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时辰后,饭菜上桌。
天已经暗了下来,苏瑾在院子里点了一盏风灯。
“晟儿,欣儿,肚子饿了吧!快过来吃饭了。”
苏瑾正犹豫着要不要叫隔壁那位过来一起吃,隔壁的男人已经翻过院墙,堂而皇之的来到桌边坐下。
啊!这......
他还真不客气。
苏瑾嘴角抽了抽,给两个孩子盛了饭,顺带给两个孩子的爹也盛了一碗。
吕墨言却将那碗饭放到了她的面前,“你先。”
苏瑾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又重新给他盛了一碗。然后拿起筷子给两个孩子一人夹一个鸡腿,“来,晟儿,欣儿,吃个大鸡腿。”
“谢谢姑姑。”两个孩子乖乖的埋头啃着鸡腿。
苏瑾刚端起自己的碗,碗里突然多出来一块鸡肉,她抬眸看向那个给她夹鸡肉的男人。
吕墨言的目光扫视了一眼她扁平的身体,“瘦得像根豆芽菜似的,多吃点肉补补。”
苏瑾:“.........”
哪怕她再不愿意承认,也无法否认自己现在这副身体的确瘦得像根豆芽菜。可是他也没必要这样直接说出来吧,她不要面子的啊?
“我自己会夹。”苏瑾的话语中颇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夹起那块鸡肉,狠狠的咬了一口。
却发现他光吃蔬菜和蘑菇,不吃鸡肉,疑惑的问道:“你怎么不吃肉?难道你不喜欢吃鸡肉?”
吕墨言手中的筷子一顿,随即点点头,“嗯!”
一旁的吕欣却一脸天真无邪的道:“爹爹,你不是最喜欢吃鸡肉的吗?”
。。。。。。
空气突然安静了下来,气氛有点尴尬。
苏瑾用眼角余光瞟了一眼身旁的男人,憋住嘴角的笑,夹了一块鸡肉放入他的碗中,“虽然你壮得像头牛,但也不必把肉省着给我们吃,这只野山鸡好肥,我们三个人也吃不完。”
他把自己比作豆芽菜,自己把他比作牛,不过分吧?至少比八戒的同族兄弟要强吧?
吕墨言没有说什么,夹起那块鸡肉,细嚼慢咽,慢慢品尝。
苏瑾看着他优雅的吃相,再次感叹,这男人的吃相是真的好看。
吃完饭,苏瑾起身收拾碗筷,却被吕墨言抢了先,“我来吧!”
苏瑾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是客人,哪有让客人洗碗的道理,“还是我来吧!”
吕墨言一言不发,收拾起碗筷就去了厨房。苏瑾也不好意思跟他抢,便随他去了。
两个孩子回了自己的家,苏瑾坐在院子里,百般无聊的看着在厨房里认真洗碗的男人。
这个男人虽然看上去很冷漠,但有时候其实也还挺暖心的,至少现在的他给她是这种感觉。
吕墨言洗好碗,走出厨房,感觉脖子上好痒,还有点疼,他抬手摸了一下,好像起了一个包。
苏瑾察觉到他的异样,“你脖子怎么了?”
“有点痒,好像起了一个包,应该是被蜜蜂蛰了。”
“我看看。”苏瑾跑到他面前,踮起脚尖看向他的脖子,上面果然有一块红肿,“还真是。”
有些人被蜂蛰了马上就会有反应,有些人要过好长时间才会有反应,看来他是属于后者。
“你等等,我给你处理一下。”苏瑾说着跑进房间,找了一根缝衣针出来。
她把缝衣针放在火上烤一下,消一下毒,将院子里的那盏风灯提到桌子上。
见他还杵在那,无奈道:“你还杵在那干嘛,还不快过来坐下。”
吕墨言这才走到桌边坐下。
苏瑾拿着那根针,“我要将蜜蜂留在患处的毒刺挑出来,有点疼,你忍忍。”
“无妨。”吕墨言侧过脸,将脖子上的红肿对着光线。
苏瑾靠近他,微微弯下腰。由于光线不太好,苏瑾必须离他很近才能看清蜜蜂尾后针的针眼。
随着她的靠近,一股淡淡的少女体香在他的鼻端萦绕,异常的好闻。
他侧目看着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现在看她是越看越顺眼了。
苏瑾将蜜蜂的尾刺挑出来,将白天采来的消肿止痒的草药捣成药汁,涂抹在他的患处。又仔细检查了一下有没有其它患处,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他的面具上。
心想,如果自己趁他不注意,揭开他脸上的面具,一睹他的真容,不知道他会不会生气?
可就算他会生气又能怎么样呢?总不能打自己吧!
思至此,她的手指便开始蠢蠢欲动,可还未等她出手,就被吕墨言抓住了手腕。
吕墨言幽深的眸子盯着她,嘴角噙着一抹冷笑,“凡是看过我脸的人都被吓死了,我劝你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
卧槽,这个男人会读心术吗?居然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
还有,什么叫看过他脸的人都被吓死了?难道他真的长得很丑,可是就算长得再丑,也不至于把人给吓死吧?
他肯定是故弄玄虚,吓唬自己。
哼,姐可不是被吓大的,你越是吓唬姐,姐就非要一睹你的真容不可。
吕墨言听了她的心声,眉心一阵跳动。
这女人还真不好糊弄。
一个黄毛丫头,也敢在他面前自称姐,真是大言不惭。
既然这招糊弄不了她,那他就换一招。
“当然,你胆子大,可能不会被吓死。不过我发过誓,只要有一个女人看到我的脸,还没有被吓死的,我就娶她。若你想让我娶你,你就揭开我脸上的面具吧!”
吕墨言说着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面具上。
苏瑾很是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这个男人是金庸小说看多了么?
跟她来这套,真当她是三岁小孩,这么好糊弄?
不过如果自己揭开他的面具,他借机讹上自己怎么办?
虽说她是一个寡妇,但也不想嫁给一个结过婚的男人啊!
况且她挺喜欢现在这种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她没打算改嫁啊!
吕墨言听了她的心声,气的心塞。
虽然他也没想过要娶她,可她一个寡妇,居然还嫌弃他是一个成过亲的男人。还怕自己会讹上她,真当她是什么人见人爱的大美人啊!真是个没有一点自知之明的女人。
他气急败坏的甩开她的手,站起身,翻过院墙进了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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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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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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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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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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