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珍伸了个懒腰:“这身体真不行,干一点活浑身就像散架了一样。”
“慢慢就习惯了。”李修昌连忙起床,为老婆准备洗脸水。
李娇午睡前倒了几碗开水在桌上凉着。
想了想:“爸妈,我看有人家送稀饭到地里,我要不要也烧点绿豆粥,等四点多的时候给你们送过去?又垫垫饥,又补充水分。”
“不用,我们多喝点水就行了。这年月大家饭都吃不饱,就别找虐了。”周美珍立刻拒绝。
妈妈说得有道理,可是这么大日头的天,要干几小时活,没有点能量补充,怎么受得住?
“没事,我们实在渴了,回来喝口水应该可以的。你继续午睡吧。”李修昌端起女儿为他们准备的凉开水,几乎要“老泪纵横”,前世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到了这里懂事太多了。
这穿越看来还真是一件好事,以前哪能享到这样的福?
既然爸妈不要,李娇也就不强求。
关键是李娇想到现在账户上余额已经是个位数,不去挣钱不行了。
而爸妈显然是不会答应让自己一个人进山的,所以挣钱这事,必须背着爸妈来。
李娇这会儿不像早上那样舍不得爸妈上班,反而希望他们快点出门,那样就可以继续自己的挣钱大业了。
于是故意装作瞌睡得要命地样子,躺在床上,朝爸妈挥手:“你们去上工,我再补会觉。”
李修昌和周美珍就怕吵着女儿补觉,连忙轻手轻脚出去了,还把篱笆门关好。
听到爸妈关门的声音,李娇又逼着自己在床上呆了一会,确信爸妈已经走远了,才轻手轻脚地起床。
拎起篮子,找了把小铲子打算进山。想想又觉得不足,想要找一把镰刀,找半天也没找到,想来分家的时候压根就没拿。
没有镰刀还真不行,不同的植物要用不同的工具。
李娇决定,到隔壁公中去拿一把来用。
现在大人都去上工了,能挣工分的堂哥大概也去了地里,李美李文她们大概都去捡稻穗,要不然就去割草,其他的几个小的也四处野了。
李娇知道镰刀都放在西首羊圈的外面木架上,走过去,挑了一把合手的。
李娇不知道,这时候李美也在家,她也看到李娇了,故意没出声,等李娇走后,她就立刻也学李娇,拿了把镰刀,挎了一只篮子,跟在她后面进山了。
李美发现李娇并没有沿路割草,只是一直往山里跑啊跑。
以前李娇、李文都是跟在李美后面的,李美就不相信李娇能有什么特别的技能,看她一直往深山里走,篮子里空空地,李美决定不跟了。
真傻,深山里野草肯定多,可是有这功夫,都可以割满一篮子了。
李美看看自己的空篮子,有点后悔,怎么跟着她这么傻走一路,白白浪费了时间。
于是,李美就一边往回走,一边割草,想到妈妈交代自己的事,更加觉得刚才自己的跟踪行为愚蠢。
割草跟她干什么?她这方面的本事还是自己教的呢。
要盯就要盯着他们屋里的情况,看看他们一天三顿吃什么。
其实李美跟了一路,李娇早就觉察到了。
山里路崎岖,草木又茂盛,要跟远了,一转眼就会失去目标。
李美也才是个十四岁的姑娘,哪有什么跟踪技巧,时不时地还要被四周的小树、荆棘挂着,动不动就要弄出响声来。
才进山一会,就被李娇发现了。
李娇也没走原来的路线,故意偏了一点,一直闷头往山里走。
现在见李美回头走了,李娇打算转头去原来那片长满玉簪花的地方。
看着碧清的山泉水,李娇心情舒畅,感觉这场景,要是拍下来,一定无比诗情画意。
于是一路沿着山泉水走,突然就停下了脚。
这山泉水沟旁边开着鹅黄色花红花蕊的,不是兰花吗?
这个李娇记得,因为过年的时候,老爸花了几百大洋呢,当然那是在花木市场带花盆买的。
但这样的裸花价格肯定也不会低,五十元一棵可以卖到吧。
李娇小心地下去,用镰刀的尖头把四周的杂物清除了,再用带来挖草的小铲子从四周慢慢挖,连土带根一起挖了,这样就容易活。
一边挖,李娇一边佩服自己有先见之明,既带了铲子,又带了镰刀。这样挖起来就方便多了。
这片泉水边的低洼地兰花很多,还不止一个品种,李娇也没贪心,只挑大的挖,小的留着,就跟不涸泽而渔一样的道理。
既然这山上有兰花,那么别的泉水旁一定也有。
李娇挖了五六棵,就决定回家。
因为是连土一起挖的,别看只是五六棵,却沉得很。
再多挖就拎不动了。
李娇挖走了兰花,又从别的地方挖来一些土,把坑填满,这样旁边的小的兰花还可以继续生长,一点也不会受影响。
本来李娇想把这些小兰花挖回去自己种的,但确实对自己种花的技术不自信,还是任由它自然生长吧。
回程的路上,李娇又有了重大发现,这边的山上,随意生长了好多种吊兰。
这吊兰虽然不稀奇,但这长得也太茂盛了。
兰花虽然名贵,但是量少,也不好养。
普通百姓对吊兰还是情有独钟的,哪个办公室,哪个公共场所,还有寻常百姓家,不都随处摆满了吊兰?
要是兰花卖一百块钱一盆,吊兰卖十块钱一盆的话,那还是情愿挖吊兰卖,这样还不用进深山。
就像小商品市场上卖服装的,贵的衣服倒不一定赚钱,因为百年难红一次。而价廉物美的衣服卖得飞快,赚钱就靠它了。
李娇开开心心地往回走,一路想着都匪夷所思,别人穿越,都是到山里打野鸡野兔吃,自己穿越,到现在没看到一只野鸡野兔,一眼望去,就全是植物了。Χiυmъ.cοΜ
原来山和山有很大的不同,这里的小动物呢,都躲哪里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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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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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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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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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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