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正值寒冬时节,是腊梅花开放的最佳时机。
太傅府的花园里种了上百株不同品种的腊梅,争相开放,颇有“百花争艳”的意味。
昭少爷今儿突然想赏花,越安便着人搬了桌椅在花园里,为防止感染风寒,还特地从北院拿来了一扇云母屏风。
简昭就这么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狭长的眼眸紧紧盯着盛开的腊梅,似是在赏花,又像是希望透过腊梅看到什么。
自从醒过来后已经好些天来,简昭也开始慢慢了解自己的情况,虽然都是别人在说,他毫无印象就是了。
但是大致的情况还是懂了。
比如他是谁、他为什么会失忆、他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还有就是,他的三个孩子。
上次晕倒醒来以后,除了头偶尔会痛,他竟是没再想起任何,就连他昏迷时围绕在耳边的声音都没再响起过。
简昭觉得自己就是个“局外人”,以旁人的视角去了解以前的自己,没有办法感同身受,总觉得说的是别人的故事。
“昭少爷,天气冷,您还是早点回屋吧。要赏花以后还有大把时间,如今您得仔细身子。”越安开口劝道。
“知道了,我再坐一会儿。”
简昭端起茶盏饮了口热茶,思绪又不知飘向何处。
越安看着简昭的沉默的背影,淡淡地叹了口气。
他是家生子,从小就在这太傅府生活,最常听人提起的就是大小姐。他们都说大小姐为人亲和,从不苛待下人,还经常会赏一些好吃的给下人们。
哪个家里有什么困难,只要去求大小姐,都会得到帮助。
大家都尽心尽力伺候大小姐。
越安有记忆的时候,大小姐已经嫁去丞相府了,他只能从别人的嘴里听闻这位大小姐的各种事迹。
终于有一天,大小姐回太傅府探亲,越安有幸得以窥见大小姐的真容。
太漂亮了——这就是他第一眼见到大小姐的真实想法,他没读过书,不知道怎么形容,就觉得大小姐比起那天上的仙女也是不差的。
当时的大小姐身边带着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就是现在的昭少爷。
越安见简昭的第一眼,是非常震撼的,那时候的简昭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小魔王,从不喜欢让下人跟着。在太傅府的日子里,上树掏鸟窝、下河捞鱼、翻墙上街瞎逛、跟其他官员的孩子们打架,没个消停。
但没有人会讨厌这样的简昭,即使他顽劣得不像话,也会让人觉得他生来就该这样,又放肆又耀眼。
那时候的越安总是偷偷躲在一旁偷看简昭的一举一动,在他心里,昭少爷是个无所不能的人。
直到有一天,越安在太傅府后门不远处的巷子里,撞见简昭又跟人打架了,只不过这次打架的对象是一群小乞丐。
他正犹豫要不要回府禀告大小姐,就看到那群小乞丐被打得哭爹喊娘,直说“下次不敢了、求饶命”。
那群小乞丐走了以后,简昭跑去包子铺买了几个大肉包子,又跑回了那条巷子。
越安这才注意到,巷子深处还躺着两个小乞丐,一个看着七八岁,一个看着才两岁多。
简昭把手里的肉包子递给大的那个,说道:“给你们吃。那伙人已经被我打跑了,以后不会再欺负你们了。”Χiυmъ.cοΜ
大的乞丐缓缓伸手接过包子,嘴唇微微颤抖,最终只是说了一句:“谢谢少爷。”
简昭点点头,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两个小乞丐,想了想还是问道:“你们今后有什么打算?”
大乞丐咽下口中的包子,回答道:“我们准备南下,去找爷爷奶奶……只是路上被人骗了,才会沦落到乞讨……”似乎是觉得难以启齿,后面的声音越来越小。
简昭听了他的话,看着浑身是伤的大乞丐,又看了看牙牙学语的小乞丐,便起身把佩戴的玉佩扯了下来,递给了大乞丐。
大乞丐诚惶诚恐,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简昭把玉佩塞到大乞丐怀里,小声说道:“城门口左转有一家典当行叫‘江记典当’,是我娘的铺子,你把这块玉佩拿去当了,说是简昭让你来的,掌柜便会给你多一些盘缠。拿了银子便回家吧,仔细些,别再被骗了。”
大乞丐猛地张大嘴,激动得说不出话。
过了一会儿,才慢慢跪地,狠狠磕了一个头道:“恩公的大恩大德,小人现在无以为报。如今后有机会,辛听跟弟弟做牛做马报答恩公。”
简昭摆摆手不甚在意,他本就是心软看不过去才出手救了这对兄弟,压根不图他的回报。
“快去吧,到时候记得找个大夫看看你的伤。”
说罢,简昭就转头就走了。留在原地的大乞丐紧紧握着玉佩,直到简昭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
躲在暗处观看着这一切的越安,捂着激烈跳动的心口,竟然忍不住有落泪的冲动。
简昭就像那天边的太阳,总是热烈而又温暖的对待一切,越安心想,以后要是能跟着昭少爷就好了。
那之后没多久,简昭就跟着大小姐回相府了。
再一次见到简昭是在他金榜题名游街的时候。
在得知简昭是殿试第一的时候,整个太傅府都跟着与有荣焉,老爷高兴得全家上下都打赏。
越安却没来得及拿赏赐,急急忙忙跑上街去看状元游街。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挤到前排,越安第一眼就看到了骑在马上那高大的身影。
昭少爷长大了,越安想。
彼时的简昭已经十七岁了,眉眼狭长,鼻梁挺拔,满身的傲气令人望而却步,完全看不出当年那个在巷子为小乞丐打架的混世小魔王的影子了。
他跟探花郎言笑晏晏地接受着百姓的观摩与祝福,只是……越安总觉得,昭少爷的眉眼有挥之不去的惆怅,他的笑没有达眼底。
真正放肆开怀大笑的简昭,应该是在太傅府的那个样子。
游街以后,越安就再也没有见过简昭。
期间听闻了相府发生了很多事,昭少爷成亲了、昭少爷有孩子了……其中最令人心碎的便是大小姐病逝,老爷跟老夫人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十岁。
越安也无法想象,那位堪比仙女的大小姐竟然就这么没了。
再然后,昭少爷有了第二、第三个孩子,越安心想,大小姐在天之灵,也能放下心了。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后来听说昭少爷被赶去了乡下,老爷急得上门讨要说法,却被敷衍打发过去。
越安当时觉得,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昭少爷了。没想到,短短几个月后,他就见到了浑身是血的简昭。
“昭儿,在看什么?”江山的声音打断了沉浸在过去回忆的越安。
越安才惊觉到自己竟然在伺候主子的过程中走神了这么久。
“大少爷。”越安对江山行了个礼。
随后便叫人去搬一张椅子过来。
江山摆手示意不必,继而看着腊梅出神。
一时间无人谈话,都在静静地看着园中孤傲的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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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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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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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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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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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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