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开局取了长孙皇后的脐带血>第146章 腰缠万贯
  “想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也很简单,用标点符号就行了。”

  “标点符号?”

  房玄龄,李世民,杜如晦一脸发懵,并没有理解杜禹口中的标点符号是什么。

  杜禹也不解释,抓起笔,直接在之前写的那句话上面画了几个点,“你们再看看这句话?”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这有什么不同?”

  杜禹笑着问道,“看到这几个小点的时候,你们是不是下意识的就做了断句?”

  房玄龄点头。

  “嗯,没毛病,这就是标点符号的用处。”

  “标点符号的作用就是用来断句,比如这个像是小蝌蚪一样的叫做逗号,便是一句话没说完。”

  “这个小圆圈就是句号,表示一句话已经说完了,当然,除了逗号,句号之外,还有冒号,引号,顿号……”

  杜禹简单的介绍了一番。

  房玄龄和杜如晦顿时双眼放光,“这个好,倘若这个标点符号用起来,那么以后读书人在断句的时候,就不会出现偏差了。”

  “直接一句一句的读就行,这样就省很多事情了,只是……”琇書蛧

  杜如晦有些纠结地问道:“我们如何确定这些句子我们标出来的就是对的呢?”

  “还有就是如何让读书人接受?”

  房玄龄也看向杜禹,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杜禹挑眉看向李世民,“这个其实很简单,只要找大唐被读书人公众认可的人来负责编纂就行,像什么大儒啊这些完全没问题。”

  利用公众人物的公众力量,效果绝对很好。

  “他们会答应吗?”

  李世民心动,但不确定这件事能不能成功。

  “这种名利双收的事情,只要他们不傻就会答应。”

  “没有谁不喜欢名利,尤其是能让自己名满大唐,被天下读书人敬重,这种好事他们求都求不来,又怎么会拒绝?”

  “父皇你只需要找人教会他们这标点符号的用法就行。”

  “回头我给你写下来,你让他们照着办就是。”

  李世民点头,“若是这样,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句读之法甚是妙哉,妙哉啊。”

  对于杜禹说的办法,李世民越想越觉得满意,而且可行性也比较大。

  杜如晦与房玄龄两人又对着杜禹拍了一通马屁。

  “荀国公的文学才华堪比大儒,我等自愧不如。”

  “房大人此言差矣,荀国公的才华,我大唐有何人能够望其项背?”

  “大儒算什么,在荀国公面前不值一提,荀国公可就是我大唐需要的人才啊,文,能想出句读之法。

  武:虽不说上战场杀敌,但却能够提炼精盐,造出纸张和瓷器,更是发明了香皂,花露水和香水。

  如今更是连书籍都能印刷出来,我大唐有谁能有如此本是?”

  “荀国公可谓我大唐的千古第一人。”

  杜禹听得嘴角直抽。

  李世民也有点想捂脸,装作不认识这两个舔货。

  可偏偏,他们说的就是事实,让人根本没办法反驳。

  李世民内心暗暗想了一下,从古至今,还真没有人能像杜禹这样,有如此才华。

  大唐有杜禹在,当兴!

  “我说二位悠着点,你们再吹捧下去,我都得飞起来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将句读之法交给你们了,那不妨再教你们一点东西。”

  房玄龄,杜如晦以及李世民三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杜禹,目光灼灼。

  “还请荀国公赐教!”

  “其实也没什么,这东西叫做拼音,学会了它,就不用担心有不认识的字了。”

  “哦?”

  “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神奇的东西?”

  李世民兴味十足。

  经过多次的经验,李世民总结出来一个道理,只要杜禹出品,就没有凡品。

  杜禹点头,“有是有,不过想要学会拼音的话,得需要一点时间,先得学会声母,韵母,复韵母这些,还有声调,只有将这些学会了,再遇到不认识的字的时候,才能拼读。”

  “生母?”

  房玄龄懵,“生母可是生身父母?这个我们倒是都有,只不过已经不在世了。”

  杜禹捂脸。

  用笔在纸上写到:“声母!”

  “是发声的生,比如房大人,您醒房,要拼读的时候,首先得有声母f,然后有韵母ang,才能拼读出来。”

  杜禹大概讲解了一下,“这个目前对你们来说有点复杂,如果想学,就来我府中,我教你们,最好是将负责编撰的人都找过来一起学习。”

  “到时候书籍编纂成功,印刷的时候,直接加上拼音和标点符号,断句和认字都不再是问题。”

  其实有些书籍蜜雪也能找到,只不过他在文学领域上的影响力跟那些大儒比起来相差甚远。

  因此,即便他要拿出来,也需要那些大儒来顶缸。

  “这件事,朕回宫之后就会安排,这种志在当下功在千秋的事情,他自然不会放过。”

  杜禹提出的拼音和句读之法,可以说解决了目前教育方面短缺的问题。

  因为世家的关系,大唐可以说几乎没有学堂,想读书的人只能靠自学,可自己能学多少,这与能力和态度无关。

  还得看认不认比自己文学更好一些的人。

  口口相传的东西,不是一个人努力就行。

  “嗯,学堂的事情也得抓紧。”

  杜禹叮嘱道。

  因为句读和拼音的事情吸引了李世民的注意,以至于将铁炉的事情抛置于脑后。

  李世民离开后,杜禹出府发现他印刷的十万册书籍竟然已经见底。

  不由得咋舌,这得多少人购买书籍啊。

  看到院子里摆放着的一筐筐钱,揉了揉眉心,“哎,忘了跟父皇说货币的事情了。”

  这些铜钱一串一串的携带起来着实麻烦。

  杜禹的想法则是希望李世民能够将流通的货币换成银子,一贯钱就是一千文,也就是一两。

  十贯钱就是十两,相比较而言,携带十两银子,可比携带十贯钱方便。

  至于腰缠万贯?

  杜禹冷笑一声,可能吗?

  一万贯可是一万两银子,就算按照一斤等于十六两来算,也得六百多斤,尤其是还是在铜钱的情况下,斤数更重。

  若是真有人腰缠万贯,绝壁是个傻逼,最终的结果也只不过是被钱埋了。

  可换成银子,好歹也能方便很多,不至于挣点钱就得一箩筐一箩筐的装啊,他府中的库房现在都放不下了。

  真是头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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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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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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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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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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