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鸿新虽然在这里待了二十多天了,但是主要都是在寨子里教女人们习武,他对这一带的地形并不熟悉,蜘蛛岭这一带是山连山,很多地方一旦被别人先占上设埋伏,中埋伏的人很难逃过一劫。
沈天娇立即起身要走:“得赶紧把他追回来。”
杨舒袖考虑到沈天娇刚刚晕倒了,算时间,她应该是怀孕有三个多月了,不宜再剧烈运动了,便道:“大姐,你好生歇着吧!我去把他追回来。”说完,便走。
她身形矫健,一动身,一阵风过,很快身影就到了门外。
沈天娇忙喊:“让纪繁星拨十几个人跟你一起。”
“记住了,大姐放心。”杨舒袖脚上不停,丢下话。
汪凝依也跟着一起去了。
沈天娇让剩下的人先出去,她说她要休息,其实等人走了后,她立即就拿了一根棍子,狠狠地往自己的肚子上打去,并没有感觉到多疼,她就再次晕了过去。
等到醒来的时候,屋子里点上了蜡烛,应当是天黑了。
杨舒袖、白落琴、宋婉词、汪凝依四人都陪在身边。
杨舒袖告诉沈天娇:“轩辕已经被追回来了,我没有跟他说,孩子的爹具体是谁,但是说了,不是山匪。”
“轩辕喜欢大姐。”白落琴的口气幽幽的。
一直以来,很明显地能够感觉到夫蒙欣晨、轩辕鸿新对她们五姐妹的态度,与对别的女子不同,但并没有感觉到他们到底喜欢五姐妹当中的哪一个,这一次,轩辕鸿新见沈天娇怀孕了,发了疯地要见一个山匪杀一个,很明显了,他喜欢沈天娇。
自己喜欢的女人,却被别的男人弄大了肚子,这怎么受得了?
沈天娇一听白落琴那口气,秒懂,她喜欢轩辕鸿新。
在她们这个年纪,只要是情窦开了,遇到美好的男子,天天在一起相处,是很容易动情的,在此之前,沈天娇只知道汪凝依对纪繁星有意思,没想到白落琴对轩辕鸿新也生了情。
轩辕鸿新没有什么不好,但是他所在的国家对女人压迫得太厉害了,听说那边的女人只要出了屋子就得戴面巾,男人回到家,就要给男人端茶倒水脱帽脱靴,她很担心白落琴跟过去,会适应不了那边的生活,抑郁而死,所以现在即便知道了白落琴喜欢轩辕鸿新,也不敢撮合白落琴跟轩辕鸿新在一起。
沈天娇道:“我对轩辕没有男女之情。”
汪凝依好奇:“你心里还是忘不了皇上?”
沈天娇:“早忘了。”
汪凝依:“那夫蒙……大姐喜欢吗?”
沈天娇:“喜欢,朋友之间的喜欢。”
连夫蒙欣晨、轩辕鸿新这样的男人,沈天娇都不喜欢,汪凝依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要不是她先遇到了纪繁星,她觉得她会喜欢夫蒙欣晨、轩辕鸿新的,她更加好奇了:“大姐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呢?”
在这古代,也有男人终身一妻的,但那实在是凤毛麟角,沈天娇可未必有那么好的运气碰上,她一直觉得她的运气坏透了。
前世,她小小年纪就生患绝症,快死的时候,又穿来了这个世界,给她绑定了一个“提高女人地位”系统,就是千年之后,很多人都还有封建糟粕思想,让她提高女人的地位,就得改变男人的思想,因为是男人在掌权,特么太难了,好么?
现在,她肚子里还怀了一个,虽然她是坚定要打胎的,可是打胎也是要受罪的,她觉得她的运气真的是坏透了。
她真的不敢奢想,她在古代能遇到一个一心一意爱她的男人。
她道:“不知道,男人也没有那么重要吧!”唇角勾起,带着玩笑的意味,“希望我们五姐妹将来可不要为了争男人而反目,反正我不会与你们争。”
杨舒袖立即道:“男人有什么好的?我觉得一辈子不嫁人,也没有什么不好。以前还惦记着娘家,后来知道我们一出宫,娘家立即就从家族里选了女子送进宫里,替代了我们,娘家我也不想了。以后大姐去哪,我就去哪。”
当初,沈天娇五姐妹出宫,生怕娘家会想着法的接济她们,会被连累,她们是日夜兼程赶路,只想离虞都远一点,后来听说她们一走,沈家、杨家、白家、宋家、汪家很快就各从家族里选了一名美貌女子送进宫里,代替了她们,她们刚得知时,那个心情真是自作多情,哭笑不得。
她们的父亲都是三妻四妾的,不缺孩子,对于他们来说,她们能为家族带去利益,就是女儿,若不能,那就是一枚弃子了吧!
估计娘家的人早把她们给忘了。
她们只有彼此了,五个人拥在一起,宋婉词道:“我也绝对不会跟你们抢男人的,不过,我还是觉得我们五个人能嫁给一个男人比较好,这样才能永远在一起。”
沈天娇笑道:“呸呸呸,谁这么大面儿,值得我们五个一起侍候他?美得他。”
大家都笑开了。
说笑了几句后,沈天娇便开了一个方子,让宋婉词帮她去煎药了。
之前,她用直接捶肚子的方式堕胎太简单粗暴了,得改用温和的药流方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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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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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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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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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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