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对,你看我话一多就忘了赶路了,不说了,不说了。”中年男人有些尴尬的摸了摸后脑勺,赶着牛车往镇上而去。
苏瑾在心里苦笑,中年男人说的没错。当年江家是镇子上的首富,苏梁在江家当长工,和江家小姐好上了。
江老爷是个刻薄古板之人,最在意门当户对,他瞧不上苏梁这个农村来的穷小子,死活不同意女儿和苏梁在一起。
可江小姐铁了心要嫁给苏梁,后来还和家里闹僵了,江老爷见女儿执意要嫁给苏梁,便放下狠话,若她一定要嫁给苏梁,就和她断绝父女关系。
江小姐也是硬气,当真和江老爷断绝了父女关系,嫁给了苏梁。
江老爷气的差点一命呜呼,他也是狠心,至此便对这个女儿不闻不问,只当她已经死了,也不许家里人跟她来往。
江氏嫁给苏梁以后,原主的舅舅江怀仁心疼妹妹,怕她吃苦,背着江老爷时常会偷偷给他们家送银子。再加上苏梁勤快,又有一门酿酒的好手艺,在镇子上有名的香满园酒坊上工,一个月收入也不错,当时家里的条件在村子里是最好的。
苏梁对江氏自然也是百般呵护,夫妻俩十分恩爱,后来又生了一双儿女,生活也算是过的幸福美满。
只可惜江氏在原主一岁不到时,染上瘟疫去世了。后来苏梁娶了杨氏,杨氏是个败家娘们儿,没几年,原先的家底就被她败光了。
江怀仁因为妹妹的离世,对苏梁抱有怨气,后来苏梁又娶了杨氏,就越发的不满了。
只是毕竟也心疼外甥和外甥女,时常还是会接济他们家的。可是后来苏梁因为杨氏打了苏烈,导致苏烈离家出走,彻底激怒了江怀仁,便不再管他们家的事了。
后来江家生意越做越大,便举家搬去了县城,原主家的生计就全靠苏梁一个人在酒坊打工维持。
为了多挣点钱,他搬到酒坊里住,没日没夜的干活,可杨氏却背着他在家里偷人,给他戴绿帽子。
想到这些,苏瑾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中年妇人见她脸色不大好,怕是自家丈夫口无遮拦提起了人家的伤心事,忙道:“苏家小娘子,我家那口子嘴上没个把门的,他的话你别放在心上。”
中年男人也一脸愧疚道:“都怪我这张破嘴,小娘子千万别介意。”
苏瑾对两人笑着摇了摇头。
到了清水镇,苏瑾也不好意思白搭夫妻俩的牛车,便把那几颗松茸送给了他们。
与夫妻俩道别后,她便背着竹篓去了镇子上最大的一家医馆。
熊掌的药用价值很高,医馆里应该会收。而且她初来乍到,对这里的物价也不怎么了解,去别的地方怕被骗了。
而且她背着这四个大家伙,也不敢太过招摇,以免被贼盯上。
只是有时候你怕什么就来什么,苏瑾刚走进一条巷子,就察觉到身后有人尾随自己。
那条巷子又比较偏僻,几乎没人。由于那竹篓太沉,她就想着抄近路去医馆,所以才会走这条巷子,却不料自己犯了一个最低级的错误。
苏瑾肠子都悔青了,她不敢回头,只是加快脚步往前走,只希望在身后人动手之前走出这条巷子。等到了大街上,人来人往,身后的人应该就不敢轻易动手了。
可是她快,身后的人更快。感觉身后的人马上就要追上自己,她把心一横,左右是躲不过了,干脆跟他拼了。
她摸出那根浸染过蛇毒的缝衣针,出其不意,杀他一个回马枪,往对方刺去,却被对方轻而易举抓住了手腕。
“苏瑾,是我。”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人。
娘来个腿嘞!!!
要不是无法言语,苏瑾早就破口大骂了。
吕墨言,你丫的是不是有病啊!
丫的,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姐要是被你吓出个三长两短来,你负得起责任吗?
吕墨言听她在心里骂自己,气的不轻。可是看到她这副怒气冲冲,又心有余悸的样子,好像真的被自己吓到了,他的气没来由的就烟消云散了。
他松开她的手腕,去拿她背后的竹篓,“我帮你拿。”
苏瑾却避开了他的手,然后抬头挺胸,傲气十足的走了。
姐也是有脾气的,别以为你帮我拿个东西,我就会原谅你。
苏瑾以前的脾气火爆,后来当了医生,她才慢慢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毕竟作为一名医生,如果脾气不好,不仅会影响患者的情绪,也很容易和患者的家属发生冲突。
她也是经历过几次深刻的教训,才慢慢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
可今日这个男人真的挑战了她的极限,刚才她都准备跟对方拼命了,这口气她实在难消。
吕墨言没想到她不仅胆子大,脾气也挺大。自己都主动向她示好了,她居然不领情,真是个不识好歹的女人。
既然她不领情,自己又何必自讨没趣。
他站在原地看着她走出巷子,很快就消失在他的视线。
他在心里挣扎了很久,最终还是追了上去。出了巷子,就见她走进一家医馆,他也跟了上去。
但并没有进去,只是站在门口。他倒要看看她一个哑巴,要怎么把东西卖出去。
或许是因为时辰还早,医馆里没有人,只有一名伙计在擦桌子。
伙计见苏瑾进来,只是抬眸看了她一眼,继续擦桌子,“这位小娘子是抓药还是看病?抓药的话,你把药方给我,我可以帮你抓。看病的话,我们医馆的大夫还没来,你待会再来吧。”
苏瑾把背后的竹篓放在他面前,将包熊掌的布掀开一角,露出熊掌上几个锋利的爪子。
伙计一看,双眼噌的一下亮了,态度立马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放下手中的抹布,笑脸相迎,“小娘子原来是有好货啊!我这就去请我们掌柜的,您稍等。”
伙计说完便进了医馆的后院,苏瑾回头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男人,没有搭理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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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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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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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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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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