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系统逼我在八零年代当万人迷>第237章 血亏和血赚
  果然,没过多久,李翠兰祖孙两个就气喘吁吁的回来了,两手空空,一根狐狸毛都没抓到。

  这时候,舒家已经摆开架势,开始杀猪了。

  杀野猪,一定要先把野猪洗干净,不然那一身厚厚的泥盔甲,会让你怀疑人生。

  这头野猪不愧是三百多斤的大肥猪,猪生比较长,所以身上的泥盔甲也非常的厚,洗了好几挑水才把它身上的泥浆冲洗干净了。m.xiumb.com

  冲洗干净之后可以看出,这头野猪还是猪中的帅哥,一身乌黑发亮的毛,硬硬的竖着,而在脖子周围有一圈的白毛,像是戴了一条项链一般。

  贼帅!

  不过再帅这会儿也没有母猪会欣赏它了,毕竟已经变成一头死猪了……

  烧水,吹气,刮毛,开膛破腹,最后上秤一称,足有260斤!

  老肥了!

  吴兴德啧啧叹道:“这特么的是野猪王吗?竟然这么重!安康,你这运气也太好了吧,这都让你猎到了。”

  要知道,这样重的野猪,光是冲撞力就能置人于死地了。

  舒安康谦虚着说:“运气,都是运气。”

  然而那满脸的得意却是让人看着就手痒痒。

  把猪收拾出来,天就擦黑了,李翠兰祖孙两个一直守在旁边,猪一收拾好,李翠兰就忙不迭的道:“老大,我要保肋肉!”

  没办法多要几十斤,那就想办法要最好的。

  对于农村人来说,油水最丰厚的保肋肉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反而是夹子肉之类瘦肉比较多的肉不那么受欢迎。

  在这种小事上,舒安康也不想和她挣扎,拿着刀,在猪身上一划拉,就有一块肥瘦相间,肥肉多,瘦肉少的保肋肉被他割了下来。

  “拿去!”

  他往前一递,舒青荣就眉花眼笑的接了过去。

  “慢着!老大,你这里有十斤吗?给我称一下!”

  在李翠兰眼里,这一块肉绝对没有十斤!

  舒青羽气笑了,爸割下来的这一块肉,怕不是得有十三四斤!竟然还说连十斤也没有,脸呢?

  她生气道:“称可以,但要是超过十斤,是不是要把多的还回来啊?”

  “那不行!多了不退,少了要补!”

  能够这样明目张胆无齿的人,还能把她有什么办法?

  李翠兰也不用别人帮忙,自己回去提了一杆秤来,把肉挂上去一称,14.7斤!

  她不说话了,赶紧抱着肉就往家里跑。

  舒青羽无奈的摇摇头,爸就是心太软,要换了她,就直接给割出来十斤肉,多一两都没有!

  舒安康又割下来四块肉,每一块看上去也有十多斤重,他说:“孟大哥,几位小同志,这几块是给你们的。”

  孟文怀急忙推迟:“舒老弟,我说了,我们没帮上什么忙,不能要!

  你真要给,就一人意思意思给个两三斤就好了,你这里一块就十好几斤,无功不受禄,我们怎么好意思要?

  这样,这里四块肉,我们四人就拿一块就够了。

  真要是一人拿了一块,那就是犯错误了!”

  孟文怀都说到这份上了,舒安康也不好再劝,他说:“那这样,每人三斤,算是我送的,另外十斤,我按家猪市价的五成卖给你们。

  这野猪肉吃着臊得很,没有家猪肉那么好吃,打个对折是应该的。”

  孟文怀哭笑不得:“舒老弟,你这不是让我难做吗?”

  说什么野猪肉臊,但事实上,物以稀为贵,市面上的野猪肉,卖价比家猪肉可是要贵上三四成,这在家猪肉上再打五折,那可是血亏了!

  知道这是舒安康的心意,孟文怀推却不得,最后只好接受了,心里暗暗点头,舒安康这人值得交!

  三个小年轻也很兴奋,花了市面上家猪肉一半的价格,就买到了十斤野猪肉,简直血赚!

  之后,舒安康又留他们一起吃晚饭,被拒绝了。

  孟文怀说:“天色已经不早了,明天还要上班,开总结会呢。

  这野猪肉比家猪肉要老得多,随随便便都要花上一两个小时才能弄得好,太耽误时间了。”

  都已经占了这么大便宜了,再要留下来吃上一顿,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更何况孟文怀也没有说谎,三天野外学习结束,明天上午就要回医院开总结会,今天要是回去太晚了也麻烦。

  所以,在舒安康的百般挽留下,孟文怀还是带队走了。

  温景辰倒是没走,他在舒家有房间,明天早上再早点出发去医院。

  谭爱国看着舒青羽,昏黄的天色在她脸上打上阴影,让她看上去更添几分温软。

  他咽了口口水,说:“小羽同志,你以后去卫生院,记得来找我哈,有什么学习上不懂的,都可以来问我的。”

  舒青羽矜持的笑了笑,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谭爱国恋恋不舍的走了。

  背上背着十斤重的猪肉,再加上原本的帐篷、衣裳,分量可是不轻。

  但是,哪怕是罗小芳也是痛并快乐着。

  她家庭条件再好,那也只是相对而言,在这个全民都吃不好的年代,她家里也不能做到天天有肉。

  十斤重的猪肉,对她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所以,哪怕是浑身疲惫,哪怕是不堪重负,几人也咬牙忍着。

  再苦再累,也要把这十斤猪肉带回去!

  之后,舒安康给村里亲近的几户人家都送了几斤肉,又有其他关系稍远一些,但又馋肉的,也在舒安康这里以家猪肉的市场价格买了几斤。

  这下子就去了一多半了,剩下的百来斤肉,舒安康准备明天带到乡里去卖。

  野猪肉的价格比家猪肉要贵,卖了买家猪肉也划算。

  就像很多人家会把大米、小麦卖了,买红薯、土豆和玉米吃一样。

  把肉挂在屋子里通风处,舒青羽把小狐狸招来,撸了一把它的毛,说:“晚上你就在这里看着,别让家里的老鼠把肉祸祸了。”

  小狐狸眼睛亮晶晶的瞪着眼前挂着的肉,傲娇的哼唧了一声,没有任何一只老鼠能够在它的眼皮子底下吃到肉!

  没有!

  把肉的“安保”工作安排好,舒青羽就去厨房准备晚餐了。

  锅底下的大火已经烧了起来,舒青羽掌勺,由于时间有限,耗时更久的红烧肉、酱香猪排、归参汤就没计划,舒青羽准备做回锅肉。

  作为川菜之中最为经典的菜式之一,回锅肉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但总的来说,能把回锅肉做好的厨师非常的少。

  以前舒青羽也做不好回锅肉,不是炒出来肉软绵绵的,就是炒得太干,嚼起来费牙。

  不过,有了系统传授的菜谱,这一切都没有问题!

  野猪肉一大块,冷水下锅,在水中放上一勺灵泉水,可以改善野猪肉的肉质,让它的肉质变得细腻一些,但又不失嚼劲。

  中火将水煮开,撇去血沫,拍一块姜放水里,煮到筷子能插进野猪肉的时候,将肉捞起来,趁热切成薄片。

  锅里不用放油,直接将切成薄片的野猪肉下到锅里,大火爆炒。

  没一会儿,肥肉里面的油脂就被爆炒出来,满屋子都是野猪肉特有的臊味。

  只不过这臊味经过了灵泉水的调和,其中的醇香更浓郁了些,而臊臭却是变轻了。

  很快,肥肉就变得亮铮铮的,微微卷曲起来。

  舒青羽立即把豆瓣酱放下去,调成小火,在猪油里面煎出红油来,然后放姜蒜花椒爆香,抓一把大葱下去翻炒两下就起锅。

  “太香了!我从来不知道野猪肉也能有这么香!”

  舒青彦忍不住用手抓了一块野猪肉丢嘴里,满嘴生香。

  何珍嗔笑着拍了一下他的手:“你都多大的人了?还用手抓!像话吗?”

  她话还没落下呢,却见舒青羽也有样学样的,拿手抓了一片野猪肉喂到温景辰嘴边。

  “师兄,你尝尝。”

  温景辰身体一僵,看着凑到嘴边的野猪肉,默了一下,到底还是张开了嘴,将那片野猪肉吃了进去。

  在那一瞬间,舒青羽感觉自己的手指头似乎碰到了软软的东西,也不知道是温景辰的唇,还是他的舌……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赶紧端着一大盆回锅肉去了堂屋。

  一家子人今天都累惨了,也饿惨了,就着一盆回锅肉,和一盆肉汤煮的青菜,吃得酣畅淋漓,连回锅肉的油都被拿来泡饭了,那叫一个香!

  吃晚饭,一家人都挺着个肚子坐着,动都不想动了。

  舒安康说:“我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野猪肉,小羽这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他都有些心动了,要不然,就让小羽开个饭店得了,还学什么医啊?

  就他这手艺,还怕没客人?

  这想法也只是在心里一转,到底没有说出口。

  做生意总不是那么实在呢,还是有个铁饭碗靠谱一点。

  更何况这世道谁说得准呢?现在虽然对生意人管得没那么严了,可前些年,几乎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做生意,指不定哪天就玩完了。

  他也没有太大的野心,只希望一家子都平平安安的就好了,也不指望什么大富大贵。

  小羽学医还是挺好的。

  一夜无话,第二天舒家人起得很早,舒青彦和舒安康一人扛着几十斤肉去乡里卖。

  而舒青羽和温景辰去了卫生院。

  抵达食堂的时候,正好看到谭爱国三人也在,在谭爱国热情的招呼下,温景辰迟疑了一下,还是带着舒青羽走了过去。

  看着温景辰和舒青羽精神奕奕的模样,三人都有些郁闷。

  谭爱国说:“温景辰,小羽同志,你们昨天不累吗?怎么今天看着还是那样精神?我们仨昨天可是累惨了,我回家下了一碗面条吃了倒头就睡,今天早上要不是有闹钟,我绝对醒不来。”

  他说着,又打了个呵欠。

  舒青羽微微一笑,她当然睡得好了,自从有了安神香之后,她晚上就再也没有做过梦,每天都是一挨枕头没几分钟就睡着了,一夜无梦,都是深度睡眠,醒来自然就精神奕奕的。

  不仅是她,家里人现在都已经习惯了每天睡前点上一支安神香,然后就一晚上都好眠。

  罗小芳说:“小羽妹妹,谢谢你的野猪肉,我昨天背回去,我爸可喜欢了,说好几年没吃到野猪肉了。他就好这一口。”

  罗小芳更喜欢吃家猪肉,觉得家猪肉要更嫩一点,也没有野猪肉的臊味。

  只不过口味这事儿,那真的是因人而异,就像有的人喜欢吃臭豆腐,有的人闻着都想吐。有的人喜欢吃榴莲,有的人却是对那个味道深恶痛绝。

  当然,罗小芳对野猪肉还达不到深恶痛绝的程度,做出来她还是愿意吃的。

  毕竟不管怎么样,都是肉呢!

  “叔叔喜欢就好。”

  经过三天的相处,舒青羽也算是看出来了,这个罗小芳本性还是不坏的,就是人有点娇气。

  这也正常,毕竟家庭条件好,从小就是被宠着长大的,自然就娇气一点。

  而最让舒青羽放心的是,她对景辰哥没有心思。

  一个娇气的女子,喜欢的自然是能够把她放在手心里宠着的男人,像景辰哥这样的木头,无法讨这样的女孩子的喜欢。

  这是舒青羽对她有好感的重要因素!

  一边吃着饭,谭爱国一边说:“对了,温景辰,你是住哪间宿舍?”

  罗小芳翻了个白眼儿,说:“温景辰,你别跟他说,他没安好心呢。谭爱国,小羽妹妹还没成年呢,你可别有什么坏心思。”

  谭爱国的心事被人揭穿,有些羞恼:“哎,你自己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多管什么闲事呢?

  再说了,我像是那种有坏心思的人吗?

  我只是想说,咱们也算是曾经共患难过,以后自然是要多亲近一点。

  以前温景辰冷冰冰的,都不爱和咱们交流,咱们在一起共事也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还不知道彼此住在哪里,这也有点太不应该了。

  现在既然关系不一样了,以后自然应该经常一起谈谈心,知道彼此住哪里不是更方便串门吗?

  对了,我住四号楼202。”

  温景辰沉吟片刻,说:“二号楼303。”

  这也并不是什么秘密,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保密也没用,所以温景辰很爽快的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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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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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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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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