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看着方家几人,不屑的道:“你们都是几十岁的人了,居然这么简单就被人轰走了,好意思吗?真是白活了这几十年!”
秦招弟心里正郁闷呢,被舒青芸一阵骂,更不爽了。
她瞪着眼睛说:“你是哪根葱哪根蒜啊?小姑娘家家的,怎么说话这么难听呢?”
“我说话难听怪得了谁?你们今天要是能把舒青枫的婚事给闹黄了,我绝对不会这样跟你们说话,保证你们想听多好听的话都行。”
秦招弟就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了,她一向自诩嘴巴会说,舌战全村的妇女,就没怎么输过。
没想到今天在舒家却是连个小姑娘都说不过。
屈文良黑着脸,说:“不怪他们,我也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在县城和市里竟然都还有关系。”
才短短的半年时间啊,舒家竟然就有了这么强大的人脉关系。
那个顾一鸣,那个刘晟,那个刘晓曼,光是身上的穿着打扮就很是不凡,周身的气质更是不同凡响,有他们给舒家撑腰,但凡和舒家作对的,都要承受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压力。
这也就难怪方家在闹事的时候会束手束脚的了。
方家人,舒青芸离得近,身在局中,感受不到这些,他离得远,却是看得很清楚。
好几次方家人要爆发,眼神却是不由自主的会去瞄一下那几个人,然后气焰就灭了下来。
他们虽然是现在都还没有发现问题所在,但身体却不由自主的就这么做了,还真是怪不得他们。
秦招弟听了屈文良的分析,一拍手掌,恍然大悟的道:“我就说嘛,总觉得今天放不开,原来如此。之前你没说的时候我还不觉得,现在想想,那几个人我的确印象很深刻,一看就感觉和咱们不同。”
方凯埋怨道:“都怪你们两个头发长见识短,要是当初没有签那个断绝关系的文书,这会儿咱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舒家拿彩礼钱了,以后还能一直靠上舒家,说不定咱们一家也能去县城享受享受。
现在好了,啥都没有了。”
秦招弟眼睛一瞪:“我看你当初签字的时候可是积极的很,收了舒家一千块钱,你不是很得意吗?
现在后悔了,又说是我的责任了?”
方凯缩了缩脖子,呐呐的道:“我又没有埋怨你……现在还是赶紧想想,怎么才能占到点便宜,不然真的是亏大了!”
秦招弟扁扁嘴,她要是有主意,刚才就不会灰溜溜的离开了。
屈文良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忽然道:“舒青芸,你知不知道你大哥他们会在家里待几天?”
“听说他请了一周的假,要下周一才去上班,就是不知道这几天他会不会提前回去。
不过,至少明后天是不会回去的。”
按照凤鸣乡的风俗,结婚大摆宴席,是得摆上三天的。
所以,算上今天,舒青枫和方雅至少还要在家里带两天。
屈文良小声的说:“那咱们这样……”
舒家人尚不知道,婚礼当天的闹事并不是唯一的招,屈文良还准备了后续的盘外招在等着他们。
婚礼现场,气氛在方家人离开之后,慢慢的又热烈了起来,毕竟,经过方家人这么一闹,舒家的潜力也被人科普了一遍,让许多对舒家的实力不大了解的人也对他们更了解了一些。
自然,少不了羡慕嫉妒恨和奉承。
当天中午,舒青鸿做的席面让众人吃了完全停不下来。
晚上,舒青枫和方雅被送进了洞房,大家都知道,洞房花烛夜这天,肯定会发生点什么,所以,何珍把他们两人的婚房安排在最边上的一个房间,中间隔着一个过道,有点啥声音也不至于让隔壁的人听得太清楚。
有一些亲戚朋友住得远,所以家里也住不下,就在交情好的几户人家那里挤了挤。
何长旭兄弟几个都住到了温景辰那里。
躺在床上,何长旭说:“景辰,你比青枫年纪还大一些吧,你心里怎么想的?”
何长旭知道温景辰喜欢舒青羽,但是舒青羽年纪还比较小,何长旭对温景辰的感情并不是很看好。
温景辰说:“我没什么想法,一切顺其自然吧。”
“顺其自然?你今年都23了,是想继续等小羽,还是放弃小羽,相亲找个对象结婚?”
温景辰不言,何长旭就道:“那就是要继续等小羽了,小羽知道你的心思吗?”
温景辰继续沉默,何长旭就笑:“看来是不知道了。”
他摇摇头,觉得温景辰也真是傻,就这样默默的喜欢小羽,也不跟她说一声。
他说:“小羽今年也17了,我看最迟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我姑也要给她找对象了,你要是有想法,还是抓紧时间给人透露一下,免得到时候我姑给小羽相中了别人,那你就后悔莫迟了。”m.χIùmЬ.CǒM
温景辰沉默了一下,说:“你不反对?”
他有点奇怪,小羽几个兄弟,不管是亲兄弟还是表兄弟,对她都护得很,也有一种独占欲,最见不得旁的男孩子来接近她。
就他所知,小羽从小到大,不管是村里还是邻村的男生,还有她学校的男同学,但凡表现出那么一点点和小羽亲近的样子,就会被他们几个“约谈”,被他们揍的都不在少数。
可以说,他们真的把小羽保护得很好。
何长旭双手枕在脑后,望着床顶的蚊帐,淡淡的道:“我为什么要反对?以前是小羽还小,所以,我们要杜绝那些小屁孩儿们来纠缠她,省得把她带坏了。
现在小羽也不小了,过不了几年也该结婚了,总不能真等她二十好几了才开始考虑人选问题吧?
到时候就迟了!
现在这个时间差不多刚刚好。
小羽反正也是要嫁人的,当然是嫁个知根知底儿的最好。
就我所认识的适龄的男子,要不然就是家庭条件不好,要不然就是自身条件不好,要不然就是家庭条件太好了……”
何长旭也很无奈啊!
他去年就知道温景辰喜欢小羽了,但那时候他根本就没有表态,那时候,他对温景辰还是观望居多的。
但是,这半年来,他也留意着身边的适龄男性,还真没找出来一个比温景辰更好的。
就像他说的,要不然就是家庭条件不好,他舍不得小羽嫁过去吃苦。
要不然就是自身条件不好,配不上小羽。
要不然就是家庭条件太好了,比如顾二少和刘大少这样的。
家庭条件不好的,他担心小羽过去吃苦,家庭条件太好的,他又担心小羽过去受委屈。
想来想去,倒是温景辰最合适。
他上无老人孝敬,小羽嫁给他,只要两人情投意合就行,又不需要孝顺父母长辈,又不需要处理妯娌关系,日子会单纯很多。
而温景辰祖传的医术挺不错,搭上了县委书记和市里大官的线,以后的工作和收入眼看着是不愁的。
再加上小羽救过他一命,他也很喜欢小羽,这简直就是再也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
“怎么样?你要是真喜欢小羽,非她不可的话,那我就找机会跟我姑提一下。”
何长旭等了很久,才听到温景辰轻声说了两个字:“多谢”。
何长旭就笑了。
翌日一早,舒青羽从吴晓蕊家里回来,就闻到了米饭的香味。
“小雅姐……不,大嫂,你起这么早啊?”
方雅红着脸,小声的说:“小羽,你回来了,洗脸刷牙了吗?我给你打水。”
以前方雅对舒青羽就已经很殷勤了,现在和舒青枫结婚之后,就更殷勤了。
舒青羽道了谢,就坦然的接受了方雅的服务。
在凤鸣乡的习俗了,新媳妇前面三天,是要把公婆、小姑子、小叔子都服务好的,不仅是端茶倒水,还要承担一日三餐的饭菜,可以说,家里所有的家务活都要承担下来。
这也是让婆家能够很直观的了解到,娶到的这个儿媳妇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勤不勤快,手脚是否麻利,家务活是否娴熟,做的饭菜是否好吃,待人接物是否有礼,对待婆家人是否有足够的耐心……
尽管舒青羽也觉得这是一种陋习,但世情如此,她也只能随大流了。
不多久,方雅就做出了一桌早餐来。
红苕粥香软可口,熬得很是黏稠,喝上一口,只感觉米粒一抿就烂,一口吞下去,肠胃都暖和了起来。
小笼包皮薄馅多,一口就能吞下一个,馅料里面肉汁丰富,在口中炸开,咸香可口。
几碟脆爽的小菜又麻又辣,配着稀饭吃,格外的下饭。
何珍和舒安康吃得一脸满足,这个儿媳妇尽管有这样那样的不好,但厨艺还是不错的,至少以后不用担心老大吃不好了。
舒青枫说:“爸妈,你们觉得像方雅这样的手艺,开个早餐店怎么样?”
何珍说:“很不错,如果是我的话,估计也会在尝过之后还想再去吃的。”
何珍说着,心里更郁闷了,如果方雅的子宫没有受伤就更好了,她还是希望老大能够有自己的子嗣。
虽然老大说过,以后在老二老三那里过继个孩子,虽然对于她来说,不管是老大的孩子,还是老二和老三的孩子,都是她的孙子,但她还是希望老大能够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毕竟,亲生的儿子和侄子相比,总是有些区别的。
三个儿子之间的感情她是相信的,但她也看得多了,很多婚前感情好的兄弟,在各自成婚之后,感情就慢慢的变质了。
原本是一个大家庭的他们,拥有了自己的小家,难免就有人会更在乎自己的小家,为了小家的利益而损失大家的利益,这些都是很正常的。
更何况,他们各自娶的妻子,谁也不知道她们是什么样的性格。
万一挑的时候没看准,说不定就会选一个搅家精回来,到了那时候,兄弟之间的感情恐怕就更加的所剩无几了。
所以,还是有一个自己的儿子更靠得住一些。
何珍这么想着,心里更加遗憾了。
舒青枫说:“爸,妈,等回去我们就抓紧时间把早餐店开起来,如果后面生意好的话,你们看愿不愿意去县里给我们望一下店。”
舒安康说:“城里我住不惯,真要是忙不过来,老二也是可以去的嘛。”
舒安康在农村住了大半辈子,这里就是他的根,他从来没想过要搬家去其他地方,哪怕是在人们眼中更加繁华的县城。
当然,偶尔去儿子那里住几天还是可以的。
现在老大和老三都有自己的工作了,就老二还一事无成,只能天天守着家里的这几亩土地。
舒安康虽然也希望有一个儿子能一直在他身边,这样,以后老了,身边也能有人照顾。
但他觉得自己不能这么自私。
老大和老三现在都可以说是事业有成了,他总不能为了自己的养老问题,就把老二拘在身边吧?
到时候,老大和老三的日子越过越好,老二的日子却是越过越差,兄弟三人之间的差距一步步的拉大,那么,再好的兄弟关系也要变质。
他也不希望日后老二在老大和老三面前抬不起头。
所以,有机会的话,他还是希望老二能够去县城发展的。
他想着,老大媳妇在县城现在已经算是蹚出一条路了,到时候,让老二去帮忙一段时间,对生意熟悉了之后,他完全可以拿笔钱出来,给老二也在县里盘一个铺子,开个餐馆。
反正小羽的厨艺那么好,虽然老二没有天赋,但多学多做,还是能学到个七八成吧?
那样也足够过上充裕一点的生活了。
想到这里,舒安康又说了一句:“等你们婚假结束回去,就让老二跟着你们一起回去,老大要上班,买东西,布置店面,还是要有个男人在才行。”
舒青彦却道:“爸,你就不用管我了,我对开饭店没有一点兴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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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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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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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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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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