得的猎物最多,朕重重有赏!”
“那朕就先抛砖引玉给众爱卿看”慕容荻说着,侍从将弓箭递上。
慕容荻接住了弓箭,利落的拉开了弓,身子微微后仰,锋利的眼神瞄准猎物,“咻!”的一声,猎物迎声而倒。
正准备吃葡萄的萧云儿撇开眼看见了这一幕,内心直呼“牛啊,大兄弟,百发百中神箭手!”
宁妃此时也觉得慕容荻英俊神武,很有魄力。
众大臣一声声赞叹恭维之声。
“皇上真不愧是少年天才”
“皇上可是太强了,完全继承了先帝的雄姿”
“我大乾王朝终于又迎来一位明君”
……
慕容荻射中之后,回头看了一眼萧云儿,似乎再说,我的剑术很不错吧。
萧云儿看到慕容荻与她对视,似是懂了慕容荻眼神里的意思,很快的移开眼,心跳开始不由自主地砰砰加快,脸颊也露出一抹绯红……
慕容荻看到萧云儿的反应,嘴角慢慢扬起…
宁妃看见她们二人之间的互动,不停的握紧拳头,内心犹如一把火烧,嫉妒快淹没了她的理智。
慕容荻转过身来,对他的群臣大声喊到:“将士们,该你们了,让朕看看大乾二郎的风姿!“他声音孔武有力,深入人心。
“是!”众年轻将士齐声应道,然后便去了猎场围猎。
慕容荻觉得觉得狩猎的机会千载难逢,倒不如与将士们同欢,展现风采,于是便也加入了狩猎的行列。
后妃们皆已回到自己的帐篷内。
萧云儿账内。
帐篷内的空间与摆设虽然不如落霞宫,但是胜在干净小巧。
萧云儿此刻内心有些忐忑不安,因为小春告诉她,等会老爷,夫人,少爷要来看望她。
将军府一共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老爷萧毅,夫人秦淡月,少爷萧易之。
萧毅与秦淡月青梅竹马,以前萧毅家里很穷,但是萧毅天生神力,有谋略,武功高强,便在秦淡月的帮助下从了军,等到萧毅成名以后,便回来迎娶秦淡月了,夫妻二人十分恩爱,而萧毅也从未纳妾,只一心一意对秦淡月好。
萧云儿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无奈从小就体弱多病,似有不足之症,是萧毅和萧夫人捧在手心里养大的,自小便是要什么便有什么……
萧易之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虽然时常遭受打骂,但那都是为了磨砺他,是个宠姐狂魔,见不得姐姐受一丝一毫的委屈,成日调皮捣蛋。
小春引她们三人进了萧云儿的帐篷。
骨肉之亲相见,皆是热泪盈眶,相思之苦无解。
萧毅携夫人,箫易之跪下,满怀热泪道:“老臣,给云妃娘娘请安”
萧云儿看见他们跪下,连忙过去扶他们起来,眼眶已经红了,泪珠也在一点一点地掉:“父亲,母亲,弟弟,快起来”
“先坐下,家中最近一切可好?”
萧毅收敛了难过的神色,眼里只有看见女儿时的喜悦之情:“家中一切都好,你不用担心”
秦淡月关切的看着萧云儿问道:“你这里可有什么缺的,我托人送过来?”
萧云儿握住了秦淡月的手说:“我在皇宫一切都好,也挺自在点,没什么缺的?”
秦淡月接着道:“看见你没事,我们可都放心了,几天前听到你落水的消息,我们是担心又无可奈何,如今身子骨怎么样?”
萧云儿说:“母亲,女儿落水后倒是发现身子骨好了许多,也不在像以前那么虚弱了,母亲放心吧。”
萧云儿懂事的让他们心疼,她一直都是这么懂事……
箫易之关切的说:“姐姐…,给你,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玫瑰花糕,这是我排了好长时间队才买回来的,姐姐尝尝”
箫易之从怀里拿出来玫瑰花糕交给了萧云儿,还是热的,萧云儿内心无比的感动……
萧云儿摸了摸箫易之的头,亲切地对他说道:“姐姐也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一把弹弓送给你”
这把弹弓是萧云儿费了几天的心思亲手制作而成的,为此手上还留下了不少伤疤和淤青。
箫易之捧着接到了弹弓,像是拿着一个稀世珍宝一样护着,脸上开始傻笑。
“对了,母亲今天亲自下厨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糖醋鲤鱼,杏仁豆腐,薏米红枣汤,云儿,尝尝?”
萧云儿兴奋道:“我可一直惦记母亲的手艺呢,如今可是尝到了”
萧云儿拿起勺子细细品尝:“嗯…还是以前的味道,母亲的手艺最好了!”
小清见势,立马召集人传了膳食,一家人就这样其乐融融地吃了顿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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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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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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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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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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